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雅起海棠社,引发了两起事件

探春雅起海棠社,引发了两起事件

张桂琴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发生了两个不可忽略的事件。一是海棠诗社社长事件,二是菊花社事件。事件的汉语意有:事情、事项、文案、案件、鸟兽类的内脏、人体的部分、器物等,本文指比较重大、对《红楼梦》里的人群会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事情。

一、海棠诗社社长事件

三姑娘探春发诗帖邀来众人,雅结海棠社。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海棠诗社的社长李纨,并不是探春邀请来的,而是薛宝钗邀请来的。原文如下:

探春笑道:“我不算俗,偶然起个念头,写了几个帖儿试一试,谁知一招皆到。”宝玉笑道:“可惜迟了,早该起个社的。”黛玉道:“你们只管起社,可别算上我,我是不敢的。”迎春笑道:“你不敢谁还敢呢。”宝玉道:“这是一件正经大事,大家鼓舞起来,不要你谦我让的。各有主意自管说出来大家平章。宝姐姐也出个主意,林妹妹也说个话儿。”宝钗道:“你忙什么,人还不全呢。”一语未了,李纨也来了,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

老祖宗留下一句话:“客不请客”。这个道理在薛宝钗和李纨这里,已经不起作用了。被邀请的薛宝钗,未经主人探春同意,私自邀请了李纨。被同是客人薛宝钗邀请的李纨,竟然也来到了秋爽斋。并且,一进门就毫不客气地“自荐掌坛”。说出来的理由,很是气壮,“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

海棠结社,很风雅的一件事,可见发起人探春非俗流。李纨自荐任社长,还拉了同样不擅作诗的迎春、惜春作副手,探春并没有纠结,只是笑着点了一下:“……只是自想好笑,好好的我起了个主意,反叫你们三个来管起我来了。”

书中没有描写众人对此作出的反应,这是不写之写。黛玉、宝玉等人,本不是工于心计之人,一笑而过,也属正常。薛宝钗这一次的试探,没有引起众人的反感,她的胆子也就更壮了,她在本回后面所做的事情,就令人无语了。

二、菊花社闺蜜事件

贾宝玉想起了史湘云也是爱作诗的,海棠社的第二天,贾宝玉就磨着贾母,把她接到了大观园里。

史湘云很给力,一口气写了两首七律,来吟咏海棠。兴致所至,史湘云道:“明日先罚我个东道,就让我先邀一社可使得?”大家都很开心,都道:“这更妙了。”

第三十七回里,海棠社社长事件,还不是最怪异的。尤其值得琢磨的是,薛宝钗邀请史湘云晚上“往蘅芜苑安歇”。

“往蘅芜苑安歇”,这五个字,字面上看是没有问题的,与三十七之前割裂开来看,也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往蘅芜苑安歇”这一句话,涵盖的意蕴却是需要仔细玩味的。

首先,史湘云在此之前,每次来贾府,都是住在林黛玉处的。第二十回,正面描写史湘云出场:

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见他两个来,忙问好厮见。

第二十一回,这样写道:

那天早又掌灯时分, 王夫人、李纨、凤姐、迎、探、惜等都往贾母这边来,大家闲话了一回,各自归寝。湘云仍往黛玉房中安歇。

宝玉送他二人到房,那天已二更多时,袭人来催了几次,方回自己房中来睡。次日天明时,便披衣靸鞋往黛玉房中来,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

这里明确写史湘云晚间是“仍往黛玉房中安歇”,可以蠡测,史湘云以前来过贾府,并且是和林黛玉一起住的。贾宝玉第二天早晨,不及梳洗,就披上衣服,往黛玉房中来,“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林黛玉和史湘云是同榻而眠的。

第二十二回,贾宝玉写了偈语、填写了一支《寄生草》,袭人交给黛玉,黛玉看了,知道是贾宝玉是一时感忿而作,便拿回房间,与湘云同看。这一情节的背景是,贾母出钱为宝钗过十五岁生日,大家吃酒看戏。贾母深受那作小旦的与一个作小丑的,就命令下人带进来:

贾母令人另拿些肉果与他两个,又另外赏钱两串。凤姐笑道:“这个孩子扮上活像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宝钗心里也知道,便只一笑不肯说。宝玉也猜着了,亦不敢说。史湘云接着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宝玉听了,忙把湘云瞅了一眼,使个眼色。众人却都听了这话,留神细看,都笑起来了,说果然不错。一时散了。

贾宝玉的这个眼色使得有玄机,既得罪了黛玉,又开罪了湘云,两个人都没有生对方的气,只是生了贾宝玉的气。贾宝玉因此觉得无趣,写下了偈语,担心别人看不懂,又填写了曲子《寄生草》。

在林黛玉们生活的那个时代,戏子是被人瞧不起的,是最没有社会地位的。史湘云说戏子像林黛玉,是很过分的,很没有修养的。在这种情况下,史湘云晚间仍然是在林黛玉处安歇的。

