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财务科目中分析地方AMC信用风险?
本专题将从信评的视角对地方资产管理行业展开一系列研究,本篇为系列研究第3篇,主要对地方地产管理公司会计科目进行分析总结并探求如何对地方AMC财报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一、 地方AMC的财务制表方式
地方AMC行业尚未就其业务的会计处理形成统一规范,但地方AMC业务类型繁多,故各家地方AMC的科目设置和会计处理均有较大差异。2018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落地后,部分地方AMC开始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主营业务科目分类混乱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各AMC的实际财务报表科目构成及主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对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经营模式、盈利来源和不良资产主业经营效率进行深入探究。文章首先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整体会计准则进行介绍,之后选择财务数据披露较为全面的18[1]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4家国有大型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大AMC”)作为分析样本,对比其主要的会计科目,总结不同AMC企业间的会计处理差异;同时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解处理,并结合业务数据剖析各家地方AMC的利源结构、经营效率和其他经营情况等;最后从信评视角阐述如何透过会计科目判断地方AMC企业风险。
(一)地方AMC的财务报表格式
地方AMC的财务报表编制格式差异较大,大部分地方AMC使用工商企业财务报表,少部分使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除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使用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外,华润资产、河南资产和华润渝康也使用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他15家均使用和工商企业相同格式的财务报表,资产以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来区分,根据财政部每年颁发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二)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差异及影响
新金融工具企业会计准则涉及内容较多,主要变化分为两个方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分类较为复杂、会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确保资产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准则中直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原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其业务模式为仅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一般列报于新准则中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而旧准则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新准则下如果满足非交易性条件的,可以选择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否则将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银保监会明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截至2021年1季度末,目前样本企业中有17家陆续开始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占比77.27%),只有5家尚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地方AMC的会计科目分析
(一)地方AMC资产端科目分析
1、地方AMC资产端会计科目-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企业,不良资产业务资产端主要分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应收款项等科目项下。相较于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此类地方AMC会计科目列报较为规范,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较高。
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科目主要包含处置类不良资产和重组类不良资产,但重组类资产占比规模很小。处置类不良资产是指通过转让不良资产获取价差收益,大部分资产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地方AMC企业每年对存量不良资产包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通过在二级市场交易不良资产包实现收益。重组类不良资产是指按期收取重组补偿金实现盈利的不良资产包。
债权投资:该科目主要包括有稳定现金流收益的不良资产,即按期收取重组补偿金或利息的重组类不良资产或者通道类业务资产,该类资产具有类信贷的特征且多来源于非金融机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由于“债权投资”归类于非流动资产,部分临近到期的债权投资类不良资产业务将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因此,该科目主要仍为重组类不良资产。
应收款项:该科目多为特殊的分期类不良资产业务。分期类业务指部分地方AMC在处置其不良资产时,对手方采取分期买断的方式购买其不良资产包(所有权发生转移),将应收对手方的回款计入“应收款项”科目,分期卖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地方AMC的处置效率,丰富了处置方式,但增加了地方AMC对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敞口,仍然需要注意其回收风险,且如果分期业务规模较大,可能也会对地方AMC的流动性造成一定压力。
根据对部分样本企业的不良资产科目分布分析,如表3所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良资产业务占比最高的科目,平均占比为62.31%;而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质上均属于重组类不良资产,合计占比为35.63%。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广州资产、兴业资产、华润资产的处置类业务占比较高,而河北资产、中原资产的重组类业务占比较高。
2、地方AMC资产会计科目-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其不良资产主要分布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中。由于各家AMC会计处理方式各有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可比性较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科目与前文新金融准则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所包含的业务类型相似;但需要强调的是,仍有少部分地方AMC将其所有的不良资产均计入此科目,不区分不良资产业务模式和类型。此科目可能还包括地方AMC投资的股票、理财产品、债券以及其他非标准化投资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科目可包含所有类型的不良资产业务,从样本分析来看,这个科目也是大部分未采用新金融会计准则的企业用来计不良资产业务的科目。此外地方AMC投资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非上市公司股权等也往往会放置在此科目项下。
应收款项类投资主要包括地方AMC通道类业务、重组类业务。采用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计量不良资产业务的公司较少,该科目如果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说明地方AMC的主业经营及自主处置能力较差。
其他流动资产:该科目如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可以包含所有类型的不良资产,但是不同的地方AMC企业划分不一致,例如浙商资产、江西资产和浙越资产均使用该科目计量所有的不良资产业务。
从表5可以看出,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样本企业中对不良资产业务的科目列报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江苏资产、苏州资产和厦门资产将不良资产业务全部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来计量,浙商资产和浙越资产全部以其他流动资产来计量,甘肃资产则全部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来计量。在对地方AMC的不良资产业务进行分析时,需着重关注上述科目的变动情况。
