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安大简《邦风·鄘风·墙有茨》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安大简《邦风·鄘风·墙有茨》解析

子居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所收《墙有茨》篇,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简本《墙有茨》三章,章六句,与《毛诗》同。简本第一章为《毛诗》第三章,第三章为《毛诗》第一章。”[1]对于此诗,《毛传》言:“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但宋代王质《诗总闻》卷三就已提出疑问:“《左氏》昭伯之事,寻诗皆无见,但惠公叙卑而年少,宣姜母行,昭伯兄行,虽宣淫谁敢阻者?似不必以墙为道也。”至现代,程迅先生《“卫风淫乱”说辨析》[2]言:“'烝’这种继承婚的形式,在春秋时代仍在流行。仅据《左传》所载,在六、七十年间,在卫、晋、楚等国都出现过。这就说明,这种婚俗,仍为礼法所容。在各种婚制驳杂并存的时代,人们对某些古老的习俗是理解的,即使个别人对这种老传统颇有微辞,但也不至于闹到'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的程度。所以,关于《墙有茨》一诗所谓'中冓之言,不可道也。’《鹑之奔奔》一诗所谓'人之无良,我以为兄。’《相鼠》一诗所谓'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等等。显然不是'刺卫公室淫乱’的,毛、郑的说法是不对的。”邬玉堂先生《〈墙有茨〉与“昭伯烝于宣姜”无干:兼论收继婚制》[3]更明确指出:“从上述引述的顾颉刚先生等的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昭伯烝于宣姜’一事,是当时的一种正常的婚姻状态,根本不是什么通奸行为,更何况是'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而成婚的!因此,《墙有茨》的诗义,与'昭伯烝于宣姜’之事是毫不相干的。”故《毛传》所谓“公子顽通乎君母”只是汉代的《毛传》作者以自己的观念强说春秋时事而已。由《列女传·孽嬖传·卫宣公姜》所言“卫之宣姜,谋危太子,欲立子寿,阴设力士,寿乃俱死,卫果危殆,五世(三世)不宁,乱由姜起。”的《鲁诗》说和《易林·小过之小畜》:“大椎破毂,长舌乱国。墙茨之言,三世不安。”《易林·咸之复》:“大椎破毂,长舌乱国。床笫之言,三世不安。”的《齐诗》说以及《周礼·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注引《墙有茨》而贾公彦疏:“诗者,邶诗,剌卫宣公之诗。引之者,证经所听者是中冓之言也。”的《韩诗》说来看,此诗既然被指是“大椎破毂,长舌乱国”,自然可明证并非“昭伯烝于宣姜”事,而由卫国春秋时期的史事分析,此诗或可能是卫惠公时期左公子洩、右公子职一派为攻击卫惠公得位不正而宣扬出的卫宣公听信宣姜以“床笫之言”构陷太子伋导致卫国内乱,以此污名化宣姜和卫惠公的诗篇。

【宽式释文】

墙有螏蜊,不可束也。中录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墙有螏蜊,不可襄也。中录之言,不可諹也。所可諹也,言之长也。

墙有螏蜊,不可埽也。中录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猷。

【释文解析】

(牆)又(有)𧎿(螏)

(䖿)〔一〕,不可欶(束)也〔二〕。

整理者注〔一〕:“

又𧎿

:《毛诗》作「墙有茨」。「

」,楚文字「墙」,亦见于《上博一·孔》简二八、《包山》简一七〇,所从「

」本城墙之象形,「爿(牀)」声。「𧎿

」,简文从「䖵」或「虫」,即「螏䖿(𧔌)」,借作「蒺藜」。《尔雅·释虫》「蒺藜」,郭注:「似蝗而大腹,长角,能食蛇脑。」《玉篇》作「螏𧔌」。毛传:「茨,蒺藜也。」《尔雅·释草》:「茨,蒺藜。」郭注:「布地蔓生,细叶,子有三角,刺人,见《诗》。」《说文·艸部》:「荠,蒺梨也。从艸,齐声。《诗》曰:『墙有荠。』」陈乔枞《四家诗异文考》:「《说文》所据,《诗》三家今文也。」陈奂《诗毛氏传疏》:「荠,本字;茨,假借字。盖疾黎合𧦝之曰荠也,后人加艸耳。」简本作为虫名的「𧎿

