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德意志与普鲁士的区别在哪?
文|小河对岸
看德国的历史时,有很多人对日耳曼、德意志与普鲁士等概念分不清楚,那这三个名词又有什么区别呢?
日耳曼就如华夏民族一样,是个民族概念。“日耳曼”这个词汇,最早出于古希腊史学家波希多尼之口。而在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又将其北方的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称为三大蛮族。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瑞典、挪威),被认为是日耳曼民族的故乡。其后,有部分日耳曼人南迁欧陆的北部,驱逐了原先居民-凯尔特人,并日益强盛而成为了罗马帝国最为强大的敌人。
日耳曼人最终灭亡了西罗马帝国,并在其废墟之上建立了诸多国家。历史上的哥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朱特人等等,都属日耳曼人。而以现今的国家民族来说,英格兰人、德国人、奥地利人、瑞典人、挪威人、丹麦人、荷兰人、比利时人、卢森堡人、瑞士人等,都属日耳曼人。
而德意志(diot)这个词汇,在古德语中是指“人民”的意思。最早见于公元8世纪,指生活在法兰克王国东部的日耳曼部落。于是,德意志也就渐渐成为国家、地理的名词。奥地利首相梅特涅,曾经说过:有一个德意志民族的说法,纯系是一个神话,而“德意志”不过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已。
梅特涅说的德意志民族、德意志,是指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邦联),而神圣罗马帝国的前身就是东法兰克王国(即法兰克王国的东部)。故而,现今的德意志,大致相当德国、奥地利。而历史上的德意志,曾包括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等国。
普鲁士,则是德意志境内的一个诸侯,并最终完成了德意志的统一。而令人玩味的是:普鲁士最早并不属于德意志,也不是日耳曼人。普鲁士位于波兰的东北方(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附近),其民族与立陶宛人、拉脱维亚人更为接近,同属波罗的语族。
13世纪初,波兰的康拉德公爵企图向北方扩张,却几番被普鲁士人打败。波兰不但没能扩张领地,反到被普鲁士人攻占了一部分。康拉德公爵极为恼怒,最终与条顿骑士团(德意志人为主)签订条约,承诺只要条顿骑士团征服库尔兰地区(即东普鲁士),即将该地永远相赠。
最终,条顿骑士团不负众望,征服了库尔兰地区的普鲁士人。自此,条顿骑士团便在波罗的海地区扎下了根,又经五十余年的血腥征服,而成为了波罗的海地区的一个强大政权--骑士团国。随着德意志人的日益增多,当地的普鲁士人也就渐渐地日耳曼化。而骑士团国,在法理上仍属波兰,并不属于德意志。
而条顿骑士团的第37任大团长(掌权者)阿尔布雷希特,为德意志的勃兰登堡藩侯--腓特烈二世(霍亨索伦家族)第三子。阿尔布雷希特在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的帮助下,将条顿骑士团变成自己家族的世袭公国(骑士团名义上直属罗马教廷,但事实上又为波兰附庸。而依天主教的教规,骑士团成员不得成婚),即普鲁士公国。
1618年,普鲁士公国因无子嗣继承,改由霍亨索伦家族的长支--勃兰登堡公国兼任,而成立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共主联邦,如英格兰与苏格兰)。此后,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又在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的一系列武力征服下,扩大了公国的实力与版图,并迫使波兰放弃对普鲁士公国的宗主权。
1701年,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的腓特烈三世,通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益交换(支持哈布斯堡家族对西班牙王位的主张,即历史上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而谋得了国王头衔。但按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律,腓特烈三世不能在德意志称王。于是,腓特烈三世到普鲁士的首府--哥尼斯堡,加冕为王,并改称为腓特烈一世。自此,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也就成为了普鲁士王国。
19世纪中后期,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统一战争,先后击败了丹麦、奥地利与法国。普鲁士国王威廉,于1871年1月18日,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称帝。宣告了德国的统一(小德意志),及德意志帝国的成立,而该帝国也被称为德意志第二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