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把“买米还是买面”的决策权交给基层

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它也限制了财力原本局促的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手脚,使一些财政涉农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资金项目安排碎片化。为了解决这些弊端,“十三五”期间,国家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打破“米钱不准买面”的僵局。

有限的扶贫资金该用在哪里,该怎么用才能让它发挥最大的效率,最清楚的莫过于身处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基层干部,他们才最清楚什么地方、什么项目“嗷嗷待哺”,把扶贫资金用在这些地方,才是真正用到刀刃上。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的专款专用“买米的钱,不准买面”政策,让他们没有自主权,只能按部就班地使用扶贫资金。

据了解,我国传统的扶贫模式是,上级做规划下面来实施,县里等省市安排,乡镇等县里安排。因此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面,做规划的是一批人,实施的又是另一批人。最了解基层情况的人,最知道扶贫资金该怎么使用的人,他们却没有决策权,而拍板怎样使用扶贫资金的人,有可能并不熟悉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实际情况,以这样封闭的方式规划、使用扶贫资金,很容易导致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划与现实脱节,造成一边是扶贫干部等米下锅,一边是大把扶贫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情况,影响了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

前不久,一位基层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上级单位拨付乡里一笔修路扶贫款,可乡镇几年前刚刚修了水泥路,使用状况尚好,再修路固然可以把村里的交通再提升一个档次,但也确实有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之嫌,“为了把钱花掉,有些地方不得不装了大量路灯,贫困村的夜比非贫困村一下子亮堂好多,也导致了村与村之间的不和谐、不平衡。”如果乡镇有决策权,他们就可以把这笔钱用到当地急需要发展的产业上,让这笔钱在脱贫攻坚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率。

如此看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扶贫上,在这个大原则下,到底是买面还是买米,是买酱油还是买醋,决策权就交给最熟悉情况的基层来拍板,让他们来决定,也许更公允,更符合实际情况。(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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