」,或因与植物名「蒺藜」音同,后又急读作「荠」「茨」(参程燕《《墙有茨〉新解》,《安徽大学学报》二〇一八年第三期)。”[4]墙训垣,文献习见,如《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毛传:“墙,垣也。”《说文·土部》:“垣,墙也。”《广雅·释宫》:“墙,垣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墙壁,上净阳反,或作廧。顾野王曰:墙垣也。……垣墙,上远元反。《毛诗传》曰:'垣亦墙也。’下匠羊反,《声类》云:'墙亦垣也。’”故《墙有茨》中的“墙”实际上存在着用“垣”的训义暗喻“宣”以指卫宣公的可能性。“齐”为从母脂部,“次”、“妻”皆为清母脂部,故“茨(荠)”存在着谐音喻指“妻”的可能性。将二者结合,则“墙有茨”就可能是在暗喻“宣有妻”,指卫宣公之妻宣姜。由整理者注来看,整理者是倾向于安大简“𧎿

”为昆虫是《墙有茨》诗的原义,也即存在着“或因与植物名「蒺藜」音同,后又急读作「荠」「茨」”的演变情况,并以程燕《《墙有茨〉新解》文为据,该文中承旧说别解认为“蒺藜”就是蜈蚣,但由整理者注所引《尔雅》郭璞注则可见,《尔雅》的“蒺藜”是否为蜈蚣其实是存在疑问的。《广雅·释虫》:“蝍蛆,吴公也。”王念孙《疏证》:“吴公,一作蜈蚣。《尔雅》:'蒺藜,蝍蛆。’《玉篇》:'螏蟍,蝍蛆,能食蛇,亦名蜈蚣。’《庄子·齐物论》篇:'蝍蛆甘带。’司马彪注云:'带,小蛇也,蝍蛆好食其眼。’《释文》引《广雅》:'蝍蛆,蜈公也。’《淮南·说林训》云:'腾蛇游雾而殆于蝍蛆。’《御览》引《春秋考异邮》云:'土胜水,故蝍蛆搏蛇。’宋均注云:'蝍蛆生于土,蛇藏物属于坎。坎,水也,为隐伏。’《本草》'蜈蚣’陶注云:'一名蝍蛆,其性能制蛇,见大蛇便缘而噉其脑’是也。其郭璞注《尔雅》'蝍蛆’云:'似蝗而大腹长角,能食蛇脑。’与《广雅》说异。案:蔡邕《短人赋》云:'蛰地蝗兮芦蝍蛆,视短人兮形若斯。’蝗与蝍蛆并称,明为二物相类,且似蝗大腹,体甚局促,故以况短人之状。若蜈蚣,似蚰蜒而长大,不得谓之为短。是蔡邕赋蝍蛆正与郭注相合,但蜈蚣同名蝍蛆,食蛇之技相等,则未知《尔雅》所云当为确指何物也。《开元占经·虫蛇占》引京房云:'见山蝍蛆入于邑。’此则生于山者,《尔雅翼》云:'蜈蚣生深山枯木中者,遇天将雨,群就最高处,作拏空欲奋之状。’”可见王念孙认为螏蟍与蜈蚣“同名蝍蛆,食蛇之技相等”,但并非同一种生物。清代郝懿行《尔雅义疏·释虫》:“《广雅》云:'蝍蛆,吴公也。’《玉篇》云:'螏𧔌,蝍蛆,能食蛇,亦名蜈蚣。’《庄子·齐物论》篇云:'蝍蛆甘带’,《释文》引司马彪云:'带,小蛇也,蝍蛆好食其眼。’《淮南·说林》篇云:'腾蛇游雾而殆于蝍蛆。’《关尹子·三极》篇云:'蝍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蝍蛆,互相食也。’是皆以蝍蛆即蜈蚣也。蜈蚣似蚰蜒而长大,尾末有岐。郭云'似蝗而大腹,长角’,则必非蜈蚣矣。高诱《淮南》注以蝍蛆为蟋蟀,但蟋蟀似蝗而小,亦非大腹。《唐本草》注:'山东人呼蜘蛛一名蝍蛆,亦能制蛇。’但蜘蛛虽大腹而无长角,又不似蝗,此二物亦未闻能食蛇也。《初学记》十九引蔡邕《短人赋》云'蛰地蝗兮芦蝍蛆’,以蝍蛆与蝗为类,又以譬况短人,决非蜈蚣之比。今有一种虴蜢虫,大腹长角,色紫緑而形麤短,俚人呼之'山草驴’,亦名'蛆蛆’,与'蝍蛆’,声近。蔡赋、郭注疑倶指此物,而食蛇之说又所未闻。《淮南·说林》篇注:'蝍蛆,蟋蟀,《尔雅》谓之蜻𧊿,大腹也,上蛇,蛇不敢动,故曰殆于蝍蛆。’然则蝍蛆似蜻蛚而大腹,高注所说与郭义正合,但未识是今何物耳,姑存之以俟知者。”也别为二物。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九十九:“蝍蛆,上甑力反,下子余反。许叔重《淮南子》云:'蝍蛆,一名吴公也。’《说文》并从虫,即且皆声。”《太平御览》卷九四六引《春秋考异邮》曰:“土胜水,故蝍蛆搏蛇。”又引《淮南子》曰:“月照天下,蚀于蟾蜍;螣蛇游雾,而殆蝍蛆。(蟾诸,月中虾蟆也,食月,故曰食于蟾诸。蝍蛆,盖吴公也。殆,犹畏也。)”