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不可怕, 关键看谁负担、谁使用
开征房产税不可怕,
关键看谁负担、谁使用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产税必须在收和用两个方面都突出“民”的目标,让大多数人受益,而不是少数人得利。
3月4日、3月5日、3月7日,从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开始计算,短短4天时间,房地产税3次“亮相”今年全国两会,且信息量逐次放大,逐次具体。3月4日,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称,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加快进行,房地产税方案已在内部征求意见;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月7日,在财政部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用超过900字的大“篇幅”,“诠释”了房地产税。
这也预示着,房产税真的已经箭在弦上,不可不发了。关键在于,如何发,发出以后,到底会产生什么作用。
按理,房产税立法,应当与其他立法项目一样,不应当受到如此关注。因为,这些年来,立法项目多了去了,为什么房产税立法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呢?原因就在于,这些年来,房价上涨得太快了,各方对于房价的上涨都已经有了恐惧心理。同时,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市场泡沫,又让立法工作很难摆脱瞻前顾后的想法,担心房产税政策过严,会造成房价的剧烈波动,引发市场的恐慌,甚至出现泡沫破裂后带来的金融风险。
实际上,对房产税来说,首先要考虑的并不是对房价的影响,而是房产税政策出台以后,由谁来承担。因为,房产税就是一种税,谁来承担对市场的影响很大。如果房产税的最终落脚点是普通购房者,那么,此项政策从出台之日起,就有可能已经失败了。房产税出台的根本目的,应当是遏制炒房和过度投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如果达到了这样的目标,不仅房产税的目的达到了,对市场的影响也是平稳的。
也正因为如此,对房产税的关注,就应当放在税由谁来负担上,谁是房产税的受益者、谁是房产者的受损者,怎样才能让房产税不伤害多数人的利益。因为,一项税收政策的出台,只有在多数人受益、多数人利益不受伤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比较顺利的推进。否则,就会受到极大的阻力,甚至倒在起点上。
毫无疑问,房产税的设计,应当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目标,税收负担的重心应当不是在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方面,而是投资和炒作方面。很多人建议,首套房应当减免,二套房应当从轻,二套以上逐步加重。这个思路是对的。但是,围绕房子的显然不只有房产税一项税,如何才能设计出合理、规范、科学的房产税来,让房产税对于稳定市场、稳定秩序、稳定房价发挥积极作用,才是最关键的。如果房产税不能起到遏制过度投资和炒作的作用,那么,房产税就不能认为是成功的。
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指望房产税能够把过度投资和炒房遏制住,估计难度也相当大。毕竟,对两套以上的商品房,也难以做到过高课税。所以,除房产税外,还应当同步出台物业税、遗产与赠予税等。毫无疑问,后面这些税可能比房产税更难出台。尤其是遗产与赠予税,针对的是各种利益集团。要想冲破利益蕃篱,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存量房当中,拥有两套以上的房产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且都有很强的话语权。
也正因为如此,在房产税问题上,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保护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确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被突破。在此基础上,再来解决“不是用来炒的”,对两套以上的房产课以相对较高的税收。并积极创造条件,出台物业税、遗产与赠予税等。只有当各项配套措施全部到位了,房产税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
同时,房产税征收以后,用向哪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象土地出让金一样,被政府滥用,那么,房产税征收就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带来许多新的矛盾。房产税必须在收和用两个方面都突出“民”的目标,让大多数人受益,而不是少数人得利。总之一句话,房产税是税,谁来负担十分关键,如何使用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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