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单身,凭啥被判重婚罪?
男方35岁,长年单身,两年前在网上和女方相识。女方25岁,自称也是长年单身,于是双方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和众多同居小情侣一样,虽然没领证,但彼此已经以夫妻相称,以至于周围邻居包括物业都以为他们是两口子。
因为女方从不网上聊天,也从不出去玩,更不会夜不归宿。男方对女方很放心,两年来女方在外省的娘家的各种困难,诸如父亲生病,弟弟考大学,男方都有所表示,陆陆续续给女方娘家花掉十万。女方对此很感激,说后续他们结婚,一分钱彩礼都不用给。
不止如此,因为女方把男方的生活照顾的无微不至,从衣食住行甚至到晚上打洗脚水,女方一天都不会遗漏。男方因此很感动,认为自己娶到了田螺姑娘,直接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女方,让女方掌管了自己的所有钱财。
都开始谈婚论嫁了,于是双方就不太注意了,后来女方不慎怀孕,于是结婚日程也被提了上来,双方开始紧锣密鼓的筹备婚事,男方家里充满了喜庆欢快的气氛。
可是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这个家庭突然就出事了。
准备去民政局登记的前三天,男方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传票上的涉嫌罪名,是重婚罪。
原来,女方早在五年前就已经结婚,在外省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但因丈夫家暴,女方不堪忍受,婚后没几年就离家出走,这才在外省和男方相识,开启了这段情缘。
但是丈夫一直惦记着女方,这几年反复打听寻找,终于查到女方的落脚之处,并发现了女方和男方的同居事实,于是去法院起诉了男方,要追究男方的重婚行为,重婚罪如果成立,男方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丈夫给法庭提交的重婚证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男方和女方同居长达两年,在生活和网络中均以夫妻相称,并有网上的短视频为证。
第二点,男方住所周围的邻居以及物业,都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
第三点,男方已经让女方怀上了孩子。
丈夫认为,男方和女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铁证如山,应判重婚罪。
男方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三点抗辩意见。
第一点,男方认识女方的时候,女方明确说自己是单身,两年来女方从来没说过自己有丈夫和孩子。这个事实,不但有双方的短信聊天可以证明,还有两个证人出庭作证。
第二点,邻居和物业都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这不过是丈夫的信口开河,到底是哪个邻居,哪个物业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能否上庭作证?
第三点,男方让女方怀上了孩子,此事毫无根据,孩子都没生下来,如何证明孩子一定是男方的?
最终,丈夫的举证步履维艰。因为事先当丈夫前去调查的时候,邻居和物业都说那两个人是两口子,可是当丈夫请他们出庭作证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来。
还有丈夫从网上下载的短视频,法官看了大摇其头,因为视频里男方和女方根本就没有以夫妻相称,而是以兄妹相称。
前两个举证都失败了,唯一剩下的就是孩子了,虽然孩子没生下来,一样可以做亲子鉴定,但是第一,怀孕早期做亲子鉴定,对孕妇和胎儿存在风险;第二,就算能证明孩子是男方的,也不能以此给男方定重婚罪。
因为仅凭双方同居生了一个孩子,无法形成有效的重婚证据链,不足以证明重婚事实。
重婚罪的认定,关键还得看双方到底有没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证据的博弈,判决男方重婚罪名不成立。
丈夫当庭败诉。
最后,赵律师提醒大家,虽然本案中的男方侥幸脱罪,但在现实中,没结婚的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同居,最后被定性为重婚罪的案例有很多。虽然这些单身人士从一开始就不知道对方是已婚人士,虽然他们确实很冤枉,但如果对方已经起诉,自己却无法证明自己的毫不知情,一样可能被判重婚罪,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