是东汉时《淮南子》许慎注与高诱注已各执一说,许慎认为蝍蛆即蜈蚣,高诱认为蝍蛆即蟋蟀。郝懿行所说的“山草驴”可能包括今癞蝗亚科的笨蝗和硕螽科的笨棘颈螽、螽斯科蝈螽属的暗褐蝈螽等多种直翅目昆虫,据《昆虫分类学》:“笨蝗(Haplotropis brunneriana Saussure)广布于华北和东北各省,山东发生犹多,土名'土蚂蚱’、'秃蚂蚱’、'光腚子’、'山草驴’、'青草驴’、'癞蝗’、'笨蝗’等,翅短呈鳞片状,仅略过第一腹节之背板,为害大豆,豇豆、豌豆、绿豆、甘薯、芋、高粱、玉米、南瓜等作物,有时颇严重。”[5]《东北螽斯图说》:“笨棘颈螽,学名:Deracantha onos Pallas,1772,中文别名懒螽,油罐子,油葫芦,油蝈蝈,三草驴。……形态身体粗大,雌性明显大于雄性,南部的个体较大,体长50(雄)~57(雌)毫米。触角黑色,粗而短,长在复眼的前下方。体色暗褐,杂以黑斑;有的个体体侧沾绿。前胸背板表面粗糙,与侧片连接处棱角明显。翅为淡褐色,极短小,隐藏于前胸背板之下,表面看不见;因此,常被误认为无翅而不能呜叫。雌性的翅上也具发音器官,但不能正常鸣叫。后足短小,其股节长18(雄)~22(雌)毫米。尾须短而钝。产卵器马刀状,棕褐色,上下缘及端部黑色,略向上弯曲,长为31~33毫米。是东北地区体形最大的螽斯。生境:半干旱地区的平原、丘陵的草地和灌丛草地。生态与鸣声:7月下旬,8月初在野外已可听见其呜叫,因其后足短小,只能爬行而不能跳跃。由于翅隐藏于背板下,鸣叫时须较大幅度地弓身而露出发音器官,叫声为连续的sisisi……食性:在人工饲养下,吃葫芦科植物的花,黄瓜、白菜、生菜和水果等。爱吃大葱。投以死蝗虫,也喜吃。分布内蒙古东北地区(向西达锡林郭勒盟),黑龙江省塔河县(依西肯)、爱辉(西岗子)、嫩江县(大西江水库)、讷河县(北郊)、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城郊),吉林省白城地区,辽宁省建平、凌源、建昌、盖州(七盘岭)。国内分布于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和陕西。”[6]《胶东方言特征词研究》:“山草驴,一种棕褐色的体型较大的蝈蝈。”[7]《资源昆虫学》:“暗褐蝈螽:Gampsocleis sedakovii obscura(Walker)别名:北方称'吱拉子’,南方称'夏叫’或'夏蝈’。形态特征:与前者在体形、体色及大小方面很相似。明显差别在于雌雄两性的前翅较长,超过腹端,翅端狭圆,翅面具草绿色条纹并布满褐色斑点,呈花翅状,故也称“花叫”;前胸背板侧板下缘和后缘无白色镶边。鸣声特点:鸣声常以'Zi—La,Zi—La’1、2声起音后,便是连续的“吱拉(Zi—La)……,”声,一般每开叫一次延续12—15s。其鸣声亦随温度在节奏上和音调上有所变化。”[8]而由于高诱注所言“蟋蟀”有可能包括暗褐蝈螽,因此郝懿行直接以清代昆虫认知的“蟋蟀似蝗而小,亦非大腹”来否定东汉的高诱说,是并不严格的。《庄子·齐物论》中“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且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鸱鸦耆鼠”皆属习见,而“蝍蛆甘带”的“蝍蛆”若训为蜈蚣,“带”若训为小蛇,则无论如何都是很罕见的事,且“带”也并非仅能训为“小蛇”,如《太玄·坚》:“次四,小蠭营营,螮其蛡蛡。”司马光《集注》:“王曰:螮,蜂子也。蛡,其房也。”《类篇·虫部》:“螮,丁计切,《说文》:'螮蝀,虹也。’又当盖切,虫名。”字又作“蝃”,《诗经》的《蝃蝀》篇,《释文》:“《尔雅》作螮蝀,音同。”而《广韵·薛韵》:“蝃,蜘蛛。”所以“蝍蛆甘带”是否等同于蜈蚣食蛇,是存在很大疑问的。由于暗褐蝈螽是杂食性昆虫,其鸣声也可对应“蝍蛆”之名,而蜈蚣虽然为肉食性昆虫但并不鸣叫,因此虽然魏晋以后蜈蚣食蛇说占绝对主流地位,但上溯至汉代及之前,则考虑到古代传闻异说的非稳定性,《尔雅》中被释为“蝍蛆”的“蒺藜”究竟是暗褐蝈螽还是蜈蚣,实不能确定。至于《墙有茨》的“茨”,安大简书虽为“𧎿

