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压力传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10月30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电视电话会,通报了近期全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有关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对《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落实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大气环境治理任务艰巨,特别是秋冬季露天焚烧问题易发频发,大气环境治理形势更加严峻,但仍有部分地区重视不够、举措不严、力度不大,导致秸秆垃圾火点数量反弹严重、火点处置不及时、部分县(市、区)查处力度明显不够,严重影响了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
要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坚持人技结合,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确保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坚持标本兼治,加大防控查处和综合利用,确保源头严防、后果严惩。坚持双向追溯,既倒查是否及时发现处置,又核查焚烧物质种类和来源,确保巡查到位、责任明晰。坚持一案双查,既对违法责任人严查重处,又对履职不力的属地政府、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警示震慑到位,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全面压实责任,全方位推进防控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坚决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坚决扭转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高发频发态势。
会议要求
各地要迅速行动,采取措施,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迅速组织开展“五大行动”。
五是要以最严明的态度,开展全民参与集中宣传行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的宣传活动。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浓厚氛围。强化有奖举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垃圾秸秆露天禁烧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打一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人民战争。
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驻市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同志,各驻市(含定州、辛集)和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