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
精品课程项目建设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进行评估验收,项目小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2)精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包。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科研成果。
(4)具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录像。
(5)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报告。
(6)能够反映精品课程建设的其它材料。 五、课程管理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精品课程建设以课程为管理对象,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各方面工作。
课程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及三年以上担任本课程主讲的教学经历,且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师德高尚的教师担任。
课程负责人应对课程建设工作有明晰的构想,根据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要求,拟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书》及《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领导建设方案的实施,接受评估检查与验收。
课程负责人要组织小组成员全程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工作。如教学内容的研究;学生需求的研究;教学方法与教学技术的研究;相关政策的动态研究;其它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研究等,以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
2.突出建设过程的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学校于每学年结束前组织中期评估检查,如果建设项目出现进度迟缓、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减少建设经费、或撤销建设资格等处理措施。
3.实行项目评估验收与项目复评制度
精品课程项目建设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进行评估验收,项目小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2)精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包。
(3)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科研成果。
(4)具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录像。
(5)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报告。
(6)能够反映精品课程建设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