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宏观经济学的方法
一些著作的作者认为,在对市场经济的分析中,他们已经用一种整体的、或社会的、或普遍的、或制度的、或宏观经济的方法取代了被他们鄙视为建立在错误观念之上的个体主义方法。这些人既是在欺骗自己也是在哄骗民众。因为所有与行动有关的推理都必须处理价值评估与对具体目的的追求,没有任何行动不是指向终极原因的。用这种方法来分析在社主义制度中盛行的状况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主义制度中,只有至高无上的沙皇决定所有的活动,而所有其他的个体都被抹杀了自己的个性并在事实上把自己转变为沙皇的行动之手中的纯粹的工具。对完备的社主义理论来说,似乎只考虑至高无上的沙皇的价值评估和行动就足够了。但是,如果探讨的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即在这种制度中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个人对具体目的的追求指引或左右行动,那么,就不可避免地要把行动所产生的结果追溯到对行动的分析再也不能推进的那个点上,也就是追溯到个体们的价值判断和他们所指向的目的。
宏观经济的方法看待从市场经济中武断地选取出来的一个部分(通常被视为一个国家),就好像它是个一体化的单位。其实,在这一部分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个体们与合作行动的个体团体们的行动。但是,宏观经济学所从事的就好像所有这些个体行动实际上是一个宏观经济体与另一个类似的宏观经济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就其有关的术语而言,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区别是借用现代物理学之微观物理学——它研究的是原子级的那些体系——与宏观物理学——它所研究的是人之显而易见的感官可感知级的那些体系——之间的区别。现代物理学所做的这种区分意味着:在理论上,那些微观法则单独就足以覆盖物理学的所有领域,而宏观法则只是微观法则的一种实用的改编版,且其针对的是某种特殊但经常发生的问题。宏观法则呈现出来的是微观法则的一个浓缩的和删改的版本。因此,从宏观物理学到微观物理学的演变被视为是处理现实中的现象之由一种不太令人满意的方法向一种比较令人满意的方法的一个进展。
那些把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区别引入到处理经济问题之术语中的著作家们在心中所想的恰恰是与之相反的。他们的学说意味着:微观经济学是研究有关问题之不能令人满意的一种方法,用宏观经济学取代微观经济学相当于是放弃一种不令人满意的方法而采用一种比较令人满意的方法。
如果宏观经济学家在其推理中使用由个体的买者和卖者所决定的市场上的货币价格,那么他们就是自欺欺人。一个前后一致的宏观经济方法将不得不避开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提到价格和货币。市场经济是个体们行动于其间的一种社会制度。表现为市场价格的个体们的价值判断决定所有生产活动的进程。如果有人想用一个整体性制度的形象来对抗市场经济的现实,那么,他就应当放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使用价格。
让我们举例说明宏观经济方法之谬误的一个方面。这个例子是所谓的国民收入法,它是宏观经济方法中最流行的分析方法之一。
收入是逐利性商业之会计核算方法的一个概念。商人为了赚取利润而服务于消费者。他为了查看赚取利润这个目标是否达到而保存一些账目。他(同样地还有其本身不参与商业活动的资本家和投资商,当然,也还有农民和各种不动产的所有者)比较在两个不同时点上与投入到企业中的所有财货等值的货币,从而获悉其在这两个时点间的时段里的交易结果是什么样的。从这样的一种计算中就显现出与资本的概念形成对比的利润或亏损的概念。如果这种会计核算所涉及的这一套东西的所有者称利润为已经产生的“收入”,那么,他的意思是:如果我把它全部消费掉,我并没有减少已投入到企业中的资本。
