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入胜——《山居岁月》

星期天,我看一本叫《山居岁月》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他出走时,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而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个短暂的旅行,他是要长时间生活在树林里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印入眼帘。它的真实、艰辛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我。山姆很聪明,他知道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鱼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找不到鱼的时候寻找食物;如何做树屋。他还养了一只猎鹰,取名叫“惊风”。

山姆也非常勇敢,敢在树林里独自生活,要是我在树林里独自生存,肯定会很害怕,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还敢杀动物,用动物的皮毛做衣服。如果是我,连动物的血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杀动物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吸引着我一读再读,让我回味无穷。

诗文璀璨、音声婉转,人间芳菲无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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