总体来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往往对应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包,如果此科目在总资产中的占比相对较高,说明该地方AMC的主业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更加回归不良资产业务本源。
(二)地方AMC负债及利润科目列报
1、地方AMC负债端
地方AMC负债端结构较为简单,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与未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差异较小,列报方式基本保持一致。地方AMC负债端科目并不复杂,主要包括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借款类以及发债类等负债科目,从不良资产业务出发,地方AMC主营业务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主要由两大类构成:
借款类:主要分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债券类:“应付债券”科目主要包括长短期债券、发行结构化产品等。在应付债券期限小于一年时,进入其他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整体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为地方AMC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以样本企业近两年的数据来看,债券融资占比一般为25%-30%左右,银行借款占比接近70%,债券融资占比较低。从债务期限分布来看,地方AMC由于其业务特点,整体业务周期较长,其债务期限也相对较长,样本企业近两年长期债务占比平均数维持在65%左右。
2、地方AMC利润表会计科目介绍
大部分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利润表的主要处理方式与四大AMC类似,不良资产的经营收益都会计入营业收入。除四大AMC外,地方AMC基本不会区分重组类和处置类不良资产收入,不利于识别其不良资产经营效率。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不良资产如若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此部分将直接体现在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项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不良资产处置时,转出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冲销其入账成本,剩余处置回收款项确认营业收入,举个例子,收购成本1元,入账按公允价值计2元,处置时按3元卖出,收入=3元-2元=1元;债权投资中重组类不良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或重组补偿金收入直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营业收入。
以广州资产和中原资产为例,广州资产营业收入中将不良资产业务产生的所有收益均计入“不良资产业务收入”项目下,而中原资产将不良资产处置所得与收取利息所得进行区分,分别计入“不良资产处置净收入”和“利息收入(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利息收入)”项目下。
大部分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财报中并未设置单独的不良资产收入项目来区分不良资产业务所带来的收益,样本企业中仅有陕西资产、国厚资产、浙商资产、江西资产和厦门资产对不良资产业务收入科目进行细分,其余企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此外还有部分地方AMC采用投资收益核算其不良资产收入,与其他投资类业务收入难以拆分。整体看,未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地方AMC收入科目的可比性较差。
三、根据会计科目识别个体信用风险
1、通过不良资产主营业务的科目分布情况可知地方AMC的主营业务专注度仍然较低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AMC科目分布较为规范和近似,统计结果显示其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与“债权投资”合并计量)”为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AMC规模最大的科目,分别占总资产的40.82%和20.36%。从样本数据来看,各地方AMC不良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存在较大差异,样本企业中广州资产、厦门资产不良资产规模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约为90%左右,而中原资产、陕西资产、甘肃资产等地方AMC不良资产规模在其总资产中占比很小,主业专注度存在较大差异。从收入结构来看,16家样本企业的不良资产收入占比平均数为51.49%,四大AMC由于其整体规模较大且涉及的其他业务较多故不良资产收入占比较低,地方AMC里中原资产、甘肃资产和陕西资产的主营业务收入中不良资产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整体看,地方AMC的不良资产规模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普遍偏低,主营专注度不够,偏离不良资产主业经营的情况较为突出。《地方AMC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地方AMC每年新增的不良资产规模应占新增投资额的50%,样本企业中不专注不良主业的地方AMC面临较大转型压力。
2、地方AMC对重组类和处置类不良资产的偏好有较大差异,未来仍面临业务结构调整压力
将重组类不良资产业务和处置类不良资产业务进行细分可以发现,地方AMC和四大AMC相比,重组类或处置类业务的偏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根据其收入及资产分布结构了解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的重心。从资产端来看,各地方AMC重组类及处置类不良资产占比存在较大差异,东南及华南地区的地方AMC更偏好经营处置类业务,处置类业务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较高,而中部、北部地区的地方AMC则以重组类业务为主要经营方向;《征求意见稿》要求地方AMC新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投资额不小于新增投资额的25%,过度依赖重组类不良资产(或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地方AMC面临较大结构调整压力。未来,需关注重组类业务占比过高、业务扩展速度过快的地方AMC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暴露。
3、地方AMC不良资产收益率高于四大AMC,但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主业更集中、不良资产收入占比较高的地方AMC其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不同类型的不良资产相比,重组类不良资产收益率高于处置类不良资产收益率,处置类不良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
本文使用不良资产业务收益率来进行衡量(不良资产业务收益率=不良资产业务收入*2/(当年末不良资产规模+上年末不良资产规模))。从不良资产整体的收益率来看,2020年地方AMC整体不良资产收益率位于7%-12%之间,平均值为9.36%,而四大AMC的不良资产收益率分布在5%-9%之间,平均值为7.50%。地方AMC融资成本高,往往需要更高的收益率来覆盖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相对四大AMC的客户资质有所下沉,其收益水平相对高于四大AMC,但也同时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
地方AMC之间的收益率分化也较为显著,不良资产收入占比较高的地方AMC其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也往往较高。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部分不良资产收益率较高的地方AMC主要得益于其收益率较高的重组类业务的快速扩张,其面临的信用风险水平更高。此外,地方AMC由于经营期限较短,其不良资产盈利能力的波动性高于四大AMC。
不同的不良资产收益率对比来看,以AMC不良资产的规模作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重组类不良资产业务的平均收益率为8.66%,处置类不良资产业务的平均收益率为7.20%,重组收益率往往高于处置收益率,但面临更多的减值计提及资产质量下行压力;部分样本企业的重组收益率远远大于处置收益率,说明其处置类业务经营效率较差,且其客户资质可能相对较差,需关注其资金回收风险;处置类业务收益率维持在合理水平且波动较小的地方AMC体现了其处置端和收购端较为稳健的经营策略和处置能力,说明其不良资产经营水平相对更高,资金安排更合理。
4、地方AMC资产质量情况复杂,减值计提力度普遍小于四大AMC,风险覆盖程度不足
地方AMC作为处置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对于资产质量的把控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前文提到不良资产由于主营业务会计科目并未有严格规定,相比于其他的金融及投资业务,不良资产业务更具有隐蔽性,资产质量难以判断。从图12可以看出,大部分地方AMC对于债权资产中的不良资产计提减值比例不足5%,四大AMC例如长城资产和信达资产对于不良资产的减值计提力度大于地方AMC,然而四大AMC无论从不良处置经验、不良资产获取渠道和风险把控能力等方面均优于地方AMC,可见地方AMC的减值计提力度较低,对风险资产的覆盖程度较差,资产质量仍有一定向下迁徙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