人类自由的六个敌人——《自由及其背叛》读后与摘录
导论
爱尔维修
卢梭
费希特
黑格尔
圣西门
迈斯特
注释
索引
与18世纪其他一些思想家不同,爱尔维修对于人性并没有太高的评价,即认为人性本善。他认为人非善亦非恶,人具有无限的灵活性和适应力;人是由自然和环境,主要是由教育随心所欲加以塑造的一种自然事物。因此,他认为,只通过论辩来改进人类是无用之举。改良的目的是建立新的制度,以此最大程度地争取快乐和避免痛苦——尽可能让人们幸福,尽可能消除一切苦难的根源,例如,无知或不公正。但是,通过戒律做不到这一点。即使树立榜样也做不到。单凭布道也不会有太大的收获,因为人太无知、太盲目;他们盲从于自身的激情,他们盲从于自身的习惯,他们盲从于毫无意义和毫无合理性的忠诚。过去基督教牧师的布道,几乎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因为人就是人,因为他们所受到的有害教育,他们所处的悲哀环境,他们的贫困、软弱、无知、恐惧——所有这些因素使他们偏离了他们的真正目的,使他们天生就有缺陷。
如何根治?只有借助于人为的操纵。爱尔维修不相信进步会自动发生。18世纪的一些著名思想家却对此深信不移。那位了不起的财政大臣杜尔哥和他的朋友孔多塞当然相信永恒的进步,爱尔维修则不然。他揣测道,假如有足够数量经过思想启蒙的人,带着改进人类的坚决意志和无功利的激情,着手去促进人类的进步,尤其是转变统治者——国王和大臣们——的思想,教他们治国之术——因为管理国家当然是一门艺术——那么,人类就会有进步。它是一门追求幸福的艺术。同其他艺术一样,它需要知识。正像打算建桥的人需要懂得大量数学、机械、物理学的知识一样,一个人要想统治国家,就必须了解许多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甚至道德方面的知识。只有当他发现人实际上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制约行为的规律是什么,他才能产生他想产生的东西。做不到这一点,他就会犯下许多可怕的大错,使人类落入比以前更糟糕的悲惨境地。18世纪末出现了一种合情合理的希望,希望当时的一些统治者听从这种哲学忠告的观点,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或许包括俄国的叶卡捷琳娜大帝,当然还有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显然都受到了这种启蒙教诲的影响。
这如何做得到?哲学家们该做什么?他如何去改变世界?这不能靠传道,因为人们不愿意去听。他必须采取更为激烈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他必须通过立法和为人类这头犟驴发明一套大棒和胡萝卜的制度才能做到。哲学家掌权的时候,必须创立一种人为的奖惩制度,只要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利于获得更大的幸福,就要给予奖励,当他们的实际行为不利于获得更大的幸福,就要给予惩罚。人类的动机是什么,完全不重要。
这种学说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有关人权的一个奇特的必然结果。人类世世代代鼓吹每个人都有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人具有永生的灵魂,这正是基督教传统的一条基本信仰,正因为他具有永生的灵魂,才不容他人侵犯。人的灵魂——他们的理性——是一种神圣存在的火花,因为这一点,他们具有某些“与生俱来的”权利。他们有权运用他们的理性,有权去欣赏某些事物,而且他们有权被赋予某些事物,由于他们感觉敏锐,具有理性,上帝或上天就把这些权利灌输给他们。18世纪的哲学家也大谈权利,而且,他们实际上笃信权利,不过,这肯定与真正彻底的功利主义并不一致。拥有没有人能够左右的权利,拥有没有人能侵犯的权利,拥有一种无论别人喜欢与否都可以任意行使的权利,这对于沿着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之方向来改造社会,是一种障碍。