”,但昆虫无从言“束”,故对比下文的“不可欶也”即可知,当以“茨(荠)”为是。阜阳汉简《诗经》“茨(荠)”作“穧”,《楚辞·离骚》:“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王逸注:“三者皆恶草,以喻谗佞盈满于侧。薋,蒺藜也,《诗》:'楚楚者薋’。”王逸习《鲁诗》,是《鲁诗》盖“茨”又作“薋”。清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三:“郭引《诗》盖据旧注《鲁诗》文,与毛同。'《齐》、《韩》茨作荠’者,《说文》:'荠,蒺藜也。从草,齐声。《诗》曰:'墙有荠。’盖《齐》、《韩》本如此。'茨’、'荠’古通,故《礼·玉藻》郑注引《诗》'楚楚者茨’作'楚荠’。《毛传》、郭注不以茨为盖屋之茅,而训为蒺藜,与《说文》'荠’注合,明'荠’正字,'茨’借字。”因此三家诗中,《齐》、《韩》或作“荠”与阜阳汉简《诗经》接近,《鲁诗》与《毛诗》用字相近,而安大简作“𧎿

”去《墙有茨》本义最远。据《河南植物志·蒺藜科·蒺藜属》:“我国有2种,河南有1种。蒺藜 白蒺藜 Tribulus terrestris L.一年生草本……产河南各地,为习见杂草之一。生于荒丘、路旁、田间、地埂。我国各地均有分布,以长江以北最普遍。”[9]《尔雅》郭璞注已提到蒺藜“子有三角,刺人”,所以不排除《墙有茨》实际上是卫黔公一系针对卫惠公的造势宣传,通过攻击宣姜和卫惠公对太子伋的构陷,来暗示卫惠公的得位不正。

