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IPO企业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比例与迁徙率的差异分析
配合音视频讲解,更通透:
关于迁徙率,大家都知道执行新金融准则以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实务中通常采用迁徙率(或滚动率)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实务执行中,绝大多数上市公司、IPO企业仍然是使用传统账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但并不是不考虑迁徙率,从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IPO企业反馈问询来看,经常会问到有关坏账准备执行新金融准则的情况,以及与账龄比例计提是否存在不一致等问题。
那么在运用了账龄计提法后,又是如何考虑迁徙率的呢,如何对反馈问询进行回复,今天我们就来简单说说。
一、实务中,计算迁徙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账龄表,一种是逾期天数。
(一)账龄表法计算迁徙率
就是计算历史年度(通常3-5年,无具体要求)的各账龄段的平均迁徙率,比如去年1年以内100万,今年1-2年50万,说明去年的100万迁徙到今年还剩50万(账龄由1年以内变为1-2年),迁徙率为50%,注意这里有特殊情况,根据北注协专家提示2020第3号,从去年迁徙到今年,有可能并非是收回,而是核销,比如本案例的50万减少中,有20万是已确定收不回来,核销掉了,实际收回的只有30万,那么计算迁徙率时,不能将核销的视为收回,这部分核销的应该视为迁徙到下一年,那么迁徙率就应该是70%。
实务中,该法下还有通过先计算回收率,再用1-回收率得出迁徙率。与前面所说的直接用今年的1-2年金额/去年的1年以内金额原理其实一样,去年1年以内没收回的,自然就是今年的1-2年金额。鉴于实务中存在核销并非收回的特殊情形,因此,采用回收率,再用1-回收率计算迁徙率的方法就会省去剔除核销因素的过程。
在计算出历年的平均迁徙率后,第二步是计算历史损失率。
根据最后一个账龄段,比如3年以上损失率确定为100%,那么从1年以内迁徙到3年以上还剩多少呢,延续前面案例,100万到1-2年还剩50万,到2-3年还剩30万,到3年以上还剩10万,因此100万迁徙到3年以上的比率为10/100=10%,或者用50/100*30/50*10/30=10%,这10%损失为100%,那么10%*100%=10%即为1年以内的历史损失率;同理,1-2年的50万迁徙到3年以上,还剩20%,100%损失,即1-2年历史损失率为20%,依次类推。同样根据根据北注协专家提示,实务中,对于3年以上按100%损失率应当视具体情况,也可能是其他比率,比如企业对于3年以上的款项通过诉讼追讨,能收回20%,那么3年以上的损失率可以确定为80%。
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后,根据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
指南中对于前瞻性信息的考虑比较复杂,需要运用回归方程,考虑利率、国内生产总值等因素得出调整比例,实务中通常没那么麻烦,对于前瞻性信息的描述参考科创板已过会案例道通科技:
“公司在确定前瞻性因素时主要考虑了目前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在历史损失经验基础上反映该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在违约损失率的基础上提高5%;同时,公司对部分客户放宽了信用政策,预期2019年1-6月形成的应收账款回收率较2018年度回收率下降15%,即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在违约损失率的基础上再提高15%。”
也就是说,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之上,可以对各个账龄段的损失率根据预期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比例,反馈不会追问,但调整后,通常需要满足两点要求:
(1)调整后的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公司所采用的传统账龄比例差异较小;
(2)调整后的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传统账龄计提比例,以体现使用传统账龄计提比例的谨慎性、充分性。
近期一位资深人士被一个问题难住了。他所审计的企业采用的是账龄比例计提,但用迁徙率模型算出来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大于账龄比例计提。鉴于此,有如下建议:
(1)调整历史年度范围。企业也许是近两年回款难了,但是如果拉长历史年度,迁徙率可能并没有那么高。反馈问询通常不会追问具体参考年限。
(2)调低3年以上(或5年以上,具体看账龄表上最后账龄段)损失率。根据前面的分析,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该金额关系很大,调整了这个比率就能将各个账龄段的比率都跟着调整。根据北注协的专家提示,预测未来通过诉讼追讨能够收回20%,则可将该比率从100%损失调整至80%(该比率据具体情况而定)。有人会提出,这样不可取,因为企业传统账龄法下3年或5年以上已经按100%计提了,这样和历史的80%就会出现矛盾,其实不然,现在要论证的就是传统账龄法是否谨慎、充分,按100%只能说明比历史的80%更充分、更谨慎。
