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 e 和 π 是无理数?
让我们从“无理数”的词源开始:
当然 irrational 在英文中主要还是“非理性”的意思,所以中文将 irrational number 翻译为“无理数”。“无理数”这个翻译还是有一点道理的,毕竟要理解、证明某个数是「不可比数」还是挺困难,本文就来看几个著名无理数的证明过程。

希帕索斯是用反证法来证明 不是有理数的。假设 是有理数,那么必然可以写作两个互质的正整数(即两者的公因数只有 1 ) 、 之比:
将两边平方后可推导出: 所以可以设 ( 为某整数),继续上面的推导: 、 都是偶数,与两者互质的假设矛盾,所以 不是有理数,只能是无理数(实数不是有理数就是无理数)。这也是世界上的第一个无理数。
2.1 思路
还是用反证法,假设 是有理数,可以写作两个正整数之比:
上式两侧同时乘上 ( 为某个足够大的正整数)可得(1)式: 很显然(1)式右侧必然为整数,如果左侧不为整数的话那么就说明(1)式不成立,从而说明我们的假设是错的,从而说明 不是有理数。这就是整体的思路。
2.2 证明
下面就来证明(1)式的左侧 不是整数。在微积分中, 的定义式为: 根据(2)式可得: 那么“ 是否为整数”就变为了“上述等式的最后一项是否为整数”。令最后一项等于 ,对其进行不等式缩放可知: 所以当 足够大时( 是可以自由挑选的),必然有 ,此时 必然不为整数,因此:
圆周率在 2000 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但真正被证明为无理数却只有 200 多年的历史,这从侧面说明了证明的不易。第一个证明是在 1761 年由瑞士数学家约翰·海因里希·朗伯(Johann Heinrich Lambert)通过连分数给出的。本文要讲述的证明是美国数学家伊万·尼云 (Ivan M. Niven)在 1947 年给出的:

个人觉得该证明是相对易懂的。
3.1 思路
还是用反证法,证明思路大致如下:
(1)假设圆周率 是有理数: (2)根据 、 构造函数: 其中 为正整数。有的同学喜欢追问为什么要这么构造,我觉得这是大师经过无数次反复思考之后的神来之笔,就好像绘画、音乐中的灵光一现,很难去解释思路上的来龙去脉。
(3)根据上述的假设和构造,可推出两个结论: 很显然“结论 1”和“结论 2”是矛盾的,因此我们的假设错了,因此 不是有理数只能为无理数。
3.2 的性质
容易证明,上面构造的 有如下性质:
(1) ,这点很容易证明,代入即可: (2) 可以改写为级数的形式: 其实就是将 根据二项定理展开,就可以写成级数的形式。
(3)根据上面两个性质容易证明: 至此做好准备了,可以分别去证明“结论 1”和“结论 2”。
3.3 “结论 1”的证明
再构造函数: 很容易求出: 所以: 因为 在 和 时为整数,所以 和 为整数,所以证明出了“结论 1”:
3.4 “结论 2”的证明
当 时,有: 所以: 同时进行积分: 进而推出: 其中 是一个无穷小,所以在 足够大时,其必然趋近于 0,从而“结论 2”成立: “结论 1”和“结论 2”都成立,导出矛盾,因此 不是有理数只能为无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