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采用 “三位一体”值班模式,细化为学校行政值班、年级值班、门卫值班三种形式。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严禁喝酒、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值班巡查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到位情况、课间学生活动、午休和晚就寝督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生矛盾纠纷、工地施工、门卫上岗等。
3.值班巡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熟知、运用学校的各类应急预案,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初期的应对能力,行使救护、保护现场、报告的职责。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当班发生的问题,处理的结果。对不能当班解决的问题,写明未能解决的原因,临时采取的措施等。交接班时间为每日早上8点,交接班时,一定要交清,接明,签字生效。避免推诿责任的事情发生。
5.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导致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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