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救助持续提升 各县区低保标准城乡统筹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1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全省所有县区均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670元/年,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1530个,救助标准、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省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省农村低保对象182.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7.2万人,占农村低保对象58.8%,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7670元/年,16个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部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社保兜底脱贫等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8+1+N”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救助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基本形成,全省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1530个。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更加完善,与27家银行实现信息共享。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速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低保审核审批(含公示)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实现便民利民高效。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拓展保障范围。目前,全省所有县区均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因疫因灾救助成效明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出台意见,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全面优化简化救助审批环节和程序等,积极开展先行救助;防汛救灾期间,专门出台困难群众兜底生活保障政策指引,畅通求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郑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