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为红烛(3)
当年梅州师范毕业后,试用期一年内工资31.5元,转正后即为公职老师,薪酬36元,冠冕堂皇。小学公职老师每月36元的薪饷,维持了二三十年之久,这既不算多又不算少的薪资,让很多民办代课老师可望而不可及。那时候的农村学校里,绝大部分是民办代课老师,他们的平均报酬大概在20元左右,或更低一些。更夸张的还有,极少数的临时代课人员,干着学校的事领的是生产队的微酬,记工分领取劳动所得。
当年,对民办教师,政府会有不定期的转正指标,但数量少得可怜。民办代课老师为争取转正名额,他们承担的工作量会更大,希望表现得更好更出色,因为僧多粥少必须优中选优。他们吃的是草挤的是奶。民办教师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民办教师的称谓成为教育界过往的一抹伤痕。国家没有忘记曾经为教育事业辛勤耕耘的民办教师。据茶园村的徐富元大哥说,他于69至72年在场小累计代课4年,于2018年领取了2400元的补助。代课时间越长补助越多,据说享受每年一次性的补助。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小学公职老师享受36元的薪酬,这工资待遇还是蛮不错的。那时候的物价很低,就大米而言每斤才7分钱,鸡蛋只卖两三分钱一个。听邻居邓敬文伯回忆说,他于1956年就读蕉中,每月享受助学金4元钱,除了够自己一个月的伙食开支外,多少还能帮贴家里。
然而,这几十年一贯制的工资待遇,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不断上涨,至六七十年代、乃至八十年代初,这36元钱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没有经济地位就没有社会地位,衣冠楚楚却饥肠辘辘,把一分钱当作两分用,买东西讨价还价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污名化老师的话题充斥大街小巷,应该说这现象是那个时代教育的耻辱。
寨洋小学前身是啟民小学,据相关文字记载,于1952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寨洋小学。温老师和钟老师他们正好是那个时候步入教坛的。当年是否要求老师食宿在校则不很肯定,但关于温老师的一则轶事,可以证明他一开始是食宿在校的。据钟海开老师回忆说,解放后才开始推广汉语拼音教学,从注音字母到汉语拼音的转折,对每位老师而言都是一张白纸,都必须经历重新学习的过程。据说温老师为尽快掌握汉语拼音,尽快适应改革后的教材,他每天清晨都到“打照岗”(场部现址)的松树下,认读声母韵母,“ba、ma、zhao”地放声拼读汉字。打照岗下面是农田。那天一大早,刚好有农民在田地里劳作,听到温老师的朗读,既好奇又新鲜,戏称温老师像癫古,一派胡言满嘴脏话。(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