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建立完善村干部“六有”激励保障机制

近年来,阜阳市颍泉区围绕村干部“干有所盼”、“退有所养”,建立村干部“六有”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农村干部工作活力,有力提升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科学划分村干部报酬结构,实现“干有所得”。制定《颍泉区村干部管理激励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对村干部的报酬发放作了统一规定,根据村干部的职务和工作情况,把工资报酬划分为三部分:一是固定补贴部分。村“两委”正职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其他“两委”干部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由区财政局按季度实行“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二是绩效补贴部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年终由镇(街道、园区)组织对村干部进行年度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分类确定村干部每人绩效补贴发放标准。三是奖金部分。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每年可从当年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中拿出不超过20%资金作为奖励资金,提出奖励方案报镇办审核批准后,由各村按照批准方案发放。同时随着全区农民纯收入的增长幅度适时提高在职村干部报酬。

  完善村干部生活保障体系,实现“退有所养”。一是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区委出台《颍泉区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全区所有村干部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村“两委”正职每人每年保险费21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年保险费1800元的标准,个人缴纳保险费的30%,区财政补贴70%的办法,实行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全区共参保在职村干部592人,区财政补贴养老保险资金77.57万元。二是建立离职村干部补贴制度。区委出台《颍泉区离职正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对全区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固定补贴、连续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的正常离职的村书记、主任实行离任补贴。2013年全区正职离任村干部508人,全年发放离任补贴54.88万元。

  健全慰问帮扶机制,实现“困有所帮”。一是建立慰问机制。每年在“七一”和“春节”前夕,区委、区政府都要拿出一定数量的慰问金和慰问物品,集中对全区部分困难老党员和老村干开展慰问活动。2013年“七一”期间,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农村困难老党员、企业困难党员183人,发放慰问金57500元。二是建立帮扶机制。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党员干部在信息、技术、资金上进行引导帮扶。今年以来,发布创业信息200余条,发放帮扶资金24.8万用以引进技术和提高生产效能。

  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实现“学有所用”。一是建立互动性分级培训制度。区委负责村“两委”正职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其他村干部的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二是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依托区委党校、村级活动场所、现代远程教育等阵地,采取党校轮训、分片上门培训、上级调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做好村干部学历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把年龄在40岁以下的村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2012年以来,先后在铜陵、苏州、市农广校培训各级基层党员干部246人次,举办农村党员“双技”培训班6期,培训农村党员658人次。目前我区已培训大专学历村干部168人。

  实施政治待遇激励机制,实现“优有所奖”。一是定期评选优秀村干部并予以表彰奖励。每年“七一”期间或年底,区委对全区工作在农村一线的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2012年,区委组织开展“颍泉先锋十佳集体”及“奉献颍泉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共表彰了10个“十佳单位”和10名“十佳公仆”。二是积极帮助村干部在政治上成长。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镇办领导干部、考录镇办公务员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荐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考录镇办公务员1人,党代表420人,人大代表372人,政协委员18人。

  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实现“行有所约”。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等单位出台了村“两委”民主决策制度、党员议事会制度、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用制度管理干部,以制度约束干部,靠制度保护干部,确保他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作者:李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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