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记住了,这些固定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企业记住了,这些固定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那么哪些固定资产可以不用计提折旧呢?

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财产,不得计提折旧。

我国准则规定,遇到下列情况,企业也不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6、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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