  整理者注〔二〕:“不可欶也:《毛诗》作「不可束也」。《说文·欠部》:「欶,吮也。从欠,束声。」「欶」读为「束」。毛传:「束而去之。」”[10]若前文推测“墙有茨”指宣姜不误,则“不可束”当有喻指宣姜无法被约束义。如上文所言,昆虫无从言“束”,《诗经》其它篇章中用到“束”字的语境有:《召南·野有死麕》“白茅纯束”、《唐风·绸缪》“绸缪束薪……绸缪束刍……绸缪束楚”、《王风·扬之水》“不流束薪……不流束楚……不流束蒲”、《郑风·扬之水》“不流束楚……不流束薪”、《小雅·白华》“白茅束兮”、《小雅·白驹》“生刍一束”、《鲁颂·泮水》“束矢其搜”,据《说文·束部》:“束,缚也。从囗木。”段注:“囗音韦、回也。诗言束薪、束楚、束蒲、皆囗木也。”可见“束”本是言捆缚植物茎干,对于昆虫言“束”明显不辞,故可推知安大简书作“𧎿

”当是衍生自“茨(荠)”缓读“蒺藜”而“蒺藜”又为昆虫名的缘故。敦煌残卷伯2529《毛诗故训传》于《墙有茨》篇首章作“墙有茨,不扫可也。中遘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并以墨圈圈掉了每个“也”字,余下二章则皆无“也”字,敦煌残卷斯789《毛诗定本》则全篇无“也”字,因此敦煌残卷可以证明,《毛诗》曾存在一种没有“也”字的《墙有茨》版本。《七经孟子考文补遗》卷三《毛诗·鄘风·墙有茨》:“'不可埽也’无'也’字”,可证这种无“也”字的情况在日本所传《毛诗》古本中仍有部分遗存,再考虑安大简《墙有茨》末句“言之丑”同样无“也”字,以及《墙有茨》首句“墙有茨”为三字句,“中冓之言”如果去掉虚词“之”也是三字句,则或可推测,《墙有茨》篇很可能原本是全篇皆为三言句的三言诗,句末的“也”是虚词“也”出现后加入篇中的部分,因此才存在敦煌残卷那样的无“也”字版本以及安大简末句无“也”字、《七经孟子考文补遗》所见古本“不可埽也”句也无“也”字的情况。

(中)

(冓)之言〔三〕,不可

(讀)也〔四〕。

  整理者注〔三〕:“

之言:《毛诗》作「中冓之言」。《释文》:「本又作『遘』……《韩诗》云:『中冓,中夜,谓淫僻之言也。』」《玉篇》引《诗》作「㝤」,与《韩诗》之训相同。阜阳汉简《诗经》作「讲」。毛传、孔疏以为「冓」与「墙」对,指「宫中之室」。训释诸家又或读为「垢」「姤」等。「录」见于甲骨文,作「

」(《合集》二〇九六四),从「夕」,「彔」声。从「夕」与「夜」有关。本简「中

」一词也见于甲骨文,黄天树认为「中

」可能指夜半(参黄天树《殷墟甲骨文所见夜间时称考》,《黄天树古文字论集》第一八五至一八八页)「中

」即「中夜」,《韩诗》释「中冓」是。「冓」(见纽侯部)声字与「彔」(来纽屋部)声字古音相近,「中冓」「中遘」「中㝤」「中讲」即「中

」。「

」是本字,「冓」「遘」「篝」「讲」皆借字。”[11]《广雅·释诂》:“㝤,夜也。”王念孙《疏证》:“《玉篇》:'㝤,夜也’,引《鄘风·墙有茨》篇:'中㝤之言’,今本作'冓’,释文引《韩诗》云:'中冓、中夜,谓淫僻之言也。’《汉书·文三王传》'听闻中冓之言’,晋灼注云:'冓,《鲁诗》以为夜也。’”是《鲁诗》与《韩诗》皆以“中冓”为中夜,《易林·小过之小畜》:“大椎破毂,长舌乱国。墙茨之言,三世不安。”《易林·咸之复》:“大椎破毂,长舌乱国。床笫之言,三世不安。”可见《齐诗》以《墙有茨》的“中冓之言”即“床笫之言”,与《鲁诗》、《韩诗》以“中冓”为中夜相去无几,是只有《毛传》的“中冓,内冓也”为异说,现安大简作“中