例如,如果我们拥有了过去所谓一种不容侵犯的、财产的权利,甚至生命本身的权利以及一定程度自由权利,通常认为,一定程度的自由权利对于个体而言是很必要的——如果我拥有了这类权利,那么,立法者在试图规划世界的过程中,就会发现自己遇到这样一个两难:他不可以从我这里拿走某些东西;而为了建立一个平静、和谐以及毫无矛盾的社会,他又需要拿走这些东西。但是,在一位功利主义者看来,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说行为的唯一标准是幸福或不幸福,这些顽固突出、立法者可能无法取消的奇特权利就必须铲除。因而,尽管爱尔维修坚持认为,一个仁慈的国家将会提供人类天生需要的一切东西,在这样的国家,立法者是主要的动力,然而,在他看来,那些绝对的、无法制服的权利的持续存在——无论别人喜欢与否,无论给别人带来幸福与否,反正它们一直存在——只是许许多多荒谬的遗存物。
这恰恰是边沁最后所说的。边沁是彻头彻尾的爱尔维修门徒
爱尔维修固守的一条原则是,教育和法律是万能的。
几乎可以任意改造每一个人的是教育。这成为启蒙哲学家的一个重要学说,根据这种学说,人具有无限可塑性、无限灵活性。他是制陶工人手里的一块黏土,陶工可以随心所欲去铸型;这就是为什么,让人自行发展,让无知之徒和邪恶之辈诱骗他忠顺服从,是可耻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事实上,这么做无法保证实现他真正的目的。
卢梭
幸福不是人追求的目标:人类追求的目标是过上一种正确的生活。因此,在卢梭看来,奴隶通常可能比自由人更幸福这个命题不是对奴隶制合理性的证明,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言辞激烈和义愤填膺地反对爱尔维修等人的功利主义思想。奴隶制可能是幸福的一个来源;不过它依旧是丑恶的。因为想当奴隶就得小心谨慎,但这种做派让人厌恶、令人不齿。因为“奴隶制……有悖天理”,在受奴役状态之下没有异议,完全不同于一个真正的人的集合没有异议。卢梭宣称,“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人的资格,就是摒弃人的权利,甚至摒弃人的义务……这种放弃与人的天性格格不入。”
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这就是人为什么不能卖身为奴,因为他一旦成为奴隶,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因此他失去了权利,也不承担义务,而且一个人不能取消自身,他不能去做出让自己无法进一步有所作为的行为。这样做就是道德自杀,而自杀可不是人应当采取的行动——“死亡可不是生命中的事情”。因此,在卢梭看来,自由是不可以调和或妥协的:不允许你失去丝毫的自由,更别说是失去更多的自由;不许你拿这么多自由去换取这么多安全,不许你用这么多自由去换取这么多幸福。你放弃“一点点”自由就等于向死亡走了一小步,丧失了“一点点”人性;卢梭以最大的热忱所持守的信条,也就是他最为雄辩有力去捍卫的一个价值观,就是人刚正不阿这种观念,人类最严重的罪行,不是人天生就有的罪恶,而是丧失人性、贬低人格和剥削人。他用了大量充满激情的言辞去抨击那些利用他人的人——不仅因为他们给那些人造成了痛苦,还因为,他们损坏了那些人的形体,使他们失去了人类的外观,在他看来,这就是反对圣灵(the Holy Ghost)的罪恶。简言之,在卢梭看来,人类的自由——独立自主地进行选择的能力——是一种绝对的价值。说一种价值是绝对的,就是在说,根本不能在它身上进行妥协。
这样一来我们就遇到一个悖论。我们面临两种绝对的价值:绝对的自由价值和绝对的正确规则价值。而且不容我们在它们中间进行妥协。不允许我们去做霍布斯认为可能去做的事情,即建立一个实际政权,容纳许多自由、许多权威、许多控制、许多个人的首创精神。无论哪一种价值都不应违背:违背自由就是扼杀人的不朽灵魂;违背规则就是允许某些绝对错误、绝对糟糕、绝对邪恶的东西去反对规则的神圣来源,这个来源有时被称做自然,有时被称做为良知,有时被称为上帝,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是绝对的。