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利之星奔驰4S店店大欺客的奥秘
网上女事主坐在奔驰引掣盖上哭诉照片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要想不被人欺,自己不能做善茬。西安那位研究生毕业的买车女士的遭遇,给这句话作了一个完善的注脚。她花了60多万元买了一辆发动机漏油的豪车,从退款、换车、补偿,到最后对方只承认“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换发动机”,她有理无处说,最后坐到了自己购买的那辆奔驰车的引掣盖上哭诉,这才彻底翻盘。
在这场博弈的上半场,女事主发现自己的书白读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得到了奇耻大辱”。几十年教育,拥有了研究生学历,她学会了“有话好好说”的文明和文雅,但这种素质或者说是风度,在奔驰4S店那儿,被一巴掌打飞,只好豁出去当一个“泼妇”。可以想象,对于这个在遭遇那么不公平的情状下,仍旧不出一句恶言的女子来说,与金钱的损失相比,自尊心的受伤无疑是一种更为不堪的事情。
人们常说“有理走遍天下”,起码在这件事上,大家感觉到的却是“有理寸步难行”。买豪车的目的是想让自己生活得更加体面一些,但花了大钱不仅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相反让自己变成了一个斯文扫地的“泼妇”。令人欣慰的是,从被点燃的公众的愤懑来说,大家并不觉得她坐在奔驰引掣盖哭诉的情状有什么丢人。这说明有理也不一定就寸步难行,如果一种方式不行,就换一种方式,找销售人员苦口婆心对话不行,可以坐到汽车引掣盖上;如果在店里说不行,就到网上说。“有理走遍天下”的意思,本来就是让大家评理。
有理无处说,有各种情形,荦荦大者,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我穷我有理”,比如为了省门票钱翻墙进入景区,骑自行车找汽车碰瓷,或者要求买彩票中大奖者给自己分钱……都属于这一类;另一种是“我恶我有理”,因为我拳头大,你得听我的。西安利之星4S店的“店大欺客”就属于后者。
人们对店大欺客早已见惯不怪。但问题是店大就一定要欺客吗?是什么原因让奔驰4S店店大欺客呢?想来想去,大概不外以下这些理由:
网上涉事4S店照片
一是卖的东西好。尽管曾发生过不少质量引起的纠纷,但总的来说,作为著名品牌的洋车,奔驰的声誉还是有比较优势。仿用那句“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在自行车后面笑”的话,不少人在买车问题上,有一种“宁可肉痛购洋车,不愿掉价买国产”的心理。
二是生意太好。一种商品处于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对顾客的态度是不同的。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购物体验:在门庭若市时,你常常感觉到受到怠慢。据奔驰官网消息,2019年前三个月尽管奔驰全球销量下跌,但在华交付量同比增加2.6%,达到174,343辆,创下有史以来最高的季度销量。对于销售公司来说,在货如轮转的情形下,具体的某个顾客、某桩买卖,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不那么给予重视,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毕竟张三不买,李四王五陈六还会买的。
三,受宠于有关部门。店大意味着已经扎稳码头,成了当地的品牌企业,不好说一定有人罩着,但监管容易在处理店家与顾客的纠纷时坐偏屁股,网开一面,使其滋生有恃无恐的心理。对名企的倾斜性服务,常常作为优化优良营商环境的习惯做法。在女事主坐到引掣盖上控诉前,她曾投诉到12315,结果是不受理。有人告诉她,奔驰是大品牌,有关部门和媒体不会管这事;而先前那么多的纠纷处理结果,也会让她觉得自己孤立无援。
四,内部“机会主义“盛行。据女事主称,她本可以全款买车,销售人员却千方百计动员她办购车贷款,然后有关人员收了她1.5万多元金融服务费,而且付款不能刷卡,只开收据。在这过程中,销售人员还让她买保险什么的。销售过程形成了一条“食物链”,在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激励起来的同时,各个环节受利益驱动,把店家”顾客是上帝“的信条抛到了脑后。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一不愿意退货,二不愿意换车,三不愿意退款,只愿意更换发动机。因为前头三种方法,都可能影响已经分享的利益,尽管未必会鸡飞蛋打,但处理起来实在是麻烦多多,远不如换个发动机简单。
这几个方面,我觉得第四点最关键。其实不啻买汽车,买房子也差不多。多销多卖对公司而言本属好事,但内部失控的分配机制,使得各个环节的机会主义行为泛滥,从各个部门到具体经办人,在处理外向性的与顾客的纠纷时,都只着眼于自己获得的好处,漠视了顾客的利益,造成店大欺客的恶劣观感。
德国人公认是全世界最具有理性精神的人,不敢想象这个德国品牌的汽车,在本土销售会发生这样的事。到了中国的销售商这里,却闹出这样一幕“逼良为叉”的闹剧,不知道这是不是文化上的南橘北枳。不过,尽管我认为它是闹剧,但我并不觉得那位研究生女士有什么过错,相反,她大闹4S店这件事,“说起来却是极好的”。如果她因此提出精神赔偿的话,我举双手双脚造成,而且法院应以她斯文扫地的尊严受伤害作为依据,而不宜根据公众评价她丢不丢人、对她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