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详注第八十一章
原文:信言不美,
王弼注:实在质也。
今译:实际的在内在的本质,而不在于外在的言语。
原文:美言不信;
王弼注:本在朴也。
今译:根本在于真朴。
原文: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王弼注:极在一也。
今译:极限在于一。
备注:(三十九章王弼注:“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
备注:(苏辙《老子解》;“信则为实而已,故不必美;美则为观而已,故不必信。以善为主则不求辩,以辩为主则未必善。有以一贯之,则无所用博。博学而日益者,未必知道也。圣人抱一而已,他无所积也。然施其所能以为人,推其所有以与人,人有尽而一无尽,然后知一之为贵也。”)
原文:圣人不积,
王弼注:无私自有,唯善是与,任物而已。
今译:无私不占有,只给予善的,因任物自己发展而已。
备注:(无私自有当为无私不有,语义才通畅。)
原文:既以为人,己愈有;
王弼注:物所尊也。
今译:万物所尊贵的。
原文:既以与人,己愈多。
王弼注:物所归也。
今译:万物所归附的。
原文:天之道,利而不害。
王弼注:动常生成之也。
今译:天道动而使物生之、成之。
原文: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王弼注:顺天之利,不相伤也。
今译:就着天给予的便利,不互相伤害。
备注:(苏辙《老子解》:“势可以利人,则可以害人矣;力足以为之,则足以争之矣。能利能害,而未尝害;能为能争,而未尝争。此天与圣人大过人而为万物宗者也。凡此,皆老子之所以为书,与其所以为道之大略也。故于终篇复言之。”)
全文今译:
真实可信的言语不华丽,华丽的言语不可信。善良的人不巧言狡辩,巧言狡辩的人不善良。有真知灼见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得多,知道得多的人不一定有真知灼见。
圣人不私自积藏,他为别人付出的越多,自己拥有的便越多;他给予别人的越多,自己得到的便越多。自然的规律是利于万物而不妄加伤害;圣人的法则是有所作为而不与人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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