这就是卢梭所陷入的困境,他面临的问题与以前的思想家大不相同,那些人相信,通过协调、妥协、经验性的手段,可以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这个办法当然不是理想的,但却是胜任的;它既非完全良善也非全然邪恶,而是善多于恶;它使人们继续前行,不至于太糟糕;它依据的是常识和应有的尊敬,是对彼此的主要愿望适中的、得体的尊重,这样一来,在总体上,人们虽然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一切,不过却保障了他们最低限度的“权利”,超出他们在其他制度下获得的权益。这是霍布斯与洛克、爱尔维修与穆勒的典型看法,可在卢梭看来,这种看法却全然不可接受。一种绝对价值意味着,你不能妥协,你不能去加以修正;而且他以一种非常生动的形式表述出来。他说,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就是“去发现一种社团形式……在这个社团里,每个人与所有人团结一致,与此同时,他还可以自行其是而且像以前一样自由”。
这无疑是以恰如其分的悖论形式表述出这一矛盾。我们一边与他人团结一致,从而建立起必须行使一定程度的权威、一定程度强制力量的社团形式——它与自然状态之中的完全自由或孤独大不相同;一边却保持自由,也就是说不必服从上面所说的那些人。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给出了举世闻名的答案,即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奉献出自己,他就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
卢梭就像一位几何学家那样,用两条在某一点上相交叉的直线来继续论证,他心中暗想:“这一条是自由,这一条是权威,很难——在逻辑上不可能——让它们达成妥协。我们如何去调和它们呢?”他的答案具有疯人通常具有的那种简单和精神错乱。不存在妥协的问题。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就会突然发现,这两种相互对立的价值非但不是格格不入的,而且它们之间根本不存在对立,它们不是两种价值,而是一种。自由和权威不可能发生冲突,因为它们是一回事儿;它们是同一块奖章的两面。与权威相一致的自由是存在着的,很可能存在着与权威的彻底控制相一致的个人自由。你拥有的自由越多,你拥有的权威也就越多,你服从的程度也就越高;自由越多,控制就越多。
如何找到这个神秘的交点呢?卢梭的答案是,说到底,自由表现在人想得到某些事物,而且不想受到阻拦。那么,他们想得到什么呢?我想得到的一定是对我有利的东西——它本身就会满足我的天性。当然了,如果我不知道什么东西对我有利,那么当我得到了我想得到的东西时,我就会很难受,因为它根本不是我真正想要的东西。因此,只有那些不仅想要某些事物,而且知道什么东西会满足自己的人才是自由的。
如果一个人知道什么东西可以满足自己,那么他就具有了理性;理性帮助人们解决如下问题:“要让我——也就是我的天性——完全得到满足,我应当去寻求什么?”在一位有理性的人看来是正确的东西,在另一位有理性的人看来也是正确的,正像在自然科学领域发生的情形一样,一位科学家发现是正确的事物,同样被其他科学家接受;所以说,如果你从正确的前提出发,使用正确的规则,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得出你的结论,你就会确定,如果其他人有理性的话,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或者,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你深信自己的理性,而别人却得出了某种完全不同的结论,这本身即表明,他们可能是非理性的,你完全可以忽视他们的结论。
卢梭知道,既然自然是一种和谐状态(这是大前提,是几乎整个18世纪思想大的而且含糊的前提),那么,我真正想要的不可能与别人真正想要的发生矛盾。