现代税法不仅把会计人员视为由某一商业单位所创造的利润和这一单位的所有者视为来自这个单位运营的收入称为“收入”,而且把专职人员的净收入和雇佣员工的薪水和工资也称为“收入”。将一国之内所有会计意义上的收入与只是税法意义上的收入加在一起,所得到的数字被称为“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这一概念给人们的错觉并不只是见之于其对货币单位的购买力之变化的依存关系中。通货膨胀越是加剧,国民收入增加得越多。在一个货币和信用媒介供给并没有增加的经济制度中,资本积累的逐步增加和由于生产活动所引起的生产之技术方法的不断改进,将导致价格的日趋下降,或者同样的说法是将导致货币单位之购买力的上升。随之而来的是:可用于消费的财货数量将会增加,平均生活水平也将得到提高。但是,这些变化并不能在国民收入统计的数字中表现出来。
国民收入的概念完全掩盖了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真实状况。它意味着这样的一种观念:导致可获得的财货数量增加(或减少)的不是个体们的活动,而是在这些活动之上和之外的某种东西。这种神秘的东西产生出一个被称为“国民收入”的数量,接下来的第二个步骤是在各种个体间“分配”这一数量。这种方法的政治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有人抨击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普遍存在着“不平等”。有人忌讳谈论是什么使国民收入上升或者下降这个问题,并暗示在个体们对产生国民收入总量的贡献和成就上没有什么不平等。
如果有人提出是一些什么因素使得国民收入增加的问题,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一方面是在生产中使用的工具和机器等生产设备的改进,另一方面是为最大可能满足人的需求而在可获得的生产设备之利用方面的改进。前者是储蓄和资本积累的结果,后者是技术技能和企业家活动的结果。如果有人把国民收入增加(不是由通货膨胀产生的国民收入增加)称为是经济发展,那么,他就不能避免要承认这样的一个事实:经济发展是储蓄者、发明家和企业家们努力的成果。但凡对国民收入不带偏见的分析,首先就应当表明:各种不同的个体对所谓国民收入这一大量级数值之出现的贡献显然是不平等的。并且还要表明:人均使用资本的增加、技术性活动与企业家活动的完善,是如何也让那些其自身并没有对改善生产条件和增加“国民收入”做出贡献的个体阶层们受益——由于提高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及工资率和提高支付给自然资源利用的价格——的。
采用这种“国民收入”方法来为马的观点辩护是一种失败的尝试。马的观点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财货是由“社会”生产出来的,然后再被个体们“占为己有”。这把事情弄颠倒了。在现实中,生产过程是个体们互相合作的活动。每一个个体的合作者得到他的同胞——作为购买者在市场上互相竞争——愿意为其贡献所支付的东西。出于讨论问题的需要,一个人可能会接受:先将支付给每一个个体之贡献的价格进行加总,然后把加总得到的总额称为国民收入。但是,如果得出结论说这一总额是由“国家”生产出来的,并且抱怨——忽视各种不同个体们之贡献的不平等——其在所谓分配上的不平等,那么,得出这样的结论和发出这样的抱怨就是一种毫无道理的娱乐性消遣。
无论如何,只在一个“国家”范围内,而不在一个更宽或更窄的集体范围内,进行这样一种所有收入的加总,是没有任何非政治性的理由的。为什么只说美国的国民收入而不说纽约州的“州民收入”、或韦彻斯特县的“县民收入”或者白原自治市的“市民收入”?所有能够促使人们反对这些较小领土单位的收入而倾向于喜欢美国的国家收入这个概念的说法,也能促使人们反对美国的国家收入而倾向于喜欢美洲大陆所有部分的美洲大陆收入这个概念甚至“世界收入”这个概念。使选择美国作为单位看似合理的只是政治上的偏好。对这种选择负有责任的那些人所批评的是他们认为在美国范围内——或者在别的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存在的个体收入不平等,这些人的目的所指是使他们自己国家的居民们在收入上更加平等。他们既不偏爱于世界范围内的收入平等,也不偏爱于从美国来说的各个州或者各个州以下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收入平等。对他们的政治目的可以赞同也可以不赞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国民收入这个宏观经济的概念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认知价值的政治口号。(选自米塞斯《经济学的终极基础》,由亦方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