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学段助习惯养成可行,但切忌步入“唯学段”误区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分7个学龄段制定公布全市《中小幼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试行)》(以下简称《建议》)。“好习惯”注重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段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出发,共制定与幼儿园、小学一至二年级、小学三至四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等7个学龄段对应的“十个好习惯”,旨在形成螺旋上升、梯度发展的中小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青岛体系。(12月15日半岛网)
按照学龄段开展好习惯养成教育,要为青岛市教育局的这一创新性尝试点赞。通过公布的《建议》可知,“好习惯”的制定基于中小幼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基于课堂、贴近生活的内容和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的形式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了细化,并注重分类归纳,从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学习习惯、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建议,可以说该《建议》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为广大教师和家长开展习惯养成教育提供了有力抓手。
的确由于各学龄段学生身心发育、对外界事物认知和自我判断力的不同等等,每个学龄段都有一些需要侧重的好习惯养成重点,而仔细阅读该《建议》,也确实在习惯内容上进行了区分和侧重,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避免步入“唯学段”误区。
诚然,每个学龄段的好习惯是有一些区分的,但有的好习惯则是打破了学龄段界限的,应是贯穿始终甚至是伴随终生的。比如该《建议》针对幼儿园学龄段学生制定的“多喝水,勤洗手,营养均衡身体好”的好习惯,在小学一二年级学龄段的好习惯中还有“多饮水”的提及,到了其他学龄段就不再有这方面的表述;再比如小学三四年级学龄段学生提到的“会预习,勤复习,温故知新是秘笈”,也应是小学一二年级甚至是整个小学学龄段学生的共同习惯遵循。其他诸如安全防范方面,到了小学五六年级学龄段又出现了类似内容表述方面的“断层”。
因此,广大教师和家长在实际助推学生好习惯养成教育过程中,可以有选择性地、有侧重点地进行引导和强化,但对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安全习惯等一些需要一以贯之的好习惯的共同要素,还需深入挖掘,并时时讲、常常讲、常讲常新,切忌受学段的教育理念羁绊,忽视了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好习惯的养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