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承[陶承]
陶承(1893——1986)女,湖南长沙人。少时进湖南湘绣馆学刺绣。清宣统三年(1911年)与欧阳梅生结婚。民国16年(1927年)在中共汉阳县委负责掩护机关、保管文件的工作。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陶承转移至上海。民国18年6月担任上海工会联合会的机关掩护工作,一月后,调至共青团中央秘书处掩护机关。该机关设在公共租界卡德路(今石门二路)树德里一幢小洋房内,陶承的对外身份是国民党第九军顾祝同手下副官的太太。平时负责收藏与分发文件工作,开会时担任警卫。当时中共领导存在“左”倾盲动主义,一味号召中心城市不断举行游行示威与飞行集会,造成大批积极分子被捕,秘密机关屡遭破坏。由于陶承的掩护工作十分巧妙,出入都有严格规定,因而在两年中共青团中央秘书处这个机关没有遭到敌人破坏。民国20年11月,陶承被调至中共中央国际事务团去掩护机关,该机关设在公共租界麦特赫司脱路(今泰兴路)张家花园一幢三层洋房内,陶承的对外身份是商务印书馆林股东的太太。翌年初,因交通员被捕叛变,机关遭破坏,陶承与党失去联系。抗日战争爆发,得到红军改编为八路军的消息后,母子三人即随难民群辗转抵汉口,通过汉口八路军办事处将儿子稚鹤送到延安,陶承服从组织分配,只身奔赴重庆。
民国27年,陶承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从事机要工作,后调第五保育院。民国32年夏,组织决定她去延安。陶承经受了丈夫欧阳梅生、儿子欧阳立安、欧阳稚鹤先后为革命牺牲的严峻考验,强忍失去亲人的悲痛,坚持革命工作,民国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先后在政务院、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工作。著有《我的一家》,发行600多万册,成为进行革命传统、革命理想教育的优秀教材,北京电影制片厂改编成电影《革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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