”更可证三家诗说较《毛诗》说为更近于先秦诗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三:“三世,谓宣、惠、懿,与《列女传》所称卫宣姜'乱及三世,至戴公而后宁’合。(引见《日月篇》。)《史记·卫世家》:'太子伋同母弟二人,一曰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复去;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戴公卒,复立其弟燬为文公。’至《左传》所云昭伯通宣姜,生戴公诸人,并《史记》、《列女传》所不及。迁、向用《鲁诗》,知此诗鲁义必不以为公子顽通君母事。《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亡国之社,奄其上而栈其下,使无所通,就之以听阴讼之情,明不当宣露。《诗》云: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贾疏》:'《诗》者,刺卫宣公之诗。引之者,证经所听者是中冓之言也。’唐惟《韩诗》尚存,《贾疏》盖引韩说,是三家皆以为刺宣公。《毛》思立异说,故此及《鹑之奔奔》皆附会《左传》为词。”指出三家诗并不以《墙有茨》为昭伯顽烝宣姜事,那么由《韩诗》为“刺卫宣公之诗”、《齐诗》为“三世不安”可推知,《墙有茨》的“中冓之言”当即指宣姜构陷太子伋之言,《左传·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因此《毛传》的“中冓,内冓也”之说,如果说尚有可能承自先秦某家的旧有诗说的话,《郑笺》的“内冓之言,谓宫中所冓成顽与夫人淫昏之语。”就已经完全远离了《墙有茨》的“中冓”语境,毕竟昭伯顽与宣姜的特殊关系是齐国坚持主张所至,是为人们所公开知晓的,自然不存在“宫中所冓成”云云的情况。故虽然“中冓”本义为“中夜”,但由《墙有茨》本是卫人刺宣姜构陷太子伋而导致卫国“三世不安”而言,《毛传》将“中冓”训为“内冓”亦不为无故。至于《小序》的“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则可能是在“内冓”基础上衍生的不同于旧说的异解,这或可说明《诗小序》首句之后内容的成文时间盖晚于《毛诗故训》。

  整理者注〔四〕:“不可

也:《毛诗》作「不可读也」。「

」,从「言」,「犊」省声。毛传:「读,抽也。」《诗集传》:「读,诵言也。」《说文·言部》:「读,诵书也」;「诵,讽也」。《周礼·春官·大司乐》「讽、诵、言、语」,郑注:「倍(背)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12]《说文》“读”字段注:“籀书也。籀,各本作诵,此浅人改也,今正。《竹部》曰:'籀,读书也。’读与籀曡韵而互训。《庸风》传曰:'读,抽也。’《方言》曰:'抽,读也。’盖籒、抽古通用。《史记》:'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字亦作'紬’。抽绎其义薀至于无穷,是之谓读,故卜筮之辞曰籒,谓抽绎易义而为之也。《尉律》:'学僮十七巳上始试,讽籒书九千字,乃得为吏。’讽谓背其文,籒谓能绎其义。大史公作《史记》曰'余读高祖侯功臣’、曰'大史公读列封至便侯’、曰:'大史公读秦楚之际’、曰:'余读谍记’、曰:'大史公读春秋暦諩谍’、曰:'大史公读秦记’,皆谓紬绎其事以作表也。汉濡注经,其章句为读,如《周礼注》:'郑司农读火絶之’、《仪礼注》:'旧读昆弟在下’,'旧读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是也。拟其音曰读,凡言读如、读若皆是也。易其字以释其义曰读,凡言读为、读曰、当为皆是也。人所诵习曰读,如《礼记注》云:'周田观文王之德’,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是也。讽诵亦为读,如《礼》言'读賵’、'读书’,《左传》'公读其书’皆是也。讽诵亦可云读,而读之义不止于讽诵。讽诵止得其文辞,读乃得其义薀。自以诵书改籒书而读书者尟矣。《孟子》云:'诵其诗,读其书。’则互文见义也。”是段玉裁认为《说文》“读”当训“籀”,现训“诵”是“浅人改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五:“抽、籀古通用。《说文》:'籀,读书也。从竹,榴声。’又手部榴或从抽。《说文》:'读,籀书也’,各本作诵,此从段本。籀即抽也。《小尔雅》:'读,抽也。’《方言》:'抽,读也’,义同《毛传》。《说文》又曰:'绎,抽也。’抽之言紬,谓紬绎其义,故《笺》又训抽为出也。籀又与繇通。闵二年《左传》服注:'繇,抽也。抽出吉凶也。’今按《广雅》:'读,说也。’'不可读’正当训为'不可说’,犹前章'不可道’、'不可扬’也。据《释文》云'详,韩诗作扬’,《广雅》:'扬,说也’,义本《韩诗》,则《广雅》训读为说,亦当本《韩诗》。”是可知《韩诗》说训“读”为“说”,较《毛传》训“读”为“抽”直白。