(3)使用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根据指南,前瞻性信息包含的因素很多,宏观经济、失业率、利率、房价、法律环境、监管环境等等,虽然多数案例是悲观的估计,上调迁徙率,但既然是前瞻预判,也可能是向好的预判,比如疫情影响,对宏观经济影响较为不乐观,但对于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又或者口罩、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相关企业来说是乐观的,据此调整前瞻性信息调整比率。
(4)采用逾期天数计算迁徙率。这样工作量就会比较大,需要统计出历史年度,各个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具体收款情况,逾期时间,再计算出各个逾期段的迁徙率,其计算过程与账龄表大体类似,区别在于,如果信用期较长,则可能会存在账龄在1-2年的应收账款,划分在逾期1年以内这一期间段,将整体应收款项期间段提前,类推至最后一段金额减少,从而降低损失率。
假设各期应收账款产生较为平均,信用期为自应收账款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付款,逾期1年属于正常情况,不代表回收风险上升,因此将未逾期和逾期1年合并列示。账龄表VS逾期天数,计算迁徙率的差异如下:
上图可见,同样的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计算出来的结果明显小于账龄比例。
(二)逾期天数计算迁徙率
根据北注协专家提示,“如合同约定收款日与计算账龄所依据的交易确认日显著不一致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在此情况下采用逾期作为基础的减值矩阵模型可能是恰当的。”
计算历年各逾期天数段的平均迁徙率。比如,将逾期天数分为未逾期、逾期1年以内、逾期1-2年、逾期2-3年、逾期3年以上。具体算法前述已说,不再赘述。
那么逾期天数与账龄的区别就在于,逾期天数起算点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而账龄是应收账款形成时点,也即收入确认时点。这两个时点往往存在差异,实务中通常会给与一定的信用期,比如约定开票后1-3个月内付款,那么收入确认也许在发货验收时点,而3个月后如果仍未付款,才能视为逾期起点。
关于逾期天数的计算,科创板已过上市委会议的创鑫激光便是采用这种方法,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回复参见其《会计师关于首轮、四轮问询函回复的修改和补充说明》之问题40。
第一步
确定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的历史数据集合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选取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数据以计算历史损失率。
2016 年末、2017 年末、 2018 年末,未逾期及逾期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42%、91.69%及 94.39%,大部分应收账款均能在 1 年内收回。因为公司的回款 政策以及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逾期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 正常情况,并不代表相关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上升。即自应收账款发生日至应收 账款逾期 1 年内之间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基本一致,本公司在估计预期损失率时 把未逾期以及逾期一年以内的等同看待。
该法下的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1、合并未逾期和逾期1年以内。理由为,逾期1年以内为经营活动正常情况,与未逾期等同看待。
2、剔除干扰项。剔除2018年新增应收账款,因为该余额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年度的余额无关联。
3、不用算平均,直接计算历史年度整体迁徙率。将历史年度各逾期期间求和,比如逾期1年合计多少,逾期1-2年合计多少,然后用逾期1-2年的合计金额除以逾期1年以内的合计金额,算出历史年度整体迁徙率。
二、最后
企业倾向于选用传统账龄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字,简单!一旦使用迁徙率计算,则每年都要根据历史迁徙率重新计算计提比例。准则规定越来越趋于合理,但也导致实际工作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也是新金融准则执行后,账龄比例的地位一直无法撼动的原因,此外,对于监管来说,不像应收票据那样,对于非15家银行作为承兑人的票据贴现、背书,非得调为不得终止确认才能接受,而对于预期信用损失,通常自圆其说,只要同行业比较差异不大,不会要求你动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