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储备生活必需品:不过度解读也别不当回事

□周稀银

商务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中提到,“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一句话引出网友各种猜测。

《经济日报》为此发表评论说,不要过度解读甚至误读储存一定生活必需品,通知的本意就是怕疫情散点突发让人们措手不及,主要是针对疫情防控,部分小区临时封控,可能造成生活不便。从长期看,也是倡导居民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增加必要家庭应急商品储备,作为国家应急体系的必要补充。

对于商务部的相关鼓励,我们的确无需过度解读,相信有关方面也会做这方面的引导。但同时,我们又不能一点不当回事,不妨以此为契机,以家庭为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应急应变方面的演练,并普及相关理念。

实际上,我国许多地方早就对公众做了防灾减灾应急措施的推广。2020年,北京就已正式印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今年8月,广州市发布的相关清单共计25种必需的家庭应急物资,分别为应急饮水和食品、应急生活用品、应急医疗物品、应急救助物品。西安市发布的《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今年2月曾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清单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20〕1565号)要求,结合西安市突发事件特点编制。

此次商务部的相关通知内容,既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与市场监管的需要,向公众作出的储备生活必需品的建议,又是在执行和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相关工作方案精神,这也说明增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储备,不仅是国家部委的职能所在,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应对突发灾难和疫情的客观需要。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没有哪个地方可以完全摆脱疫情发生的可能,事先有准备,就能将遭遇的危害降到最低。各种突发情况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一旦生活必需品短缺,必然增加无谓的损失。作为一个家庭,增强一定应急防灾的意识,增加一些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不只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有之举。

不必刻意囤积物资,但几天内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做起来并不难,也无需多费成本,有益无害,不妨当作防灾减灾的一次演练,大家都来演习并养成储备适量生活必需品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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