〔所可【八十五】〕

(讀)也,言之辱也〔五〕。

  整理者注〔五〕:“言之辱也:《毛诗》作「言之辱也」。「辱」,《诗集传》:「犹丑也。」”[13]安大简“言之辱也”句与《毛诗》全同,整理者注所言“言之辱也:《毛诗》作「言之辱也」”不知何意。若由上文分析来看,则“言之辱”当是指宣姜构陷太子伋的内容即使复述出来也是对语言本身的侮辱。由《左传·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杜预注:“失宠而自缢死。”来看,夷姜应该是被逼死的,而此时太子伋应该已是被卫宣公所不喜,属公子寿于左公子而属太子伋于右公子即是明证,“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左尊于右,所以在夷姜自缢之前卫宣公盖是已有废太子伋而以公子寿为太子之意。“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时公子朔尚年幼,与太子伋有矛盾摩擦因而说不利于太子伋的话是任何多子家庭都可能发生的情况,宣姜作为母亲回护自己的儿子更是容易想见,所以太子伋被害事件中的真正责任人实际上当是卫宣公,《左传》之后的“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中很明显的问题就是,二公子不怨卫宣公而怨卫惠公,也即怨于当时尚年幼的公子朔,把责任归咎于一个尚未成年的人,这很难说是已在政坛多年的左、右公子应有的正常判断。《左传·闵公二年》:“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其中的齐子、戴公、宋桓夫人记载过少,卫文公和许穆夫人则皆有贤名,宣姜之子卫惠公,即使在《左传》中被指“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甚至即位后据《史记·卫康叔世家》:“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与燕伐周。周惠王奔温,卫、燕立惠王弟穨为王。”也即曾经攻王而另立新的周王,然而仍被谥为“惠”,甚至《左传·庄公六年》曾言“六年,春,王人救卫。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诗》云:本枝百世。”直接认为“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也即卫惠公才是合法的卫君,这都说明卫惠公恐也没有什么恶迹,如果宣姜如《左传》所记,那么作为子女的卫惠公、卫文公和许穆夫人的行事显然是反证。实际上,虽然在起初如《左传》所言“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但有如此自持的昭伯顽此后却能与宣姜有五个子女,本身就当说明宣姜的恶名很可能只是卫国一部分当权者如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等的编造。毕竟,如果昭伯顽只是受迫于齐国势力,那么与宣姜有一个儿子就完全可以向齐国交代了,昭伯顽会与宣姜有五个子女,明显只说明昭伯顽在接触并了解了宣姜后,二人的感情相当不错,由此即可推知宣姜很可能只是蒙受了不白之冤,被动成了支持卫黔公黔牟的卫左公子泄、右公子职、宁跪等人一方与支持卫惠公的齐国一方之间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而已。故如前文所言,《墙有茨》很可能原本是借攻击宣姜而暗示卫惠公得位不正的政治宣传诗篇,因此其作者或即是属于卫左公子泄、右公子职、宁跪等人一方势力的某人。

(牆)又(有)𧎿(螏)䖿,不可𤕦(攘)也〔六〕。

(中)

(冓)之言,不可諹也〔七〕。所可諹也,言之長也。

  整理者注〔六〕:“不可𤕦也:《毛诗》作「不可襄也」。毛传:「襄,除也。」「襄」是「攘」的假借字,敦煌本《诗经》作「攘」。《说文·手部》:「攘,推也。」《楚辞·离骚》「忍尤而攘诟」,王逸注:「攘,除也。」”[14]攘为除义,而墙上有昆虫的话,很明显没有任何理由说“不可除也”,只有蒺藜长在墙上才会难以清除,因而存在《毛传》所说“欲埽去之,反伤墙也”的情况,故由“不可𤕦也”也可推知,整理者注所倾向的“简本作为虫名的「𧎿

