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16)。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声明:此译文由赵庚白原创,复制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以⑴喜随⑵人⑶者必⑷有⑸事⑹,故受之以《蛊》。蛊⑺者,事也。
【译】认为喜欢依从别人的人必然帮助其去做某种事业,所以承接《随》的用《蛊》卦。蛊说的是事业。
【注释】⑴“以”认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自以寿不得长。”
⑵“随”依顺,依从。《广雅》:“隨,顺也。”
⑶“人”别人,他人。《荀子·荣辱》:“自知者不怨人。”
⑷“必”肯定;断定。《韩非子·显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
⑸“有”通“佑”。帮助。《荀子·大略》:“友者,所以相有也。”
⑹“事”事业。《论语·季氏》:“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⑺“蛊”养蚕。蛊:蛊是会意字,繁体字写作蠱,由蟲和皿组合而成,表示器皿中有很多虫子。(蚕就是在器皿中饲养的,见蛊卦附列资料【蚕知识简介】)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