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蒙。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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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初六 发蒙,利用刑人,用桎梏,以

【译】初六 开导见识浅经验少的人,可以运用受刑罚处理过的人在这其中发挥作用,采用言语开导见识浅经验少者,他因为触犯法典而刑具加身,因而他的过去是耻辱的。

注释: ⑴“” 启发;开导。《论语·述而》:“不愤不启,不排不发。”

⑵“利用”谓物尽其用;使事物或人发挥效能。《尚书·大禹谟》:“正德,利用,厚生,惟和。”

刑人”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周礼·地官·司市》:“国君过市,则刑人赦。”

⑶“”使用,采用。《周礼·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

⑷“”用言语解说,开导,说明。《墨子·经上》:“说所以明也。”

⑸“桎梏”zhìgù古代木制手铐。《史记·齐太公世家》:“鲍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脱桎梏。”

⑹“”表示结果,有“因而”的意思。《韩非子·奸劫弑臣》:“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

⑺“”从前,过去。《论语·学而》:“告诸往而知来者。”

⑻“”耻辱。《后汉书·杨震传》:“三后成功,惟殷于民,皋陶不与焉,盖吝之也。”

【蒙】初六象曰  利用刑人,以也。

【译】象 可以运用受刑罚处理过的人在这其中发挥作用。”认为这是正当的方法。

注释:⑴“”认为。《列子·汤问》:“我以日始出。”

⑵“”正当,合适。《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

⑶“”方法,作法。《孙子·九变》:“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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