当然,卢梭的自然人观念受到他个人特征的影响。卢梭出身日内瓦小资产阶级,早年生活漂泊不定,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深受我们今天所说的许多自卑情结之害。这样一来,他的自然人观念与他尤为厌恶和痛恨的那种人形成了理想化的对立。他不光谴责富人和权贵——绝大部分道德家都把这两个阶层当做社会的天敌,可以说,他是第一个谴责完全不同的一个群体的人,通过这种方式,他影响了一个世纪人的意识。虽说他是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但他厌恶艺文和科学;他不喜欢任何一种复杂的形式、任何一种精致的形式、任何一种过分讲究的形式。他第一个直言不讳地说,好人不仅仅是质朴的人或穷人——这是许多基督教思想家特有的情感。他进一步认为,粗糙胜过精细,野蛮胜过驯服,骚动胜过平静。卢梭切齿痛恨一些小集团、小圈子和小帮派;他最痛恨知识分子,他们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他痛恨专家,他们自视高人一等。在19世纪所有激烈地反对知识分子、在某种意义上反对文化的思想家,事实上19世纪和20世纪的那些咄咄逼人的庸人们(尼采称他们为Kulturphilister),包括尼采本人在内,都是卢梭的嫡传。
卢梭饱受磨难和苦恼的性格使他带着憎恨的眼光去看待巴黎的狄德罗、达朗贝尔和爱尔维修等人,在他眼里,这些人都是一些过分讲究、老练世故和矫揉造作之徒,他们无法理解在脱离故土的真正自然人心灵中肆虐的那些阴暗的情感、那些深刻和令人苦恼的感觉。在他看来,自然人带有一种深刻的本能智慧,完全不同于城里人的腐败世故。卢梭是历史上最伟大而好斗的低俗之士,是一种天才型的弃儿;像卡莱尔,还有在某种意义上的尼采,当然还有D.H.劳伦斯和邓南遮等人物,以及诸如希特勒和墨索里尼这类以造反起家的小资产阶级,都是他的思想继承人。
很难把这归为一种右翼或左翼现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它主要是一种小资产阶级反叛社会的现象,这些落魄之士感觉自己受到社会的排斥。卢梭把社会弃儿、造反派、狂放不羁的艺术家引为事业的同道。这就是他成为浪漫主义和无法无天的个人主义创立者的原因,这也是在《社会契约论》出版后的两个世纪里,卢梭何以成为19世纪其他许多运动创立者的原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独裁主义和民族主义、民主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几乎所有的思潮,除了对文化情有独钟的所谓自由主义的文明之外。
卢梭憎恨知识分子,憎恨那些脱离生活的人,憎恨专家、憎恨将自己禁锢在某个特殊小圈子里的人,因为他感觉到,心灵应该是开放的,这样一来人们就可以产生情感上的接触;坐在古老橡树之下的质朴农民,与城里的那些衣冠楚楚、自命不凡、过分考究、老于世故的高雅之士(highbrow)相比,对生活以及自然的理解更深刻。因为他感受到了这一切,他发现了一个传统,完全不同于浪漫派反叛者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欧洲传播开来,然后传到美国,成为所谓美国生活方式那个著名概念的基础,根据这一观念,与大学教授相比,与城里的政治家相比,与其他丧失人性的人相比,社会上质朴的人们对现实的认识更深刻,他们身上的美德更深厚,他们对道德价值观的理解更为深刻,前面那些人在某种程度上自动脱离了心灵的激流,而心灵的激流既是真正的生命,也是人与社会的真正道德和智慧。
贡斯当是一位非常温和、非常明智的自由主义者,他的政论属于19世纪初,他是当时大部分自由派民主人士的代言人。在1819年的一篇演讲中,他把他所谓的现代自由观念和古代自由观念进行了一番比较,他向同时代人提出疑问:“自由”的意义是什么?以下就是他给自由下的定义:
它是个体只需遵守法律的权利——他有权不会因为某一个或几个人的专断意志遭到逮捕、拘押、处死或任何虐待。它是每个人表达自己的意见、选择并且从事自己的职业、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假如他愿意的话,他甚至可以挥霍自己的财产;它是不必经过允许就可以来来往往而无须说明理由或动机的权利。它是人们自愿结社的权利——无论是为了讨论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还是为了与志同道合者信奉宗教,或只是根据自己的意向或爱好打发时光。最后,它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影响政府行为的权利——要么通过任命某些或全部公务员来进行,要么通过代表、请愿、合法的要求来进行,对于这些行为,当局多少都得予以考虑。
