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画得那样,还叫风格?胡扯!
来源 画理画外
(注:本文作者黑子,著名文化学者、艺术批评家)
总有朋友向我推荐某某书画家,邀我去看作品,并希望能为其写篇评论文章,还不忘介绍说其作品已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也总会听到一些书画家在谈论自己的作品时,自吹自擂、大言不惭地一口一个风格,似乎不在自己的作品上贴个风格的标签便不足以显示其书画的水平。而事实上呢,他们的作品质量,包括其人品,要么言过其实,要么一塌糊涂,距离真正的“风格”还差之千里。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反问他们什么是风格,风格到底是什么。多半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能回答几句的,也都把风格笼统地、片面地说成是作品形式上的面貌特点,并没有解释清,也没有真正地理解风格的涵义。只知道自以为是、为所欲为地滥用,反正又不是什么生态资源,滥用了既不违法也不犯罪,管它呢,以至于“风格”一词满天飞,不论是猫是狗,拿起笔来似乎都可以大谈风格,都可以为自己制造的垃圾“大作”带上一顶光鲜的风格的帽子。所以,现在“风格”一词已经像“大师”“专家”一样被用滥,被污染,也被厚颜无耻的一帮人给生生糟蹋、强奸了。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实质上已经构成了另一种“犯罪”,他们正在破坏和伤害着整个文艺生态、舆论生态,更为可恨的是他们中有很多还是当今所谓的“名家”(大都是些名不副实的家伙),而且这些人又特别善于利用自己暂得的那点名声和影响来把自己粗浅的“个人风格说”四处鼓吹散播,影响极坏!
首先要重点纠正的是,个人习气不等于风格。有很多书画家会将平时养成的坏习惯、臭毛病自觉或不自觉地带进自己的创作中,带进作品里,时间长了竟把它们当成了自己的风格,并且加以大肆渲染、高谈阔论。真够荒谬,也实在无耻,这就好比将自己身上的毒瘤看作是美人痣,将自己的口吃说成是有趣味的语言节奏,将自己的性无能认为是高尚的洁身自好。大家不要感觉好笑,在艺术界,特别是书画界这样的人比比皆是,这是极为普遍存在的现象。有意强化、美化,甚至炫耀、炫弄个人的习气,并将其看作和宣传为个人的符号、特点、风格,不仅自欺,而且欺人,颠倒了黑白,混淆了视听,最终既忽悠了自己,又严重误导和坑坏了别人。这里的“别人”,更多的是盲目崇拜他们的那些弟子、学生和一些粉丝,以及不懂或不太懂书画,却被忽悠着上了当的买家们、藏家们,真替他们捏一把汗!这样货色的“风格”作品竟被他们高价买下、重金收藏,最终换来的却是废纸一张,毫无艺术价值,更无收藏价值可言,着实令人叹息,也不免会狠狠地痛骂上一句:“傻逼!”
或许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傻逼,就像从不缺少智者一样。下面要继续纠正的是,惯性表达也不等于风格。有人将书画家在创作时习惯性的表现方式和手法,诸如某个习惯性的动作、惯用的一些技法技巧等,认为是他们的风格。其实这是错误的。这只是他们书写绘画时个人习惯性的表达而已,与风格无关。况且这种习惯、这种表达本身也存在着好与坏、美与丑的问题。是不是良好的书写作画习惯,是不是成熟的、值得肯定的表现手法、表达方式,这都是我们首先要思考和做出清晰判断的地方。盗窃犯总爱溜门撬锁偷东西,首先我们总不能将他们及其所作所为定性为好人好事,也总不能说溜门撬锁是他们的作案风格,只能说他们是坏人,做的是坏事,溜门撬锁是他们的作案手段。所以别拿手段当风格。写字作画也是一样,别将一些惯性表达看作是书画家们的风格。也许刚才的这个比方言重了一点,但的确可以说明问题。目前有很多书画家,压根儿就没有一个良好端正的写字作画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习惯,也没有多少值得肯定与称赞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方式,他们要么亦步亦趋地模仿复制古人,毫无出新之处,要么大张旗鼓地抄袭翻版他们所跟随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这高研班教授、那名家班导师,更无发展可言,要么干脆随性而为、胡涂乱抹,还美其名曰“我造我法”“我手写我心”。真是可笑至极!
