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深圳)

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深圳),2021年6月30日结束!

(一)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申请单位获得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 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成果等),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或良好的推广应用示范价值,具有较 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项目已实现产业化,包含生产环节,且生产地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

3.项目应为2018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二)服务体系项目。

1.公共服务项目应为2018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2.高端展会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项目。

公共服务: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 际投入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 /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高端展会: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不超过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 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 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详细条件有意向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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