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政法委着力构建“简”“减”同志关系、“严”“严”组织关系
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构建省委政法委机关“简”“减”同志关系、“严”“严”组织关系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有关要求,并结合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实际出台的,对严肃党内生活、规范上下级关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推动机关党内生活更加严肃、政治文化更加健康、政治规矩更加严明、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团结严肃、民主集中的良好氛围。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表彰优秀、激励后进。
二是规范上下级关系。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简单简约的上下级关系,上级绝不组织“小圈子”性质活动、违规收取下级钱物等,下级坚决不搞阿谀奉承、吹吹拍拍等,防止形成小圈子和人身依附。遵守纪律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确保严格依照规章和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党内称呼,呈文报件一律称同志,办文办会反对繁文缛节。公道识人用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反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搞非组织活动、跑风漏气收买人心等。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对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提醒。
《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倡导推动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巩固和发展省委政法委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