此外,还要特别纠正的是,样式面貌也不等于风格。据我的深入观察和了解,目前在传统书画这一块儿,百分之九十五,甚至更大比例的人,都还是处在效仿、照搬古人的阶段。相当数量的作品压根儿就是古人的翻版和重复,或照猫画虎、依样葫芦,或七拼八凑、东挪西借,或乔装打扮、改头换面,或局部放大、细节粉饰。有的甚至连翻版的本事都没有,连七拼八凑的能力都不具备,还妄谈什么风格?即使有所学成,那也还是古人的面貌,算不上真正自己的风格。当然也不可否认,的确有部分特别优秀的书画家,他们也的确有自己的一套表现手法,有自己独到的书写绘画语言,有自己较为成熟的创作面貌和作品样式,但这也不能叫风格,这仅是风格的一部分。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问那到底什么才是风格?严格意义上讲,风格是由“风”和“格”两部分组成。“风”是什么,是风貌、风采、风韵、风度,“格”呢,则是人格、品格、格致、格调。对于书画而言,其中既涵盖艺术作品形式上的风貌特点,又包含书画家本人的人格、品行,以及反映在作品中的内涵与格调。也就是说,风格其实是一个综合体,它需要综合考量,而非简单地把它理解为纯粹形式上的面貌特点,或者个人的某种习惯性的表达方式、表现语言。
而且我们务必要清楚,风格一定是具有代表性的、典范性的、榜样性的、可供参考、借鉴、欣赏、学习的。反映在书画作品上,便是要体现出精湛的书画技艺、成熟的创作手法、独特的形式面貌、丰富的作品内涵,以及不俗的气韵格调。此外,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作者自身务必要具备高尚的人格情操,这是十分关键的,也是衡量是否“风格”的先决条件。所以,肮脏的、卑劣的、粗浅的、虚伪的、欺骗的、低俗的人和艺,都与风格无缘,也都没有资格去谈论“风格”,并将其应用到自己和作品身上。日本侵略中国进行的种种惨无人道的行为,总不能说这是他们侵略的风格;人言而无信、阿谀奉承、阴险狡诈,总不能说这是他为人处世的风格;书画家行为不检点、做事不讲究,淫欲好色、邋里邋遢,总不能说这是他生活的风格,写字作画时洋相百出、敷衍了事、胡涂乱抹、毫无法度,也总不能说这是他创作的风格。因此,可以肯定地讲,无人格则无风格,无品行则无风格,无情操则无风格,无素养则无风格。更何况在拥有深厚的、特殊的文化与历史背景的中国,人格、品行、情操、素养便显得更为重要了。
众所周知,我国自古以来都十分强调“德艺双馨”。为什么呢?为什么徳在前而艺在后?为什么不说“艺德双馨”呢?就是因为“徳”太重要了,艺可以学不成,但徳必须要修炼好!学不成艺,对社会、对家庭无危害,但做不好人,道德上出了问题,对社会,对家庭就极有可能是个祸害,是个毒瘤。古人云:“书画清高,首重人品”“学画者先贵立品”“人无立身,则画无立品”,等等,说的也都是这个道理。所以,关于书画的风格,我给出的参考定义,或者说作为一位艺评家,我给出的衡量标准就是:建立在高尚人格情操与精湛书画技艺之上的具有成熟的创作手法、独特的形式面貌、丰富的作品内涵与不俗的气韵格调的一种反映德与艺最高要求和水准的综合性体现。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忽视,也都不能偏废。
那么,请问你达到要求和标准了?你真正够格了吗?如果没有,请收起你的厚颜无耻,好好修炼,好好提升,切勿轻易地、不知羞赧地、不知天高地厚地大谈你所谓的个人风格,以免糟践了“风格”。同时也请那些无德无艺的冒牌家伙儿,以及德不配位的丑陋书画家们自觉地收起你那虚假的面具,收起你那恶俗的嘴脸,先老老实实学会做人,再认认真真开始从艺。
最后我还要格外补充一点的是,风格绝非创造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结果。制作一个什么风格,开创一个什么书风,打造一个什么画派,都是扯淡的、荒唐的想法和行为,也都是耍小聪明丢大智慧,明白人做糊涂事,这也恰恰影射出了当今某些人和某些群体争名逐利的丑恶嘴脸,终将会遭到世人的诟病,终将会被后人所不齿,也终将会被历史无情地抛弃并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