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教授关于正义的论述(文字版)
我们所有的法律都要朝着良善去解释,都要朝着正义去解释。
大家觉得这个世界上存在正义吗?正义是人的发明还是发现?正义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有很多同学认为正义是主观的,认为正义只是人类的一种设计,如果你持这种观点,其实你就根本性的取消了正义这个概念。因为正义既然只是人的设计,那此一时彼一时也。
当然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的争论。早在古希腊柏拉图时代就探讨过“人类社会有没有正义这个问题”,当时就有三派观点。第一派,柏拉图假苏格拉底之口认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还有第二派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简直就是搞笑,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强权即真理;还有第三派持怀疑论,我不知道有没有正义,也许有也许没有,我表示怀疑。
但在我个人看来,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以非常非常严谨的逻辑,彻底的驳斥了相对主义。正义一定是客观的,用我个人的理解,至少从逻辑上,从经验上,从类比上,我们认为正义一定是客观存在的。
首先从逻辑上,同学们是不是经常性会感觉有些事情不正义,有没有这种感觉,当你认为一件事情不正义的时候,一定在逻辑上有一个反对面叫什么呢,叫正义。因为如果没有正义这个概念,你认为一个事情不正义毫无意义。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事情不公平,那一定又与它相对应的公平这个概念。这是逻辑上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当你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你在逻辑上犯下了一个重大的谬论。因为当你认为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这个观点本身就是绝对的。你本身就在主张一种绝对的观点。
第二是经验论,在经验上,就如刚才所说,我们每个人都会经验到一些不正义的事情,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是不是渴望正义概念的存在,而大家注意到,人的所有的感觉一定有所投射的客观对象。我渴了,所以一定有水的存在;我饿了。所以一定有食物的存在;甚至包括我有性欲,也一定有性欲所指向的对象的存在。人类为什么有对公平的感觉,因为一定存在一个公平所指向的对象,否则这种感觉是没有意义的。
最后是类比论,我最近写了一本书叫《圆圈正义》,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大家能画出圆这个概念吗?你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圆吗?同学们觉得完美的圆这个概念存在不存在,圆这个概念是人的发明还是发现?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客观的。但是人所画的所有的圆,都不圆。但是圆这个概念存不存在?存在。我们人类不断的在追求一个完美的圆,但是我们在现实中永远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它依然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所有法律人为什么要追求公平和正义,因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断的挑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就叫做正义。
我非常喜欢一个台剧,叫《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有一句台词很打动我,他说什么呢,他说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要去相信。看见的正义你不需要去相信,看不见的正义才是需要去相信的。虽然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性看不见正义,但是我们依然相信正义是存在的,这就是法律的目的性解释,要朝着正义去前进,而不是朝着邪恶去前进。
回到刚才柏拉图的场,有很多人陷入了一种怀疑主义,认为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正义。那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大家所有的认识论来源于理性还是来源于相信?怀疑主义是理性时代的咒诅,同学们去过南极洲吗?这个世界上有南极洲吗?你凭什么认为有?有可能我身边的人组织了一个大大的阴谋,骗我说有南极洲。大家有没有发现,如果你持一种怀疑的立场,你所有的认识论都是不稳固的。我们人类所有的思考其实都是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我们相信存在正义,而正义一定是客观存在的。
(看完视频感触很深,顺手摘抄聊作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