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作者的良心, 稿费——媒体的良心

稿件——作者的良心,

稿费——媒体的良心

近段时间以来,收到了两笔数额不大,但让我感动的稿费。这是两家转载了我稿件的媒体,通过向被转载媒体了解我的通信地址后寄给我的。联想到自己此前曾经被个别媒体忽悠,写了很多约稿,最终却全部做了奉献,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不得不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

记得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来以后,一家由国家某部委主管、以企业宣传为重点的报纸,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四名编辑轮流向我约了几十篇有关国企改革的稿件,有的稿件字数多达四千多字,占了整整半个版面,且编辑约稿时承诺,一篇稿件1000元(说实在的,与其他媒体1000多字五、六百元相比,也是低了很多),多次一天刊登我几篇稿件,弄得总编都发火,责问编辑是不是找不到其他人写稿了。然而,这些约稿,却绝大多数只见文字、不见稿费。除了开始时给我寄了几笔一、两百元的稿费之外,其他的全都石沉大海了。

前几个月,曾经向我约过稿的这家媒体的一位编辑,再度跟我约稿,并希望我能够给报纸写专栏,我就顺便问了一下,以前的稿费还结账吗?这位编辑说,他帮着问问(应该是帮还是本职,这位编辑都没弄清楚)。而结果是,要我把以前的报纸全部找出来,让他们财务去核对。天哪,已经过去四年多时间了,我上哪去找这些报纸。而且,当时这家报纸是创刊时间不长,我只能从网上查看,根本没有实物报纸,怎么去查啊,这分明是赖账的节奏嘛。

去年,该报纸一位曾经向我约过稿的编辑,再次向我约稿,我苦于情面,也苦于在国资系统干了十多年,拨不开情面,又写了一篇,一年多过去了,仍是没见一文。今年三、四月份,该报的一名到国外学习的编辑朋友向我约写一篇有关国企改革的稿件,并对我说,这是帮忙,如果报社不给稿费,她个人给。稿件发出后,这位朋友想个人发给我500元。我没同意,既然是朋友,就是免费写篇稿件也无妨,只要把话说清就行。所以,对这位朋友,不仅没有意见,反倒是心里很感激、很尊敬。而其他那些编辑大人,就让人无法恭维了,不知道是他们工作不负责任呢,还是财务把我的稿费吞了。

还有西南某市一个宣传部门,经朋友介绍,给他们写了一些宣传稿件,每篇稿件的报酬是800元。谁知晓,多篇稿件写了后既不登载、也不给报酬。尤其是其中的一篇,由于约我写稿的同志自己都没有弄清楚应当朝哪个方向写,以至于有一篇稿件写了几遍,且得到他的认可,后因他的领导不满意没有采用,又做的是无用功。我不禁要问,你们是管媒体的,自己都不讲规矩,又怎能让媒体讲规矩呢?约稿是应当有报酬的,即便不用,也应当支付报酬。好在这个市的媒体还挺好,无论是自投稿还是约稿,从未在报酬上亏待过作者。

于是我想,作者应当用良心去写稿件,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稿件写好。尤其是约稿,一定要按照要求写得令人满意。那么,媒体是否也应当有点良心和良知,对承诺给作者的报酬如数兑现呢?否则,媒体的公信力何在呢?实际上,采用过我稿件的媒体有上百家,绝大多数都是很守信用的,如《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每日经济新闻》、《法治周末》,等等,也包括很多新媒体,都是十分守信、十分具有职业规则的。尤其让我感动的是,某编辑老师,因为没有完全弄清楚领导意图,约我写了一篇,最终没有审查通过,不知给我打了多少次招呼,并反复强调稿费照付,真的让我很过意不去。这样的媒体,这样的老师,又怎能不让作者尽心尽力写稿,哪怕不给任何报酬。

作者要有良心,媒体也要有良心,作者的良心就是把稿件写好、写得尽可能让编辑满意,而媒体的良心就是稿费,亦即对作者的劳动予以肯定。如果都象某部委办的那家媒体,哪个作者还愿意去为它写稿呢?更重要的,经与作者朋友聊天,竟然不只是我受骗了,他们也受骗了。这样的媒体,其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

写这篇短文,决不是为了发泄私愤,而是想提醒作者,提醒媒体,尤其是提醒自己,凭良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谭浩俊【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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