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自己赚,风险让员工背,真的是老资本家了
近日,知乎热榜“昨天被公司约谈,要求由我来承担项目损失的责任,作为刚入职不到6个月的员工,该怎么办?”引发网友热议!
广泛的讲,个人重大过失导致单位损失时,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通常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公司的任何商业行为,你即使参与了,也是代表公司,哪怕损失再大,也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与你有关,但关系不大,且有关的这部分你也是代表公司而不是个人。
国外经常有领导引咎辞职的现象,但我们很少有这一说,领导主要手段是推卸责任,追责到最小的兵身上。所以,往往底层人员,是最无辜和被甩锅的,你要明白你当下的处境、环境,动脑筋加以应对,别一味被忽悠。
最后,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因为重大失误而扣取工资,但每月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是有限制的,也就是封顶。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职场上,如何做到有效的风险规避和自保,的确是一个绕不开的课题。根据过往的一些经验,可以简单概括以下几点:
1.凡事走程序,不留死角。有评估有输出有确认和签字画押。
2.过程及时汇报领导高层,不背负太多信息,有效向上管理,让领导给你背书。
3.阶段性核算验收。尤其是牵涉到财务相关的商业合作,在开始订立合同时 约定好财务支付关口,最好在初期把成本性支出收回,即使后面出问题也不至于损失太大。
4.不要冒进揽活。在责大权小的职场,甩锅的情况会非常常见,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分外的事可以支持辅助,但不能一股脑大包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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