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妆?别忽悠了!
营销概念轮流炒,各领风骚三五年。
今年,“药妆”似乎又火了!
当下,行业增长放缓,竞争不断加剧,这是多数日化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何突破?唯有创新,持续不断的创新,在市场中开辟一片蓝海,并且让消费者接受。但颠覆性的创新真的很难,最后多数企业选择了跟风炒作,用较少的成本去制造一些节日,或集体抱团炒作一些没有成熟的概念,抑或引进国外的一些创新概念。
“药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重出江湖的。
国内最早的药妆宣传可能来源于1998年在药店专柜的薇姿。
清扬君隐约记得,《赢在中国第三季》薇姿男性护肤品促销的商业实战片段。
此后同仁堂、片仔癀、昆明圣火、马应龙等药企以及国内众多中小企业的加入,药妆开始进驻大量药店,所谓的“药妆”正式进入“全民科普”时代,并逐渐被部分消费者接受。
然而截至目前我国并无法律法规支持“药妆”,所以产品包装的宣传上看不到“药妆”批准文号及相应标准。
换句话说,在中国宣传“药妆”应该都是违法的。
法规上遇到挫折后,让信心勃勃的大企业不敢“博”“药妆”未来的前途。以致于药妆成为口头的宣传语,在宣传手册尤其是产品外包装看不到有关“药妆”的任何宣传。即便是雅漾、理肤泉这样的知名功能性护肤品牌,也只强调产品的天然、温和、修护、安全,淡化“药妆”的概念。
加上部分省份又开始禁止医保卡购买化妆品,药妆进入了一个冰冷期。
事实上,无论欧美还是日韩的药妆,多是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产品,相当于中国的功效性化妆品。当然也要通过各种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
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化妆品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美白类)。这些特殊类的化妆品都需要经过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证”才能够上市销售。“药妆”没有被官方认定,也无第三方权威检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