」,或因与植物名「蒺藜」音同,后又急读作「荠」「茨」”当不确。

  整理者注〔七〕:“不可諹也:《毛诗》作「不可详也」。「諹」,亦见于《上博二·容》简三六、《清华陆·管仲》简二一、《玺汇》五五四八。《玉篇》:「諹,讙也」;「讙,讙嚣之声」。毛传:「详,审也。」《释文》:「《韩诗》作扬。扬,犹道也。」简本作「諹」,表「讙嚣」「张扬」之义,「详」「扬」当为借字。”[15]安大简的“諹”当是宣说义的“扬”,故从言,前引《毛诗传笺通释》已提到“据《释文》云'详,韩诗作扬’,《广雅》:'扬,说也’,义本《韩诗》。”又《汉书·霍光传》:“时,卫尉王莽子男忽侍中,扬语曰:帝崩,忽常在左右,安得遗诏封三子事!群儿自相贵耳。”颜师古注:“扬,谓宣唱之。”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十七:“揄扬,上庾朱反,下养章反。《字书》云:'揄,引也。’孔注《尚书》云:'扬,举也。’又云:'大言而疾曰扬也。’”皆可证“扬”有宣说义,故《韩诗》作“扬”与安大简作“諹”于义当无别,二字皆从“昜”也可见《韩诗》用字与安大简更为接近。《毛诗》作“详”,《毛传》训为“详,审也。”自然是因为“详”无宣说义,但由安大简仍可见“详”当衍生自“諹”,故说“详”为“諹”的通假字则可,说“「扬」当为借字”则不确。

(牆)又(有)𧎿(螏)䖿,不可𠴵(埽)【八十六】也〔八〕。

(中)

(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猷(醜)〔九〕。

  整理者注〔八〕:“不可𠴵也:《毛诗》作「不可埽也」。毛传:「欲埽去之,反伤墙也。」《说文·土部》:「埽,弃也。」《广雅·释诂》:「埽,除也。」”[16]《说文》“埽”字段注:“𡊅也。各本讹'弃’,今正,此二篆为转注也。”所说是,《说文·土部》:“𡊄,扫除也。从土弁声,读若粪。”段注:“𡊅字《曲礼》作粪,《少仪》作拚,又皆作𢹔。粪即《华部》之𥻔字,与𡊅音同义略同,拚其叚借字也。《少仪》曰:'汎埽曰埽,埽席前曰拚。’此析言之也。许以埽除释,以释埽,浑言之也。《弟子职》:'既拚盥漱’,谓埽席前也;'汎拚正席’,谓广内外,不止席前也。《小雅·伐木》笺亦以洒释洒埽。”故《说文》是以“𡊄”、“埽”互训,皆为除义,而非训“埽”为“弃”。《广雅》多用三家诗说,故“埽,除也”很可能也是出自三家诗说。

  整理者注〔九〕:“言之猷:《毛诗》作「言之丑也」。「猷」「丑」皆从「酉」声,谐声可通。《说文·鬼部》:「丑,可恶也。」《毛诗》句末有语气词「也」,简本无。”[17]“埽”、“道”、“丑”皆去声,“猷”为平声,故可见此句当以《毛诗》作“言之丑”为是,由此也可以看出安大简《邦风》版本的原抄者对音韵的非敏感性,这一点笔者在《安大简〈邦风·侯风·伐檀〉解析》[18]中已提及:“安大简中衍字、漏字情况并不罕见,因为讹误而至失韵的情况也存在,这当说明抄手不但漫不经心,而且缺乏声韵敏感性。”


[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2] 吉林省文学学会编辑《文学文集》第1集第275页,吉林省文学学会,1982年2月。

[3] 《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五期。

[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5] 《昆虫分类学》上册第202页,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1956年4月。

[6] 《东北螽斯图说》第36页,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12月。

[7] 《胶东方言特征词研究》第48页,济南:齐鲁书社,2016年12月。

[8] 《资源昆虫学》第172页,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

[9] 《河南植物志》第二册第420、421页,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10月。

[10]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5]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xianqin.tk/2021/05/20/3036/,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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