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日课116丨奉养父母,要“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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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
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
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撤,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孟子·离娄上17》)
有所敬奉而不敢违,叫做事。事奉之事。以什么最为重大?善事父母,无所不尽其心,最为重要。
有所保持而不敢失,叫做守。守护之事,以什么最为重大?善守其身言行做事,无不谨慎,最为重要。
自身的品德节操无所失,又能事奉父母的,我听说过;自己的品德节操都已经陷于不义了,还能事奉父母的,我没听说过。
事奉的事都应该做,但事奉父母是根本;守护的事情都应该做,但守护自身节操是根本。
事亲守身都很重要,而守身更重要。事亲之道,当持守其身。赵岐注言:
守身,使不陷于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
如果能以道自守而不失其身,则显亲扬名,可传于后;如果自己一失其身而陷于不义,而体亏辱亲,还怎么事奉双亲。
守身除了持守节操,还有一个最基本的就是保护身体。张居正引古人言:
孝子不登高,不临深,一出言,一举足,不敢忘父母,皆守身以事亲之旨也。
独子不征,也是尽孝道的人本传统。所以,孝子,要懂得惜命,远离冒险活动。人至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更需如此。
如何才能守身?《礼记·哀公问》言:
君子言不过辞,动不过则。
言行都恰到好处,不逾越一定的限度和原则。
说了这番道理,孟子举了曾子一家的例子,来讲如何做才算是合格的孝。
曾子,是曾皙的儿子;曾元,是曾子的儿子。
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都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饭撤除的时候,曾子一定问曾皙,剩下的给谁。曾皙如果问有没有剩余的,曾子一定回答说:有。
曾皙死后,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也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饭撤除的时候,就不问剩下的给谁了。曾子如果问还有剩余的吗,曾元便说:没有了。即使有也说没有了,意思是唯恐下顿没有吃的了,剩下的饭菜预备以后进用。
子女侍奉父母时,有酒有肉,只是物质上的口体之养,只能照顾到饱暖,而忽略了父母的情感心理,也算不上真正的孝。曾子对父亲能够承欢,养志,才算得上真正的孝。如孔子所言: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日课023:对父母养而不敬,与禽兽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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