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种文化形态见解
对几种文化形态见解
窦 旭 民
近期看到一篇文章,有人对世界几种文化形态做了简单的论述,我感到颇有意思,借题谈谈个人的粗浅见解:
中国人喜欢乐感文化,不信人有来世,不相信轮回之说,认为人就应活在当下,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直到寿终正寝。
印度人奉行苦感文化,认为人越受苦,离神越近,下辈子越幸福,因而将苦难作为正常,甘愿受苦。
日本人欣赏耻感文化,认为落后可耻,愚昧可耻,并且尚武好斗,武士道精神就是唯一信仰。
西方人普遍崇尚罪恶文化,认为人生来有罪,故而,每到周末,就要到教堂礼拜、祷告赎罪。
非洲人享受悠感文化,从不着急,悠哉游哉,平日里没有紧张情绪,乐于休闲。
伊斯兰人属于圣感文化,奉行神教信仰、认为世上阿拉唯一,阿拉神圣,不相信其他。
在当今世界上,人们信仰自由,喜欢哪种文化形态(包括意识形态)也是个人的事,犯不着强力施压,用不着强迫命令,尊重个人选择。
然而,各国各地所谓的文化形态,还是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超越底线。否则,就会产生某些严重后果。
如果有人以信仰自由为由,借文化形态的方式反对或企图颠覆国家政权,危害民众安全,自然就会遭受必要的打击和镇压,甚至被取缔。
站在我的立场来看,认为中国人的文化形态最佳。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神仙、救世主,人们的幸福生活全靠自己去开拓,全靠个人的勤奋劳作去获得。而一味地追求享受,游手好闲,或者相信神仙会恩赐给自己幸福等等,就是一场黄粱美梦,绝对没有结果。
活在当下,是现实主义的思维,完全正确。人生哪有轮回?谁个亲眼见过?这种“来生”和“轮回”的理念不过是自我麻醉、自我陶醉的一种安慰剂。人嘛!来世时一身精光,去世时一身光净,带不走任何一件物品;灰归灰,尘归尘,一只小匣容下“身”,还有什么?或许某些人的名声、某些人的精神影响尚能流传于世,而其余一切皆都通通化作乌云……。
一个人其所以来到世上,当然是父母结合的结果。生理学所研究的问题,这里无需再说。只想说说“人之初,性本善”,根本没有什么罪与非罪之事。在一定的家庭、一定的环境中成长,加之所接受的各种教育不同,可能会培养出精英人才,也可能会产生少数罪犯,或者是一些人渣。那怎么能陷入到需要祷告赎罪的境界?
我晓得,西方所谓的赎罪是指人在世间都会遭受磨难,如疾病、天灾、人祸等等,并不单指刑事犯罪而言,可这毕竟也是自我设计的一种意念啊!是的,天无百日晴,花无百日红,人怎么就能会一帆风顺的生活呢?遭遇一些坎坷,受到一些挫折,经历一些磨难,并不是受罪,而应看作是一种锻炼与考验。故而,没必要每天想着赎什么罪,礼拜去祷什么告,还是注重眼前,活在当下,勤恳工作,愉悦生活,过好自己的日子。
无神论者坚信人类自己拯救自己,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有神论者信奉神灵、期盼神的拯救和庇护。对此的几千年争论,至今难以结束,还是任其继续吧。
一个国家落后、一群人们愚昧,当然是一种耻辱,问题在于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努力搞好经济建设,应是唯一出路。如果以武力抢夺、侵略,甚至发动战争,只能自取灭亡。要说耻感文化,就是对自己的侵略罪行应该感到耻辱,应该诚恳地向世界人民认罪道歉。
我相信,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随着人类文化知识的普遍提高,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变异,优秀的意识形态、优秀的文化形态必定渗透人们的心田,开出万紫千红的绚丽花朵。
2021年3月17日于渭滨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