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45|有心和无意
今天讲几句:“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
这几句的意思是说:无心犯的失误可以称为错,有意犯错便可以称为罪恶;知错能改,是勇者的行为,而且错误自然会慢慢的减少;如果是为了面子去掩饰,甚至死不认错,那就是错上加错。
《聊斋·考城隍》中有个对联很有意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作者认为“刻刻意善欲人知者,其心不在为善而在邀买人心,善事一出,万众夸奖,甚至得官得财。既然阳有所得,那么阴不必奖,因为其行善本非为善,不过求财求名。求仁得仁,又有何怨;而无心为恶,本非特意伤人害物,而既已伤,则人谤之,刑拘之,而其本心必煎熬,此阳有所报,那么阴不必罚”。这句话还是围绕着“善恶”的大小和真假问题阐述作者的看法,善恶本身没有真假和大小的问题,但大众往往认为,刻意为善是接近作秀,给人感觉不会那么真实,背后必有名利的原因。例如多年前有个高调行善的人叫陈光标,以行善的名义做了很多让人感觉在作秀的事情。例如2014年6月25日,陈光标在纽约中央公园船屋免费宴请美国流浪汉。午宴现场,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简称CFGP)主席唐纳修向陈光标颁发证书,授予其“世界首善”的荣誉称号。这本证书上用英文写着该机构名称,下边有一行小字“在联合国支持下”,中文写道:“联合国授予中国道德模范中国首善陈光标先生为世界和平形象大使及世界首善荣誉称号。”不过这个机构和这个证书很快就被人发现是假的,很明显陈光标喜欢各种荣誉,早在2014年12月陈光标就已经有4000余本证书、3万余面锦旗,而且还计划申报荣誉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不过我还是认为,能够助人总是好事,或许陈光标就是借助炒作行善来为自己树立高大上的社会形象,以便能够有更多赚钱的机会。我也始终相信,随缘行善的功德要远远高于为名为利的行善。《了凡四训》书中也有论述这个问题,一个妇女在发迹之前把身上仅有的2文钱捐赠给寺庙,方丈亲自为她祈祷;若干年后,这个妇女嫁入了豪门,再次为寺庙捐赠千金,方丈仅仅安排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为妇女接待。这里涉及到善的圆满问题。
《吕氏春秋》记载了两则故事,一个是“子贡赎人”,子贡从诸侯国赎回一个鲁国人,没有接受鲁国的奖赏,大家纷纷赞扬子贡的品质,但孔子却责怪子贡是为了自己所谓的高风亮节,并没有考虑到大众,这么一来,下次任何一个人做赎人的事情都不敢要奖赏了,这无形是打击了大众做好事的热情,因为圣人作为从来不会考虑自己,而要考虑到国家、社会风气的导向问题;另一个故事是“子路受牛”,说有一次,子路救了一个快要溺水的人,这个人为了感谢子路送了一头牛给他,子路也接受了。结果大家都责怪子路,说子路不能接受人家的礼物,不过孔子是赞扬子路的,因为子路给大家树立了好的榜样。这两个故事其实是告诉我们,行善究竟是为了谁的问题,如果是为了自己私人荣誉的行善,当然是大打折扣的行善。
作恶的问题,更容易理解一些,因为作恶的问题往往会涉及到法律。法律上有故意和过失的区分,故意作恶的法律后果当然要重很多,不过看作恶的后果,有些事就算是无心作恶,也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总结一句话,大众修行是有这么一个过程,从有心行善到一心向善,再发展到无心行善;从有心到无心,再到“有无俱灭”,进而“所灭亦灭”,要是到了这个境界,便是圣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