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千店一面”牌匾各美其美

  贾亮

  牌匾不能影响市容市貌

  如何设置也不能一刀切

  11月25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审。根据草案,北京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为了避免“千店一面”,牌匾标识在设置时没必要非得统一样式、色彩和字体,而是要与周边风貌景观“相协调”,要有“创新性设计”。

  既然开店,总希望自己的招牌更加醒目,宣传标语更吸引人,大多数店家都会绞尽脑汁谋创意,标新立异求关注。可个体的有意识,也许导致集体的无意识;单个看起来还算打眼的店家招牌放到一条商业街上,往往显得乱糟糟不协调,甚至大煞风景;还有一些户外招牌缺乏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影响周边环境,也有安全隐患。老百姓有意见,游客不舒心,亟待清理规范。

  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城市和基层单位在避免商家各搞一套的同时,又陷入了一刀切的误区。个别城市强行统一招牌,每家店铺门口悬挂的匾额标识,不光样式一致,连色彩、字体都一模一样,甚至区域内不同街道上的风格和样式也要求保持一致。这就是所谓的“千店一面”。走在这样的街上,容易审美疲劳,而且会降低逛街的兴趣,曾引发舆论诸多批评。

  没有整体规划的各搞一套无美可言,整齐划一的“千店一面”也谈不上美。两者都不可取,都需要避免。就北京而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不仅是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首都文化的一个窗口。近年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商业经营者反映,管理尺度过严不利于营造商业氛围,希望能够结合商业街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商业街区内牌匾标识的设置要求。既能让店家充分发挥自身的个性,又能让不同的个性融为一个协调的整体,正是该草案努力达成的目标。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就社会问题提出的这一建议,对于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与管理,同样适用。北京历史悠久,牌匾文化独树一帜。精致大气的设计装置,文人墨客题写的匾额,社会名流留下的轶事,京腔京韵的叫卖吆喝,都是不可复制的文化精品,是需要传承的宝贵遗产。更为宝贵的,是北京对不同文化特有的大气包容,使不同文化竞相展现而又相得益彰的整合能力。

  在招牌管理过程中,不少城市都曾不同程度陷入“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境地。问题不出在该不该管,而出在怎么管上。对影响市容的招牌乱象放任不管,是不作为;大搞一刀切,则是彻头彻尾的懒政。城市管理要下绣花功夫,偷不得懒,要把管的责任扛起来,在怎么管上动脑筋,让牌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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