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配偶名字,算是赠与吗?离婚能否分一半?——于律师解答10个婚姻法律问题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配偶名字,算是赠与吗?离婚能否分一半?——于律师解答10个婚姻法律问题

原创 于琦 于琦婚姻律师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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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文章的形式是问答

从我第9期的

《婚姻家庭财产保护课》

学员提问中

选出一些大家最关心的

婚姻法律问题

给大家作出解答

01

问题(一)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添加配偶名字,算是赠与吗?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是不是各占⼀半?

于琦律师解答

不是的。法律上赠与的构成要件是“赠与的合意+财产权利的转移”。

如果只是婚后添加配偶的名字,而没有赠与的合意,一般来说是书面的赠与协议,那么构成要件就有缺失,不能算是赠与。

没有约定份额的话,不是各占⼀半⼉,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五五分割。

02

问题(二)

离婚后⼥⽅发现男⽅在婚内转移存款,但调解书中写双⽅财产已分割完毕,⼥⽅还能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吗?

于琦律师解答

基本没戏。

俩⼈是通过法院调解离的,既然调解书上已经写着双⽅财产分割完毕了,有没有写各⾃存款归各⾃呢?

如果有写这句话,那你100%是没戏了,不要再想了。

就算没写这句话,起诉能分存款的概率也不⾼。

因为调解书写的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个意思就是,其他的你就不再追究了。

03

问题(三)

婚后男⽅卖掉婚前的房⼦22万,⽤于⽀付新房⾸付,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于琦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北京的话,法院⼀定会把新房⾥面,这22万算作男⽅的个⼈财产部分,把其他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但我不敢保证,其他城市会⼀样的判法,也可能是直接判新房五五分割了。(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

04

问题(四)

婚后⼥⽅卖了⼀套共同的房屋,其中30万给她爸,还当初她爸付的⾸付,这30万是否为借款?还有50万⼥⽅花掉了,法院怎么判?

于琦律师解答

这个⾸付如果是婚后所⽋的共同债务,⼥⽅拿去还了,也是合情合理的。
就算没有借条,在北京的话,基本也会判定为借款。
因为我反复说过,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对于⽼⼈的钱款,保护力度很大。
没有借条的话,两个⼈闹离婚,事后补⼀个也⾏,也不算赠与。
还有你说,剩下的50万⼥⽅花掉了,花掉了就是花掉了,花掉了就要不回来了,钱不在了就没法判了。

05

问题(五)

男⽅出轨要离婚,⼥⽅想要孩⼦。如果离婚房⼦⼀⼈⼀套,怎么保证男⽅把房⼦给孩⼦?

于琦律师解答

我看得出你是⼥⽅,保证男⽅把房⼦给孩⼦,谁也保证不了,只有男⽅⾃⼰能保证。
所以你这样的要求是没有律师能够达到的,法官也达不到。
因为你想让⼀个⼈把⾃⼰的财产赠与给其他⼈,那得这个⼈⾃⼰同意,你得跟他商量。
⽽且把房⼦给孩⼦,要不过户要不公证。
如果两个都不做的话, 很有可能写在离婚协议⾥,会变成可撤销的东⻄。

06

问题(六)

夫妻感情不和,婚后⽗⺟买房,通过接⼒贷的⽅式贷款,⼥⽅出⽉供。

这样离婚的话,男⽅是不是要分⾛⽉供的⼀半?

假如不离婚,以防万一,⽗⺟如何⽴遗嘱,房⼦ 才能归⼥⽅⼀⼈所有?

于琦律师解答

我觉得这很难,因为这个房⼦就不登记在⼥⽅名下,⽽是⼥⽅⽗⺟名下。
法律只规定了,登记在⼥⽅名下的婚后所还贷款,有男⽅的⼀半。
但可没说,这种接⼒贷的情况也有男⽅⼀半。(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
父母立遗嘱,房子归女方一个人所有,那就去公证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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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问题(七)

《⺠法典》第⼀千零六⼗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个⼈财 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的财产。

怎么理解这条法律规定?

通过赠与合同的⽅式不能实现⽗⺟赠送的财产为⾃⼰孩⼦⼀⽅的个⼈财产吗?

于琦律师解答

可以的,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财产只归⾃⼰⼦⼥⼀⽅,不包括Ta的配偶,就能排除Ta的配偶对遗产的继承权或对财产的受赠权。
不过前提是你得证明,⾃⼰这个东⻄是明示的。
遗嘱还好,只要遗嘱上写明了就行。
但赠与合同,你怎么证明你是当时写的,还是后补的呢?
所以如果是赠与的话,就务必去公证处公证了。否则,这个赠与合同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闹离婚后补的。

08

问题(八)

男⽅婚前按揭买房,婚前约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男⽅能撤销赠与么?如果男⽅是全款买房,能撤销赠与么?

于琦律师解答

如果是全款买房,⼀定能撤销赠与,因为今年的《⺠法典》⼜有了新的变化。
原来婚姻法就写,婚前将⼀⽅个⼈财产赠与给另⼀⽅的,如果没有公证或者没有过户,那就属于可以撤销的。
但是现在新的《⺠法典》对此还加了⼏个字,说的是婚前⼀⽅的个⼈财产赠与给另⼀⽅部分或全部的,如果没有公证或加名,就可以撤销。
所以如果是全款买的,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按揭买的就难说了。
⾛的就不是撤销赠与这条路,而是夫妻财产约定⼀经签订就有效的思路。
我们都知道这两条路⼀直是⽭盾的,夫妻财产约定本身,说的是你可以约定任何问题,也不⽤去公证,也不⽤去加名,⼀经签订就有效。
但是撤销赠与合同的原则,弄到婚姻法⾥不伦不类的。
只要是婚前房产的赠与,就不能靠夫妻财产约定⼀签就⾏了, 就得公证或者过户。
所以这两条的⽭盾,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代理的是哪头,就帮哪头说话。

09

问题(九)

结婚第⼆天晚上回⻔宴,⼩三找上⻔,之前⼥⽅⼀直不知道男方有⼩三,离婚能索要精神补偿吗?

于琦律师解答

离婚精神补偿⾦,要求的是重⼤过错,重婚的,或者是⻓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的。
那你们刚结婚第⼆天晚上,你⽼公肯定谈不上,⻓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所以谈不上这个。(一对一付费咨询,请加微信:yuqihunyinlvshi)

10

问题(十)

在公司上市前,通过赠与和购买拥有期权,现公司已上市,但10年后才可以⾏权,这部分如果分割?股票账户⾥的股票如何分割?

于琦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婚内取得了,即便现在不能⾏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时候能⾏权了,另⾏分割也可以。
如果是不能⾏权的股票,能通过分割股票解决,可以把股票分给对方⼀半。
其他股票账户⾥的股票,就按照股票的现值,⼀⼈分⼀半,或者按现值给对⽅一半补偿款。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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