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1年个人出租住房税费一览表!
在看税费表之前,我们先向您简单介绍影响个人出租住房税费的几个主要因素:
1.每月租金不同,将会影响增值税随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否免征,对核定征收方式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也会有影响;
2.房产所在地不同,比如房子是在市区或是县城、镇,或是乡村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会略有差异,其中,在市区的最高,但会有优惠政策;
3.需要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也对增值税优惠有影响,但结合实际来看,个人出租房产大多数是开普通发票,所以可能有增值税免征优惠;
4.大多数人可能由于未能提供有关凭证资料,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而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1%或者1.2%。
如果是按以上情形大致计算,个人出租住房,在核定征收方式、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况下,出租方需要缴纳的全部税费最多就是4.79% 啦!
以下就是税费一览表,收藏备用吧!
重点说明
1.当承租方为个人(自然人)时,不能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人(自然人)出租房产时,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3.个人(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月租金不超过10万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附加”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依据为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且减半征收;一览表中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已按附加税费减半征收来计算得出。
5.能够提供有关凭证资料,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核实(差额)计算方式,且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
6.个人(自然人)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即应纳税额为按一览表中的房产税税率4%计算出来的金额减半。
7.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