其次,在薛宝钗邀请史湘云“往蘅芜苑安歇”前,史湘云并没有与林黛玉闹掰,林黛玉也没有腹诽史湘云同住。

如果说薛宝钗邀请史湘云同住,有些突兀的话,史湘云舍弃林黛玉情好薛宝钗则是在啪啪地打林黛玉的脸。她的这一举止,无疑是在宣告自己的立场:从今以后,史湘云和薛宝钗是最要好的闺蜜了,她喜欢林黛玉超过薛宝钗了,林黛玉的为人不及薛宝钗,等等。

也许,史湘云就是一沙雕,整天哈哈哈哈哈哈,思维很简单。她觉得薛宝钗对她好,她就要和薛宝钗一处。她没有站在林黛玉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没有顾及林黛玉的感受。喜静不喜聚的林黛玉,并没有劝史、薛二人善良的动向。书中没有提及她,只是写史湘云应薛宝钗的邀请了。这一春秋的笔法,使得作品中主要人物形象——林、史、薛,不泥陷于家长里短的鸡争鹅斗,仍然展现着清灵的品性。

史湘云住到蘅芜苑,就她作东菊花社来看,无疑是正确的选择。薛宝钗家里有矿啊,她家是皇商,有钱啊,帮助史湘云解决了经费问题。

最后,笔者还想咀嚼一下的是,史、薛二人的对话:

……湘云依说将题录出,又看了一回,又问“该限何韵?”宝钗道:“我平生最不喜限韵的,分明有好诗,何苦为韵所缚。咱们别学那小家派,只出题不拘韵。原为大家偶得了好句取乐,并不为此而难人。”湘云道:“这话很是……”

薛宝钗的话说得很有意思,她这是在嘲讽贾府的姑娘“小家派”吗?海棠结社时,史湘云没有参加,现场情形并不清楚,她附和薛宝钗,尚可原谅。薛宝钗在海棠社上可是夺了魁的,说这样的话,难免让人有些疑心了。我们再来看原文:

探春道:“明日不如今日,此刻就很好。你就出题,菱洲限韵,藕榭监场。”迎春道:“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李纨道:“方才我来时,看见他们抬进两盆白海棠来,倒是好花。你们何不就咏起他来?”迎春道:“都还未赏,先倒作诗。”宝钗道:“不过是白海棠,又何必定要见了才作。古人的诗赋,也不过都是寄兴写情耳。若都是等见了作,如今也没这些诗了。”迎春道:“既如此,待我限韵。”

这一回里,海棠诗社,探春发起并作东,她安排李纨出题、迎春限韵、惜春监场。这一过程,薛宝钗是参与并献策了的。转身就说限韵是“小家派”,不知道薛宝钗心里到底是何所思了。

三、淘尽黄沙始见金

独立地看菊花社事件,貌似林黛玉被史、薛二人打了脸。结合后文,真正被打脸的是史湘云,日久见人心,薛宝钗在抄检大观园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离开大观园之前,她把史湘云送到了稻香村。悲哉,史湘云。与薛宝钗同是客边,宝姑娘俨然以主子居,史大姑娘却是有招之即来挥之则去的悲哀。彼时,宝钗是这样安排的:

宝钗笑道:“落什么不是呢,这也是通共常情,你又不曾卖放了贼。依我的主意,也不必添人过去,竟把云丫头请了来,你和他住一两日,岂不省事。”

都是贾府的亲戚,薛宝钗要搬走了,她的蘅芜苑是不能给史湘云单独住的。史湘云背着行李,从蘅芜苑去往稻香村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曹公未着一字,竞得风流。

宝钗搬出了大观园,王夫人唯恐她疑心,特别命人请来排解。宝钗说了许多自己搬走的理由,其中有一句话很有意思:“……姨妈和凤姐姐都知道我们家的事,不是我撒谎。……”并不是笔者刻意要黑宝钗,有的时候,有的地方,确实是大有嚼头。

第七十六回,贾府的人中秋赏月,林黛玉对景伤情,思念双亲,俯栏垂泪,史湘云宽慰她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亲道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社也散了,诗也不作了。……”薛宝钗是“弃了咱们”,还是弃了史湘云?个中滋味,湘云深尝。

林、史二人在凹晶馆联诗排遣,著名的“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便是她二人所对。林、史联诗,妙玉作结。告别妙玉,已是天将晓,翠缕告诉湘云,李纨还在等她睡觉。湘云笑道:“你顺路告诉他们,叫他们睡吧。我这一去未免惊动病人,不如闹林姑娘半夜去罢。”

当初,弃林黛玉去的人是史湘云,今日想要去林黛玉处去的还是史湘云。更难得的是,林黛玉什么都没有说。其实什么都不需要说了,此时无声胜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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