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买了独栋别墅,谁知是黑楼?
“我在海南买了一套别墅,
应当在去年交房,
在合同约定交房日,
我们全家人都从北京飞到海南准备去收房,
到现场一看,
屋里屋外都在施工,
还不让进去。
于是就没有收成房。
今天,
售楼小姐给我发短信说,
可以去收房了,
房屋已经竣工了。
我是搞建筑的,
我知道若是竣工了,
就一定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所以我就让他按照合同约定给我书面收房的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售楼小姐就是不给,
说是别墅栋数少,
所以没有书面的收房通知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现在还没有。
你说我闹不闹心,
都一年了,
我要个书面的收房通知书,
没有,
要个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没有,
我到底收不收房呢?”
小九说。
“确实挺闹心的,
毕竟买房不同于买件衣服,
不喜欢或者质量问题就退了,
即使不退了,
也就一件衣服的钱,
就当不小心丢了,
心也不至于疼很久。
现在花了几百万,
还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隐约感觉应该哪里有问题,
否则为什么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呢?”
小八说。
“我看这些当地开发商,
肯定是看准了北京业主的小揪揪:
第一、不差钱;
第二、没时间折腾;
第三、也不常住海南,
所以能忽悠就忽悠过去,
忽悠不过去,
能补手续就补手续,
不能补手续的,
业主又不退让的就让法院判,
判多少赔多少。”
小七说。
作为一名经常处理房产纠纷的律师,
这样的纠纷见过不少,
也处理过不少。
那么,
在这个纠纷中,
开发商的一些做法是否合法?
我们又如何依法维权呢?
且看我接下来的分析:
关于短信通知收房是否合法的问题
通知收房这个问题,
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必须是书面的,
但是如果合同约定了书面通知,
那么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否则违反合同的约定。
别墅栋数少,
不是违反合同的理由,
也不是拒绝提供书面收房通知的合法合理理由。
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问题
《竣工验收备案表》又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重要,
也是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
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
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
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
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
按照有关规定,
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缺少任何一项的话,
这个楼盘就是“黑楼”,
是不能入住的,
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有可能是因为备案表中各个子项目没有验收通过,
比如规划没有通过规划部门的验收等,
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调查取证找出真正的原因。
关于超过一年都没有交房的问题。
交房时间问题,
因为经常出现问题,
所以在建委的官方买卖合同范本里会有逾期交房责任的约定。
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
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说了这么多,
总之一句话,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千万别让咱们的权利躺着睡觉,
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专业的人士来协助收房,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房产法律方面的困扰,
欢迎咨询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协助解决。
专栏作者:戴金花丨排版编辑:韩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