接下来,他又补充说,古代世界则不是这个样子;在古代世界,虽说个体在某种意义上主宰着公共事务,但在个人的私生活中,他受到更多的控制和限制;而在现代国家,甚至在民主国家,相对而言,个体似乎无力影响政府当局的决策;他们争取的正是这种权利。
这个例子恰当地说明“自由”这个词在其19世纪初的温和捍卫者那里的含义。不过,你会发现,在这一时期的德国,它的意义却很不相同。
从强调理性转移到强调意志,产生了如下自由观念:它不是不干涉的观念、不是允许每一个人自由选择的观念,而是自我表现的观念,将你自身强加于介质之上的观念,清除你自己的障碍的观念。只有通过征服障碍才能清除障碍:在数学中,通过理解;在物质生活中,通过攫取;在政治中,通过征服。这就是以下观念的核心,这种观念认为,一个自由的民族是一个获胜的民族,自由即是力量,征服和自由是一回事儿。
黑格尔
黑格尔的体系或许对当代思想影响最大。它是一套庞杂的神学体系,同其他许多神学一样,它具有巨大的启迪力量,还有巨大的、遮蔽它所接触的东西的力量。它既倾泻光明,又倾泻黑暗——也许它倾泻的黑暗多于光明,不过在这一点上,不会有共识。不管怎么说,它就像一片黑森林,偶尔步入其中的人,很少回来告诉我们他们的所见所闻。或者,即使他们告诉我,就像迷恋瓦格纳音乐的那些人,他们的耳朵愿意听见的声音,完全不同于他们过去常常谛听的比较古旧、质朴和高贵的和声。
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说历史是一个理性的过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黑格尔看来,说一个过程是理性的,那就是说,如果你掌握这个过程的本质,使用的是你理解万物所能使用的唯一方法,即通过他所谓的理性这种能力,那么,你就会把这个过程看做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可能以别的方式发生。黑格尔的思路与以下情况比较相像。我们怎样学会某一条真理的,例如:二乘以二等于四。首先,这条真理像一条铁定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小学生一开始就得背诵乘法口诀;他并不知道二乘以二为什么等于四。因此,这是压在他理智和记忆上的一个负担,是他必须学会和记住的一个教条。只有当他学过一些算术公理和规则,他才认识到,二乘以二不仅等于四,而且只能等于四。他不需要死记硬背就可以重复:它已经成为他的加法或乘法自然技巧的一部分。所以,当我们研究历史的时候,黑格尔猜想,我们达到了一个充分理性的水平,我们提升到一个很受启发的阶段,根据这种启发,我们开始理解,历史事件不仅像它所发生的那样发生,而且必然像那样发生;这不是在物理学的机械因果论意义上,而是在我们遵循数学证明步骤这个意义上,在数学证明过程中,存在严密的规则;或者说,这就好像我们在听交响乐的各个部分时的感受,交响乐演奏中没有像这样固定不变的规则,但我们可以说,每一个后继的部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可避免的,或者正如黑格尔可能说的那样,是先前部分的一个“合理的后继者”,所以,我们说,除非由后一步骤完成前一步骤,否则先前的步骤就“无法理解”,这就像追溯地毯图案的由来那样。
从特定一代人的视角来看,历史上到处是累累罪行、悲剧不断。这就是辩证法的方式。黑格尔说,历史不是平稳的上升,不是幸福的场地,不是卢梭笔下自然的汩汩溪流——这是一个非常虚假的观念。历史是“屠宰案板”,正如他所言,“各民族的幸福、各国的智慧和个人的美德摆放在上面,成为牺牲品”; “历史不是幸福的乐园;在历史上,幸福的时期一片空白”。历史是怎样形成的?当然它是少数人创造的,这些人的理性程度最高。不过,历史不一定是他们有意识的意愿和愿望形成的。
