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打死冯渊的案子,背景极为复杂,贾雨村复职揭开贾家所犯重罪
《红楼梦》有很多不写之写,想起来很有意思。文学的魅力最好在于可以启发读书人的思维,未必作者有意,但不妨多思多想一二。
薛蟠争抢香菱打死冯渊,在应天府犯了案后,施施然带着母亲和妹妹一家人进京。自有家里人处理。
不过,薛蟠还是将打死人命案想得太简单。薛家固然是四大家族,又有贾家、王家靠山。但薛蟠打死人命铁证如山,哪里那么容易翻案。
封建社会的司法固然有漏洞,却也不是显贵们为所欲为。薛蟠打死冯渊的证人不少,他也无从狡辩。这件案子就是明证,如果应天府知府昏聩,贾家、王家一封信就能搞定。但如果知府清明,就不容徇私枉法。
所以,应天府知府才是整件案子的关键。问题是冯渊死了那么久,官司还迟迟没有“了结”,直到贾雨村被贾政帮忙复职,补了应天府知府,才被他徇私枉法。
(第三回)彼时贾政已看了妹丈之书,即忙请入相会。见雨村相貌魁伟,言语不俗,且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内中协助,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不在话下。
贾雨村候缺的时候,应天府知府还无缺,不上两个月竟然就出了“缺”,预示前任知府已经“卸任”。
贾雨村上任知府后,徇私枉法胡乱判断了葫芦案,彻底替薛蟠脱罪。
葫芦案背后有很多值得咀嚼的地方。比方前任应天府知府的“卸任”,给贾雨村腾地方,就颇为值得探求一二。
首先,薛蟠的案子非止一天两日,却直到贾雨村上任后才了结,证明在上任知府那里被延宕了。
之所以“延宕”,原因不会很复杂。一是知府不作为。二是知府要作为。
知府不作为,案件拖不得。他若不判不但自己玩忽职守,还会得罪贾家和王家,得不偿失。不如徇私枉法。
如果知府刚正不阿想要秉公执法,却被各方势力阻止。尤其薛蟠离开金陵背上,罪魁祸首不在,无法结案更说得通。
薛蟠“潜逃”,必然早下海捕文书。这样的知府对薛蟠不利,当然留不得。
其次,贾雨村被派去处理薛蟠打死人命案,证明之前知府不肯为贾家、王家所用,才会被换掉。否则何用贾雨村换他。
前任知府卸任,也能体现出几点重要的线索。
一,官场不都是贾雨村这种徇私枉法之徒,也不都是贾家、王家仗势欺人之人。
二,贾家王家的手伸得极长,不与之苟同者,就要排挤打压。如此霸道的官场作风,可见四大家族的嚣张,被消灭是必然。
三,贾政帮助贾雨村官复原职还算简单。但能够将之定点投放到应天府,恰好处理薛蟠打死人命案绝不是偶然。堂堂应天府四品知府说“卸任”就卸任,说安排谁就安排谁。这个势力实在太恐怖。
贾家如此作为,怎能不让皇帝忌惮!
知府虽然不够封疆大吏,却也是地方大员。尤其“应天”对应“顺天”,是王朝最重要的“南北二府”,京畿之地。贾家都有能力玩弄鼓掌之间,说换就换,皇帝怎么能视而不见。卧榻之侧又岂容他人鼾睡!
最后,前任应天府知府,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第一,他不是贾家等四王八公的人,所以才会不受贾家、王家的控制,不顾人情徇私枉法。
第二,他起码是个想要叛薛蟠有罪的官。能够给冯渊之死一个公道。
第三,他是不是清官,看似不好说!但其实有迹可循。
假如他是贪官还不为贾家所用,就只有贾家敌对势力忠顺亲王那边的人。真要那样,贾政也没有能力让他挪窝,给换成贾雨村。
所以,前任知府是清官的概率非常大,且背后靠山不大,才会被贾家轻易更换。
关于前任知府的下场,无外乎三个:
一,升任,贾政想要换了他,想办法升任他,也是给个面子。
二,调任,将他调到其他地方,只要不挡道,不再揪着薛蟠的案子不放就可以。
三,降职或者罢黜。知府不开窍,要抓薛蟠问罪。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四大家族打击排斥异己,将之彻底罢官,也是公报私仇。当初贾雨村就是这样丢了官。
(第四回)雨村因问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这门子道:“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
门子说不知“护官符”者,“怎能作得长远……不但官爵,只怕连命还保不成呢”,说得就是前任“知府”。当然,丢了性命太过严重,“丢官”的可能更大。
至于门子又说:“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说得不是知府,而是知府罢官后,衙门其他官吏互相扯皮不肯担责任,也不敢轻易判断,等下一任知府做决断。才有贾雨村复职应天府,判断葫芦案。
综上,一件葫芦案背后,其实有很多可以延展的故事。当然,不排除君笺雅侃红楼的主观判断,读书各有理解角度,大家权当故事好了!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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