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不烧掉,你会去吗?
文/沉吟先生
这篇文,我是以一个屌丝的身份写的。
那些已经去过巴黎圣母院的,正在去的或者已经定了航班要去的不算。
巴黎圣母院烧掉了,网络上的言论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巴黎圣母院是全人类的文明瑰宝,痛哭流涕痛心疾首痛不欲生;一种是蓦然回首,圆明园却在灯火阑珊处,不能说幸灾乐祸,最起码也是很鸡贼地腹诽:报应啊报应!
这个谁是谁非,我们不讨论,也掰扯不清楚,不管你站哪边,都会有无数舆论炮火,让你瞬间领了盒饭。
此外,见得比较多的,还有一种无限惋惜无限遗憾的说法:以前没去,以后也没机会去了。
这个既没有踮起脚跟去够那么高的文明和历史站位,也没有囿于狭隘的民族主义,可能只是单纯地抒发一下内心的小感慨。
但我想说的是,如果巴黎圣母院不烧掉,你真的会去吗?
恐怕未必。
倒不是说你就不是看布里斯班灯鱼、蒙巴萨渔夫、布拉格金色夕阳的料,而是这个世界的文明太多,你逛不过来。这个星球的山水太美,你也走不过来。穷尽我们的一生,能去亲身领略的那些美好,不过是沧海一粟。
很多人会感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因为我们不会珍惜拥有的东西,这个是人的本性。
星爷曾靠一段台词赚足了观众的眼泪: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前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段台词的文字未必有多么漂亮,内涵未必有多么深刻,但就是经久不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这里看到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能把自己嵌入这段话而感觉契合无比,因为这短短几行字实在是洞彻了人性,触摸到了人性的真谛。
如果真的再给他一次机会,真的会坚持爱她一万年么?恐怕也未必。
一个女人让一个男人念念不忘的理由,一个是没上过,一个是没上够。话糙理不糙。
一个地方让一个人念念不忘的理由,一个是没去过,一个是没去够。
我们经常听说有收藏家故意毁掉手中同类型藏品来制造孤品,以提升其价值。
“然物以少者为贵,多者为贱。”(葛洪的《抱朴子·明本》),“物以稀为贵,情因老更慈。”(白居易《小岁日喜谈氏外孙女孩满月》)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叫做“效用理论”,判断基准为消费者从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中所获得的满足感,这个效用不仅仅等同于物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一个心理概念,具有主观性。
《都挺好》中的苏大强,作妖作得让人恨不得提起来一把捏死,但老年一痴呆,儿女们反而开始怀念他没生病的日子。
爹也还是那个爹,娘也还是那个娘。但在世的时候,做儿女的很少去嘘寒问暖,去世后泪眼婆娑泪雨滂沱,因为再也见不到了。
巴黎圣母院没烧的时候,当然也有人惦记,但现在,惦记的人更多,很简单,因为没了。在的时候,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现在,你想见我,没门了,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