历史上的伟大英雄人物,在紧要关头,在关键时刻出现的人物,都是自认为只是在追求自身目的的人物。凯撒、亚历山大都是雄心勃勃的人物,他们的主要愿望是扩大自己的权势或击败对手,但历史比他们更明智;历史利用他们,有意或无意地以他们为利用工具。黑格尔称其为“理性的狡计”。他说,历史“煽动激情为自己服务,而利用这股冲动发展自身存在的东西,受到了惩罚而且蒙受了损失”。简言之,有一个庞大的、单一的、无所不包的理性,他称其为精神,精神的发展就是所发生的一切。它就是精神的发展,因为不存在别的什么东西;它是一种自我发展,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能够发展它。如果我们理解它,我们就是它想利用的工具。如果我们不理解它,我们就会奋力反对它而且会失败。
不喜欢你认为是由理性所决定的东西,抵制它,这纯粹是自杀式的疯狂,最愚蠢的行径,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孩子气十足。“主观的”这个词在黑格尔看来具有极端轻蔑的含义。有谁在意一个小学生对欧几里德的理论或对牛顿或爱因斯坦命题的看法?憎恶这个宇宙,摒弃它、抵制它、发现它不合乎你的胃口,抱怨它,说这些事实于你不利,说你遭受到了无法破解的无情抵制,你因此而受挫,因跌落在生活的荆棘上而流血。在黑格尔看来,这就是卑下、盲目、没有理解力的表现,是愚蠢的表现,最终是罪恶的表现。
圣西门
自由也是一个荒唐可笑的口号。自由总是混乱无序;自由总是某种消极的东西,用以反抗外来的压迫。可是,在一个先进的政权之下,一切都是进步的,没有压迫,也就没有要抵制的东西,就无需使用大槌子了。自由总是一种爆破的炸药;可是,在一个建设性时期,在一个创造性而不是破坏性的时期,炸药派不上用场——无论如何不能用于那种目的。所以他大声疾呼的都是自由如何危险、必须加以镇压之类的话。
他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自由放任政策。有一段时期,他曾信奉自由放任政策,他是被他称做“神圣的斯密”那个人的门徒;可自由放任政策也会导致绝对的混乱;除非我们有计划,从中心出发指导事物,否则事情不可能办好。结果,我们看到了一个令人生畏的、庞大的新封建等级制观念,银行家处在等级阶梯的顶端,工业家的位置偏下,再往下是工程师和技术员,然后是艺术家、画家和作家。每一个有想象力的、有一技之长的人都在这个等级制阶梯上有一席之地,在这个庞大的、新的封建政权下,一切都是严格遵循秩序来安排的。这就是取得进步的办法,这就是军队行进的办法,在圣西门看来,我们就是一支部队,整个历史就是一支部队,他或多或少这样称呼。
迈斯特
实际上,18世纪的思想家分歧很深。不过有些东西是他们共有的,他们可能不都相信进步;他们可能不都信奉上帝;他们可能不都相信灵魂不灭。有些人相信直觉,有些人信奉经验主义。有些人相信感觉的自发性和简单质朴,有些人则相信科学和复杂。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相信,在本质上,人,即便不是善的,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是恶的,人有仁慈的潜能,每一个人,在不受骗子或傻子迷惑的时候,最善于鉴别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在总体上,每一个人都倾向于奉行自己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行为准则。18世纪的大多数思想家都相信,进步是可取的——也就是说,例如,自由优于奴隶制;建立在所谓“自然规律”基础上的法律几乎可以纠正每一件错误;自然只是行动中的理性,因此,在原则上,自然的具体作用,可以从一套公理中推导出来,这套公理类似于几何理论中的公理,或者物理和化学理论中的公理,只要你知道这些公理的话。他们相信,所有好的和真的东西,高尚的和自由的东西必须是相容的,实际上,不仅如此,它们还是相互关联的。他们当中有经验主义思想倾向的人确信,人性的科学的发展程度不逊于非生命物质的科学的发展,伦理学和政治问题,只要它们真实存在——为什么不会真实存在呢?——就可以像数学和天文学问题那样,得到同样明确的回答;建立在这些答案基础上的生活应当是自由的、安全的、幸福的和明智的。他们相信,在知识和行动领域,运用人的各种能力和实践人类一百多年来掌握的各种方法,就可以带来太平盛世,带来人类历史上最有意义的胜利。粗略地说,以上便是18世纪理性思想家共同的信念、普遍的性情和态度。
