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重锤判决能消灭无薪加班吗?
晚上检查工作邮箱,或者在晚餐后继续某个项目......这样的加班时间是没有记录的,自然也没有报酬。
欧洲法院(ECJ)周二作出重磅判决,这种工作方式对雇员不公平!所有欧盟国家从现在开始都必须强制要求雇主系统地记录雇员的工作时间。
判罚背景
西班牙的一个工会对德意志银行提出诉讼,因为只有正式的加班时间才有记录的义务,他们认为对于雇员不公。
欧洲法院认为,雇员是雇佣合同中弱势一方,因此所有工作时间都应该记录在案,通过这种方式保护雇员,同时这也是检查是否超过允许工作时间的唯一方法。
德国工会联合会对判决表示欢迎,因为德国的无薪加班时间同样高得令人无法接受,并使雇主受益。
而德国雇主协会(BDA)则认为,这个判决阻碍了员工灵活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实行。
具体怎么做?
欧洲法院将具体落实方式留给欧盟各国自己决定,但是雇主有记录雇员具体工作时间的义务。
特别是在弹性时间内进行的工作,如家庭办公和所谓的公司信任时间内进行的工作,之前通常不被记录为加班时间,现在必须以在家工作或者外务的方式进行记录。可能会推出适当的应用程序或通过笔记本电脑上的电子记录程序进行记录。这样,办公室以前的工作时间也会被记录在案。
员工一定要记录工作时间吗?
来自法律咨询门户网站的专业人士表示: “员工必须遵守雇主的指示。这也同样适用于工作时间记录系统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员工委员会有一个共同决策权。同时,这个系统是为员工服务的,例如确保员工充分的休息等。“
什么时候适用?
从现在开始,欧盟成员国就必须立即制定雇主必须履行的法规。但在这个法规么有出台前,雇主无需做出任何改变。
什么是正常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是每个工作日最多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最多为48小时。如果超过,必须按照加班付薪。而且员工只有在达成协议或遇到公司运营紧急情况时才需要被迫加班,例如,如果公司遭遇自然灾害。按照之前的法律,雇主只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系统地记录加班时间。
雇主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雇员可以把多工作的时间积起来调休,但是如果因雇佣关系终止等原因无法调休的话,通常必须支付加班费。
德国关于工作的法律有很多,而雇主和雇员也是经常可能发生纠纷的,所以专家建议雇员提早购买一个法律险,注意一定要把职业部分(beruf)包括在内,那么万一碰到工作上的法律纠纷,这个保险能支付所有的律师和上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