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传《十二》这些对我们了解匈奴很重要
”往者匈奴据河山之险,擅田牧之利。'这是桑弘羊对匈奴的一句评价。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反正史记就这么说的。这从侧面也说明一件事,匈奴也种地。而我们的印象中,游牧民族都不种地。饿了吃肉,渴了,喝奶。但是从今年的考古过程来看,在河套地区,匈奴是种地的。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抓回去的汉人教会了他们种地,另一种可能就是他们从费尔干盆地那里学会了农耕。史料记载,公元前119年,汉将卫青挥军至匈奴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日而还,悉烧其城余粟以归。'公元前90年,匈奴地方'连雨雪数月,谷稼不熟。'(《汉书·匈奴传》)公元前80年代,长水胡人卫律建议单于'治楼以藏谷',匈奴'单于幽苏武于大窖中',颜师古注解说是'旧米粟之窖而空者也'。(《汉书·苏武传》)但是由于当时的环境以及占领土地条件限制,估计也就是河套以及西域绿洲一带有条件进行农耕。
另外有一件事可能有争议,但是可能性很大的事情就是匈奴人最先使用了马镫。北方民族史专家勃尔只斤·吉尔格勒先生在《游牧文明史论》一书中说:'马镫的发明和发现,与农耕民族发明耕犁一样,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性的意义。马镫是游牧人生命的起点,马镫解放了游牧人的双手,骑手们无须再用双手紧握马鬃奔驰,骑手变成了骑兵。'考古学家发现,在漠北诺颜山匈奴6号墓出土有木马鞍和穿马镫的孔洞,内蒙古巴丹吉林、阴山、苏尼特岩画中都有马镫岩画。由此推断出匈奴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马鞍和马镫的民族之一。
匈奴的金属加工业。从资料中可以看到:金、铜、铁质制品都有着同等的使用价值。在铁制品中有箭杆、箭、镞、'鸣镝'(即所谓'嚆矢'或'响箭')、马勒、斧、锛等。在铜(主要是青铜)制品中有鼎、壶、镜、铜戈、铜予、铜锥、铜刀、短剑、鹤咀斧、、香炉、饰牌、马勒、车轴头、双耳锅、三脚灯台、战马护面具等;在金制品中有'金冠'、'金甲'、'祭天金人'、'金留犁'以及不同形状和不同用途的金饰片。在畜产物的制品中,有毡、裘、靴、马辔、'革笥'(即皮制甲)、'马革'(即古'船'字)、毛织品、马尾制作、骨镞等;木制品还有弓、矢、'木荐'(即木质)、'车器'、辇、舆、鞍、木兽、木器、穹庐架。至于土、石制品如陶器、玛瑙兽、玉珠、佩饰物件、卮(酒器)、'服匿'(贮酪器)等。对于工匠手艺人的尊重,是草原民族一直的传统,即便后来的蒙古屠城,也是要把手艺人先挑出来带回家的。阿尔泰的铁矿,巴彦淖尔的铜矿,让匈奴的军事实力有了质的提高。后来霍去病卫青占领这些地区以后,匈奴骑兵才日渐衰微。最后要说的是,匈奴人应该是最先跃上马背,驯服马匹的东北亚民族。这个世界上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匈奴人,另一种就是在爱琴海的希腊人,我更愿意相信前者。匈奴人是马匹驯服人和骑兵的最先使用人。
匈奴人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筑城,现在留下的统万城估计也是匈奴后期的产物。在前面的所有记录中,都没有匈奴筑城的记录。当然,匈奴人最大的经济支柱绝不是牛马羊,而应该是商业税收和商业贸易。他们占据了欧亚大陆路上商业通道的两大关卡,草原通道以及河西走廊。无论你怎么选择,都无法绕开。因为没有城市商铺,所以我不敢说他们是否具有商业文明,但是我想贸易集市应该是有的,就像我们西部的大巴扎那种形式。在某一特定时刻以及特定场所进行贸易交换。对于黄金的热爱,匈奴人比我们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商业货币的基础和硬通货。
匈奴的王族为挛鞮氏,其他的高贵部落为呼衍氏、兰氏、丘林氏、须ト氏等,他们在汗国中都是世代为官。匈奴的主要官职有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犊王、左右渐将王等,他们均是单于的子弟,未来有机会继承单于之位。对于被征服或者臣服的部族王国,匈奴单于也派遣王侯官员去管理或者监视、征收赋税。在征服西边的部落之后,设置了日逐王。日逐王之下设置了僮仆都尉以统领西域,征收各族的赋税。设置在西域的王还有东蒲类王、南犁汙王、呼衍王、伊蠡王。征服大月氏之后,在河西走廊设置了浑邪王、休屠王、犁汙王、温偶駼王等。征服了乌桓之后,在此设立姑夕王,后来又在鲜卑之地设置了左伊袱訾王。设置在漠南的有句林王、皋林温禺犊王、右莫鞬日逐王等;设置在贝加尔湖一带的有於靬王。
匈奴人信仰原始宗教萨满教,相信万物有灵。其中汉文史料记载的崇拜对象有太阳、月亮、鬼神、龙等。匈奴人的墓葬基本都是头朝向东方,说明其崇拜太阳。草原上的民族基本都比较崇拜太阳,后来的突厥族也是如此。匈奴人崇拜龙就是草原民族中少见的了。匈奴的单于庭也就是龙城,每年会举办三次重大的节日。《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的习俗:“岁正月,诸长小会单于庭,桐。五月,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计。”匈奴人也会举办祭祀天地的大典,其中祭天的偶像为“金人”,霍去病在河西走廊击败匈奴就获得“休屠王祭天金人”。《金日碓传》赞中有“本以休屠作金人为祭天主,故因赐姓金氏”之语。匈奴汗国建立之时,匈奴的婚姻还带有许多原始的地方,其中一个典型的婚姻制度就是“收继婚”。这种婚姻的制度表现在于,匈奴人的父亲去世后,其子可以继承其后母;匈奴人兄长去世,他的兄弟可以继承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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