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弥留之际——蓝仁哲
《我弥留之际》
“谁”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创作于福克纳创作精力*旺盛的高峰时期,就在他的**部杰作《喧哗与骚动》出版的同一月(1929 年10 月)里,福克纳开始了《我弥留之际》的写作,而且只花了四十七天的时间便顺利完成,同年正式出版。福克纳对这部小说*常满意,在上世纪30 年代甚至一度把它置于《喧哗与骚动》之上,直到1947 年有大学生问到他的哪一部小说*好时,他首先提到的依然是《我弥留之际》,还强调它“更容易读,也*有趣”a。当然,福克纳后来对《喧哗与骚动》的评价超出了《我弥留之际》,但《我弥留之际》无疑是福克纳*青睐的小说之一,是**的福克纳的杰作。
《我弥留之际》是否“*有趣”,可能因人而异,而是否“更容易读”,在不少读者眼里,也会是一个问题。表面看来,小说不长,写的都是乡下人,也相当口语化,可是要仔细阅读,稍加思索,便会越读越难,把握不住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作家究竟要表明什么。难怪评论家白丁特认为:“《我弥留之际》可以被读而不能被理解,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可以被感受而不能被分析。”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解读这部小说呢?
拨开小说原文标题的迷雾
小说的英文标题——As I Lay Dying ,首先会令许多读者莫名其妙。“当我躺着等死”(字面直译)是一个时间状语从句,读者会认为主句是小说的内容,即“等死”之际发生的事件或情节,但事实并非如此。小说的时间跨度前后约为十天,“我”在**天的傍晚就死去了,故事情节并不是发生在“等死”之际,而主要发生在“我”死去之后,甚至“我”出场讲述的*一一节的内容,也不是在“我”等死之际的情景,而是“我”对生前的回顾。
“我”是谁?一般来说,是指小说中**人称的主人公,但在本书中其实不然。这部小说是由十五个叙述者(包括七位家人和八位邻居等相关人士)共同讲述的,每一个叙述者的讲述都是一段个人独白,除了有一节,都是用**人称讲述的。当然根据故事内容不难看出,这个“我”是躺着等死的“她”——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在十五个叙述者的五十九节独白之中,她虽然只有一节独白,却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人物,将她的遗体送回娘家墓地安葬是她生前设计好的“报复”,小说中人物的遭遇和反应都是由她的去世和履行对她的承诺所引起的。
知道了“我”是“她”,也让读者疑云重重。Lay(躺着)是英文的过去时态,应当表明小说情节是她死了之后回忆起她弥留之际的情况,但这种事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评论家布勒卡斯坦指出:Lay 在美国南方方言中有用成现在时的不规范的例子,但小说中的艾迪是小学教师,她的语言是规范的,几次使用lie 或lay 都符合规范。看来这不是时态用法有问题,正如布勒卡斯坦所指出的,小说标题中的Dying 并不仅仅指肉体的死亡,而是另有深意。
所以,读者应当拨开小说标题的迷雾,不必在字面意思或矛盾的意思上煞费苦心,探索字面背后的深意更为要紧。比如dying 不仅可以指肉体的死亡,也可以指艾迪对家庭控制或影响的消失,深一层上还可以指艾迪精神上的死亡,甚至可以指美国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死亡。同样,Lay Dying 一般指“病得起不来快要死了”的短暂时间,但也可能指一段较长时间,还可以指更为长久的时间,可以是几年,甚至是十几二十年。这是艾迪在小说里一再强调的一条信念:“我父亲说过,活着就是为不死不活做准备。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见40 节,第153 页)她在这句话里用了stay dead, 应当说是与lay dying 有区别的,即“不死不活”—指“没有意义地活着”,而这一层涵义也许更符合艾迪的实情。正是出于这种观念,她早就认为,安斯死了,可是他并不知道。她自身的情形也一样,她受父亲的虚无主义思想影响,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与别人(包括她的学生、后来的丈夫和子女)建立起正常的人际关系,她的婚姻、婚外恋、子女也都无法使她获得自我的价值。因此,她精神上早已死亡,后半生都处于“不死不活”的弥留状态。她自己也坦然承认生了珠尔之后,她就“开始为清扫自己的屋子做准备”(见40 节,第153 页),即进入了不死不活的弥留阶段。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把小说的标题放回到历史的时空去看它的隐喻涵义。福克纳惯于把小说中的现实指向历史的传说和古老的神话,建立一种非凡的联系,使读者得到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福氏其他小说的标题,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都是类似的例子。
神话传说与现实故事
福克纳是一位具有浓厚神话色彩的作家。背靠他自称的“邮票般大小的土地”,他创作出了十多部彼此相联系的小说,营造了一个约克纳帕塔法神话王国。用评论家乔治奥唐奈的话来说:“他的小说主要是一系列围绕特定冲突的相互联系的神话(或一个神话的各个方面),这个冲突发生在传统主义与反传统的现实世界之间,并沉浸在这个反传统的现实世界里面。”与此同时,他在创作自己的小说时,又常常有意识地使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或故事结构与古希腊罗马神话或宗教传说中人们熟悉的人物、情节或结构相对应,形成一种对位关系,使读者瞬间超越时空,产生丰富奇特的联想,获得一种全新的启迪。而他这样做的常用手法,便是采用一个神话原型式的隐喻标题。
