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问题 2024-07-30 05:45:14 一、案情介绍D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为吴A、郭B、李C,股权比例分别为45%、27.5%、27.5%,工商登记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为吴A,郭B为公司监事,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也是由吴A负责,后郭B、李C和吴A 因公司财务账目管理等发生严重分歧,郭B、李C要求介入公司财务管理,但吴A不同意。郭B、李C经咨询律师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取得公司经营控制权。2018年8月9日,郭B向吴A邮寄《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1份,内容记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郭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提请公司执行董事吴A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向股东发通知召集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且会期不迟于2018年8月31日。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题为:审议本届执行董事履职情况,并提议更换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更换公司监事。快递经查询显示吴A拒收该股东会议提议,但是微信回复他已知晓该提议内容。2018年8月14日,郭B向吴A、李C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内容记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郭B召开D公司临时股东会议会议,时间定于2018年9月5日下午1:30时,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对象为公司全体股东,并对会议地点、召集和主持人进行了记载。快递经查询显示吴A拒收该股东会议通知,但是微信回复他已知晓该提议内容。2018年9月5日,D公司按照股东会议通知中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选举郭B担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李C为公司监事。会议签到表上,吴A、郭B、李C均有签到,但在会议决议上郭B、李C签名,吴A在该决议上签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未署名。2018年9月8日,郭B向吴A邮寄函1份,记载了2018年9月5日D公司股东会决议:1、选举郭B担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同时出具《任免通知书》免除吴A公司总经理职务,要求吴A于2019年9月15日前协助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吴A拒绝协助办理,故郭B以D公司名义于2018年9月17日起诉至法院要求吴A返还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证照。二、法院审理在D公司主张郭B证照返还案件审理过程中,吴A提起诉讼主张D公司2018年9月5日股东会决议决议不成立。理由是郭B、李C的股权比例只有55%,未达到公司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股东李C的代理人缺乏有效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事后授权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所涉股东会决议选举郭B担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并经代表55%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程序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对于吴A辩称该决议未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而无效的意见,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同时,通过D公司及其股东对D公司章程、2017年股东会会议纪要签字的认可,及2017年D公司股东会会议仅有李C代理人参加,而李C本人未参加的事实,且根据李C授权出席代理人的说明,代理人已经得到李C的长期授权,因此李C股东会委托代理人出席对股东会决议不产生实质影响,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吴A的诉讼请求。后吴A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律师评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法定代表人变更往往意味着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实践中,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产生的争议时有发生,争议的焦点问题也较多,其中之一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述公司均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且公司章程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比例未作特殊安排)1.公司章程应如何记载法定代表人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5条第1款第7项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2.公司章程并未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上述案例,某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免去A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B为执行董事并任其为法定代表人。对于该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公司章程并未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只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具体理由如下:首先,《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了公司特别决议通过的表决权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属于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该等事项作出特别安排时,该等变更只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其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项并不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上例中,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仍由执行董事担任,职位并未出现变化,仅是人选由A变成B,前述变更并不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综上,公司章程并未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且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后的职位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只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3.公司章程载明了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载明了法定代表人姓名,则该等变更是否属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即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工商部门、法院对此问题均存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等变更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持该种观点的认为由于A为法定代表人是写入公司章程的,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就要修改公司章程,而《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该等变更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工商部门和部分地区法院审理案件中持该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该等变更不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修改公司章程”不能机械、僵化地认为公司章程中记载的所有事项的变更都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中记载的事项包括描述性事项和效力性事项;单纯进行事实确认,描述生效决议或协议结果的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发生变更不属于公司法第四十三条“修改公司章程”,不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具有合理性,即使公司章程载明了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只需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由此引发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变更,无须再次作为章程修改另行表决。但此种情形,具体还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工商部门和司法裁判机关的裁判口径确定。四、实务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公司在拟定章程中就法定代表人事项应当注意如下:1、为了避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产生纷争,建议公司在章程中明确法定代表人的选择程序。2、公司如无特别需求,为避免将来因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比例产生纠纷,建议不要在公司章程中具体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赞 (0) 相关推荐 【律师手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实务操作分析 法定代表人对外具有代表公司的能力,是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关键性职位.例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在合同上签字,即使公司未在合同上盖章,这份合同对公司也是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定代表人对外的效力就相当于 ... 只因公司章程少了一个规定,两个没出资的股东成功夺取公司控制权 同律人2021-01-09 15:11:26 众所周知,表决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力之一,表决权的多少,决定着股东对公司的掌控能力,但在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和实际出资往往是不同的,如果股东实际没有出 ... 法定代表人是如何产生的? 第 1 章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制度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总裁.CEO.首席执行官等等),是法定的法人代表,法人机关之一.法定代 ... 看案例: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可否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 投稿作者:李明君,自由法务工作者,曾在法院工作近三十年,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微信联系方式:wxid_6deh1r2wvacp22:转载请于页 ... 【公报案例】非因特殊情况,大股东不得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修改出资期限 【公报案例】非因特殊情况,大股东不得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修改出资期限 高院典型案例:公司能否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 阅读提示:公司决议效力是公司法实践的常见问题,提起诉讼的主体包括股东.董事.监事,提起决议效力之诉的类型是决议无效.撤销.不成立.那么,公司自己能否提起决议效力之诉?能否提出确认决议有效之诉? 裁判要 ... 案例研习: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效力时,无效优先还是可撤销优先? [问题提出]: 1.伪造股东签名,单方决议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效力? 2.股东会决议效力应该优先撤销还是无效? 3.股东会决议内容的绝对瑕疵与相对瑕疵的判断? [案例来源]: 艾泽宇.何雨濛公司决议效力确 ... 很重要!未经股东会决议将公司资金借给关联公司,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罪名解读)|法客帝国 未经公司内部表决,实控人出借公司资金给关联公司,构成挪用资金罪 作者 | 唐青林 李斌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 本期案例中,一名大股东将自己绝对控股的公司中的商铺销售款1000万元转移至自己另外 ... 股东会决议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是无效还是不成立? 导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 ... 第50期 【案例解析】 股东会决议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无效 原创声明 本文为作者授权本公众号首发原创文章,转载时请在醒目处注明作者和文章出处. [编者语] 公司决议存瑕疵, 法律效力有不同. 股东董监可诉讼, 所依是实不审查. [案情·判决] ... 同比例出资进度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微信公众号:上海股权律师杨喆 一.写在前面 股东会决议可以合法表决哪些事项范围? 要求股东同比例提前出资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上述表决需要一致同意还是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还是过半数同意呢? 二.股东决议效 ... 实务干货|同比例出资进度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2021/10/25 音频支持倍速播放 预计阅读时间: 6 分钟 写在前面 股东会决议可以合法表决哪些事项范围? 要求股东同比例提前出资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上述表决需要一致同意还是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