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儒润释的契嵩
援儒润释的契嵩
文/澄海
智圆感到时节的动乱,希望引儒治乱得太平,再进窥佛教的唯心奥秘,调节儒释,违背了方丈专治佛学的戒条。尽管方外人士私下也颇倾儒说,却不敢公开表达。那时,理学尚未兴起,智圆的言论确实大胆,也可见他的诚心诚意。
理学兴起,主张排禅兴儒,《中庸》的见解突然身价百倍,朱子列为四书之一,也形成儒家对心性论述的依据,用来对抗禅宗的心性论。
这时候契嵩又站出来疾呼儒释并重,援儒卫佛,他是云门宗第四代,智圆属第三代但偏重天台学。契嵩的《禅宗定祖图》及《传法正宗记》是禅宗传承的定论。又有《嘉佑集》及《治平集》等,集为《镡津集》。
他的学问好,批评不带主观,义理、考据、训诂面面俱到,也没有学问专断的主观意识,难得的他对各学说抱持客观,《文集》卷7《九流篇》有简要的结论:
儒家者流,其道尚备;老氏者流,其道尚简;阴阳家者流,其道尚时;墨家者流,其道尚节;法家者流,其道尚严;名家者流,其道尚察;纵横家者流,其道尚变;杂家者流,其道尚通;农家者流,其道尚足。然皆有所短长,苟拂短而会长,亦足以资治道。
表面看来,只论九流长短,但要点在“然皆有所短长,苟拂短而会长,亦足以资治道。”换句话说,从心学上讲,各家有各家长处,执一则偏。
古之有圣人焉,曰佛曰儒曰百家,心则一,其迹则异。夫一焉者,其皆欲人为善者也;异焉者,分家而各为其教也……天下不可无儒无百家者,不可无佛。亏一教,则损天下之一善道。损一善道,则天下之恶加多矣!(《镡津文集‧辅教篇中‧广原教》)
可见他虽方外,却颇关心政治民生,所以敢于平衡各家学说,此犹如十法界各有其理,思想放大了,摆脱了佛教逃离现世的心行,鼓励人人当发挥长处服务社会:
人者、天者、圣人者,孰不自性而出也。圣人者、天者、人者,孰不自善而成也。所出者,固其本也;所成者,固其教也。
他本于天命之谓性,人人同具此性,后天的差异在教,当然可以从教中复明。而性必修,必证:
全性莫若乎修,审性莫若乎证。修也者,治性之具也;证也者,见性之验也。
委婉曲折的指出佛性的修证,修者为善去恶,待全性自然呈现,此谓之证。一旦证得就不退失了。他又强调孝道:
天下之有为者,莫盛于生也,吾资父母以生,故先于父母也。天下之明德者,莫善于教也,吾资师以教,故先于师也。天下之妙事者,莫妙于道也,吾资道以用,故先于道也。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师也者教诰之本也,父母也者形生之本也。是三者,天下之大本也。白刃可冐也,饮食可无也,此不可忘也。(《镡津文集‧辅教篇下‧孝论》)
这是“志在原教而行在孝论”的主张,巧妙地把儒释圆满地融合起来,也多少打破了轮回说的僵化。因为轮回太重视业识,容易误以为人人都是因缘律中轮回而已。契嵩企图在这世的因缘出生上,藉助亲、师、教而明德,以提高灵性,走向更光明的未来世。这的确是非常大胆的论述。
为了拉近儒释,他特别重视《中庸》。《中庸》本来不太受人重视,梁武帝曾为文论述,李翱亦有文章,但提高分量的是智圆,加以深刻论证的是契嵩,从此掀起儒者也重视《中庸》的风气。《镡津文集》卷四《中庸解》:
郑氏其解天命之谓性,云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智,土神则信。考夫郑氏之义疑。若天命生人,其性则从所感而有之也。感乎木神则仁性也,感乎金水火土之神则义礼智信之性也,似非习而得之也……
吾尝病郑氏之说不详,而未暇议之。然郑氏者,岂能究乎性命之说耶?夫所谓天命之谓性者,天命则天地之数也,性则性灵也。盖谓人以天地之数而生,合之性灵者也。
性,乃素有之理也;情,感而有之也。圣人以人之性皆有乎恩爱、感激、知别、思虑、徇从之情也。故以其教,因而充之。恩爱可以成仁也,感激可以成义也,知别可以成礼也,思虑可以成智也,徇从可以成信也。孰有因感而得其性耶!夫物之未形也,则性与生俱无有也,孰为能感乎?人之既生也,何待感神物而有其性乎?彼金木水火土,其为物也无知,孰能谆谆而命其然乎?……如其说,则圣人者何用教为?
他反对郑玄“性从所感而有”,认为“天命则天地之数也,性则性灵”,非习而得之,“盖谓人以天地之数而生,合之性灵者也。性,乃素有之理也;情,感之而有之”,性与命同产生,教藉以充实。这和程朱性即理接近。程朱讲变化气质,要从气质之性发展到天地之性,故又有“致知在格物”之说。契嵩是释子,重在“复性”。他在《广原教》中又论唯识:
心必至,至必变。变者识也,至者如也。如者,妙万物者也;识者,纷万物异万物者也。变也者,动之几也;至也者,妙之本也。万物之变见乎情,天地之至存乎性。情性可以语圣人之教,万物同灵之谓心;心与道岂异乎哉?
毕竟他是唯心论者,不改释子本色。
本篇只是简略地介绍契嵩的思想,重点在提醒,当契嵩这样卖力地援儒证释,是两面不讨好。尤其对佛教来讲,未免离经叛道了。除非佛教发展另外一种修证方法,可以在社会上尽着世俗的责任义务,又能证得终极存在的方便法门,摆脱寺庙文化的僵化制度,打破寺庙传道的权威,将佛教的修证分成两种:即原有的寺庙文化与新兴的佛教社会文化并行。
这不是不可能,因为佛教所传播的是一项最普遍的生命之学,只要以最简单的方式,循着可靠的修证方法就可以完成。不可能只有在寺庙内才能完成的,因为寺庙制度是特殊的制度,特殊的非必是普遍的,这是当今佛教界应该审思的问题,也是契嵩内心的挣扎。他努力为儒释并行不悖而辩护的时候,寺庙山林修证的出家人身分,与爱国护教的热血,让他身处于禅宗与理学的两难,因此长期受到贬损。现在我们应该为他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