《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 )这个标题,据考证,引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出自1925 年出版的威廉马礼斯的英文译本。在该译本的第11 卷里,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描述,他被剑刺中正要死去(即小说的英文标题)的时候,背叛了他的妻子都不愿意伸手去抚合他的眼睛和嘴唇。阿伽门农在特洛伊战争后历经千辛万苦流落十一年才返家,被不忠的妻子和其情夫杀害,这与《我弥留之际》里艾迪和牧师的私通是暗合的。艾迪虽然没有杀害安斯,但她恨不得杀了他。为了报复,她提出他必须在她死后把她运回杰弗逊老家的墓地安葬,于是有了小说中的主要情节。履行承诺是传统价值——诚信的体现,安斯不顾洪水、火灾和尸体发臭的困扰,坚持带领全家把艾迪运回老家墓地安葬,这虽算不了什么英雄之举,不能与阿伽门农归途的艰辛相比,但也构成了一个相似对应点。应当特别指出,这类隐喻只能是暗示或影射,并不要求直接的对应或对位。有时这种对应可能是逆向的或反讽的,只要能够把现实的故事与古代的神话关联起来就行。这就是神话原型批评家弗莱所谓的原型“置换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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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聚焦层面,不同的主题涵义
福克纳的小说从来不是一个单面的现实故事,而往往是立体的、多层面的。我们聚焦在故事不同的层面,会领略到不同的主题涵义。同时,福克纳总是巧妙地引导或者迫使读者越过表面的故事,从其人物或行动中看出更普遍的意义、更深刻的意蕴。
《我弥留之际》可以当作一部家庭小说,一部关于美国南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故事,是福克纳许多家庭小说中的一部。它描写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的死亡和将其遗体运回艾迪的家乡杰克逊墓地安葬的旅程,把全家放在家庭遭遇剧变的时刻。旅途中灾难迭起的典型环境,展现出这个没有爱、失去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家庭悲剧抑或闹剧。但是《我弥留之际》又不仅仅是本德仑一家人的故事,它反映了美国南方的穷白人在那个时代的生活状况与道德困境,同时也是南方社会的缩影,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人类的象征。艾迪本德仑之死既是她个人的肉体死亡,也是她的精神死亡,还是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死亡。艾迪是一个自私孤独的人,她一生没有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一辈子都无法同家人、同别人进行正常的沟通,她的“弥留之际”既是她临死的时刻,也是南方传统精神和价值观念的消亡写照。本德仑一家暴露出来的道德堕落和人性丑恶,发生在这样的“弥留之际”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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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可以是一部历险记,不是一个人的英雄式的历险,而是本德仑一家人集体的堂吉诃德式的历险闹剧。本德仑一家履行诺言,在艾迪死后将她运回家乡安葬。到杰弗逊的路程本来只有四十多英里,但他们磨磨蹭蹭踏上旅程后又遭遇到了暴雨洪水。河水上涨淹没了桥梁,他们折转绕道却还是没法过桥,只好从浅滩涉水。洪水淹死了骡子,险些冲走了棺材。途中遇险延误了时间,七月天气里,尸体发臭,他们一路上遭到邻居和路人的指责,*后又遭遇一场大火,停放在谷仓里的棺材差点被烧掉。这次历险被放到了一个特殊的自然环境中,家庭矛盾激化,社会冲突交织,暴露了本德仑这个没有爱、没有传统精神的家庭的脆弱,揭示了这家人在灾难中道德堕落、人性沦丧的悲剧。可是,这出悲剧带上了反讽的闹剧色彩。首先,他们的历险不可与暗喻的《奥德赛》英雄归途中的遭遇同日而语;其次,他们履行诺言这件事原是艾迪对丈夫安斯的报复安排,他们抗洪救火的“壮举”不过是一场报应而已。用批评家米尔盖特的话来说:“福克纳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读者以比书中的人物与行动**眼看上去所要求的或值得的更高一层、更有普遍意义的角度来读这本小说,来理解本德仑一家及其历险……它使我们逐渐领会,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关于人类忍受能力的一个原始的寓言,是整个人类经验的一幅悲喜剧式的图景。”
《我弥留之际》可以算是一则反讽的道德寓言。本德仑一家人的送葬历程具有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的框架,但这家人的旅程终点是下葬的墓地,而不是飞升的天堂,送葬者不是道德化身的圣徒,而是各怀私心的凡夫俗子。圣徒朝圣是为了得到救赎,送葬者却想借送葬之机进城办自己的私事——安斯要装假牙、杜薇德尔要买药打胎、瓦德曼要买小火车,可是*后除安斯大有所获外,卡什又一次折断了腿,珠尔舍去了心爱的马,杜薇德尔打胎药没买成还遭药店伙计猥亵,瓦德曼向往玩具火车却连到橱窗前观望的工夫也没有。*具反讽的是达尔的结局,他参加送葬没怀个人目的,却因放火烧了谷仓被送进了疯人院。
开放的阅读视野,多样的主题意义
我们在阅读《我弥留之际》时,可以拓开阅读视野,不拘泥于一般的、较为熟知的层面,随着各自的兴趣爱好或不同的主题关注,去寻找多样的主题含蕴,或从创作的艺术层面,去领略精湛的艺术技巧。福克纳的小说是经得住这样多层次、多视角的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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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送葬历险以光明的喜剧收尾,艾迪安葬之后,本德仑一家似乎获得了新生,起码生活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安斯装了一副假牙,有了一台留声机,他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子女面前,还出人预料地娶了一个新夫人。不难想象的是,还有打胎未成的杜薇德尔,她会给这个世界增添一个新生命。这样,死亡与新生获得了平衡。这就是福克纳的乐观主义,正像他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里说的:“我不想接受人类末日的说法……人是不朽的,因为他的族类会延续下去。”
《我弥留之际》是**的福克纳名著之一,名著是耐读的,它的主题是多样的,不确定的。深读见深,浅读见浅。以不同的角度阅读,往往会见到不同的景色。
——蓝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