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为何将不领赏金的子贡“撸”了一通?

上篇文章《两个关于人性让你醍醐灌顶的故事》(点击可阅),有点“标题党”。说“醍醐灌顶”自己也觉得夸张,但我又不好用“吓尿了、震住了、惊呆了的人性故事”诸如此类忽悠人。
“醍醐灌顶”是佛家话语,跟“当头棒喝”意思差不多,指智慧入脑,恍然大悟。发明这句话时肯定没有“脑袋进水”的说法,否则醍醐虽然是奶油,但也算是水,脑袋进水不仅不能开窍,相反会变成弱智。
我发现关于人性一类问题,一争论往往变成鸡同鸭讲,或鸭同猪讲,或鸡同猪讲,虽然听起来热火朝天,但都是各说各话。有人认为买贵米送贫困户并没有必要,贫困户要解决的是“无”与“有”的问题,而不是“有”与“好”的问题,买一包每斤3块多的好米,不如买两包1块多的,对他们帮助更大。我说的是待人的“本心”,他说的是做事的实惠。
“本心”的“本”是什么?就是当事者的位置和身份。作为“施者”,将心比心就是把自己放到“受者”的处境中,自己不喜欢不好吃的食物,想到别人也会这样,遵循的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作为“受者”,则想到“施者”帮助自己既非责任,也没有义务,感恩则个,已所欲,勿求于人。
有一位民间志愿者协会的朋友,困惑地问我:他们每年给困难户慰问,她都想买最好的米和油送给他们,而捐赠人则表示买一般的就行了,这样可以多买几份,多照顾几户。有些伙伴也批评她不必买太好的食油,反正他们有油吃就很好了。
我觉得她是个好人,做到了将心比心。打个比方,虽然都能解渴,大多数人都喝上了饮料,给对方一瓶白开水,心里的确会有一道“坎”。如果一点也不这样想,我倒觉得不正常。
但从“施者”与“受者”都恰当的角度,按“本心”来处理更好。如果购买慰问品是协会的开支,那么过得去就行了,因为协会的目的是帮助最困难的人和帮到尽可能多的人。但如果这是个人一对一的赞助,“施者”是捐助人,协会只是代行其事,按照其意愿,买贵买便宜都没有问题。
其实问题往往既不在“施者”,也不在“受者”,而是“旁观者”,我们习惯于用苛刻的道德尺子去评价他们的行为,把自己吃饺子而不分享给乞丐定义为“自私自利”,而没有想到,一个路人把红薯干送给乞丐已经足证了“施者”的慈悲心。把这种并不损人,而只是没有最大程度利人的行为当成缺德,结果只会造成道德的混乱,助长不劳而获、贪得无厌的心态。
道德是用来自律的,连一心想着“克己复礼”的孔子,对推行“拔高的道德”也充满警惕。鲁国当时规定,要是把因打仗成为外国俘虏当牛作马的国人赎回来,官府就给其发赏金。他的学生子贡有一次赎了人回来,却拒绝了赏金。孔子批评他:你这样做错了,你拿赏金丝毫也无损你的品格,但这样一来,大家都会觉得自己要再拿赏金就成了失德之人,以后没有人再赎人了。
孔子是“以德治国”的代表,他的很多学说被后人歪曲了。起码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的睿智和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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