这都是迈斯特决心去彻底破坏的。他决心彻底铲除18世纪的任何这类特征。他之所以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是因为,他相信,让许多无辜者受难的这场大革命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他曾作为外人(他的家乡萨瓦当时毗邻法国)带着一股激情热爱和崇拜法国,那股激情是住在某些国家边境的人想与这些国家相认同时所特有的,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破坏真正金色的理想的愿望,产生了它特有的义愤,他带着这股义愤决心去毁坏他自认为造成他梦想破灭的各种力量。因此,为了取代这种理想主义社会学的先验公式,他决定求助于历史的经验事实和观察人类的行为。为了取代进步、自由、可臻完美性,他鼓吹过去、美德的神圣性以及彻底屈从的必要性,因为人具有无可救药的不良和腐败的天性。为了取代科学,他鼓吹本能、迷信和偏见的首要性。为了取代乐观主义,他鼓吹悲观主义。为了取代永久的和谐和永久的和平,他鼓吹冲突、受难、流血和战争的必然性——在他看来,这是神圣的必然性。为了取代和平和社会平等,共同的利益,以及卢梭探讨的尚未腐败的自然人的纯朴天性,他坚持认为,重要的是多样性、不平等以及利益冲突——这些都是个体和国家所处的正常情况。他否认自然、人、自然权利这些抽象概念的意义。他有关语言的学说与孔多塞、孔狄亚克以及18世纪大科学家们试图系统论述的一切截然相反。他试图复活早已声誉扫地的君权神授之说。他捍卫神秘、黑暗、几乎包括无知的重要性,最主要是捍卫非理性的重要性,将它们当做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础。他极为有效和出色地摒弃每一种明晰的形式,每一种理性的形式。在气质上,迈斯特与他的死对头雅各宾派一样残酷和极端;另外,他还多少带有他们的信念和正直。
迈斯特说,在当今时代,信仰完全空洞的言辞和空洞的公式造成的结果是,“社会的两只锚——宗教和奴隶制——已经同时失效,社会这艘船让风暴给卷走了,失事遇难”。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向俄国沙皇进言的时候,总是说:社会赖以维系全凭这两只锚,借助于它们可以限制邪恶之人,防范他盲目的自我破坏冲动。一只锚是教会,另一只锚是奴隶制。基督教会之所以废除奴隶制,乃是因为,它有足够的力量控制住人,可是,在俄国,东正教会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高度重视,那就让农奴制一直存在下去好了,如果你去解放农奴的话,就像你的顾问建议的那样,你的国家就会陷入最邪恶的革命之中。它就会从野蛮状态走进无政府状态。
拉梅内说起过迈斯特,他说,很奇怪,像他这么高尚的人在整个生活中却只看到两个现实:犯罪和惩罚。“就好像他所有著作都是从断头台上写出来的”。不过,我从迈斯特著作中摘出的引文不全是邪恶的东西。它是一种真正信念的表达,这股信念符合迈斯特充满激情的、但又明晰的其他思想,即,人只有受到权威的恐怖约束才能获救。在他们的生活中,必须时时刻刻向他们提起位于创造核心的那个可怕的不解之谜;他们必须通过不断受难来赎罪;处处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恶意、无助,以此来让他们谦卑。战争、酷刑、苦难是人类不可避免的命运。
人是傻子,人是孩子,人是疯子,人是在外地主;生活是——应当是——一种刑罚性的居留,由看守照看这个人。他必须受到指定的主人的控制,指定的主人满脑子都是造物主施加的责任,造物主通过无情地推行各种规则,无情地消灭敌人,将自然变成一种等级制。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敌人是一个“小集团”,他们是捣乱分子、颠覆者、世俗的宗教改革者、知识分子、理想主义者、律师、完善论者(perfectibilians)、相信良知、平等或理性地组织社会的人、解放者、革命者,这些人都必须根除。
迈斯特以最明晰的方式,使用着确实与18世纪人一样清楚和漂亮的语言,可他说的事情与那个世纪的一般趋向大相径庭:这的确有些不同寻常。然而,迈斯特在某种意义上也是18世纪的产物,因为他处处与18世纪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