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镇江知府王仁堪的为官风范

王仁堪(1849—1893年),字可庄,又字忍庵,号公定,福建闽县人,是晚清时期“清流派”的一位代表人物。同治九年(1870年)考中举人,光绪三年(1877年)高中状元。光绪五年(1879年)因使臣崇厚擅自与俄人订立割地卖国条约,王仁堪偕翰林院修撰曹鸿勋等上疏弹劾。光绪十四年(1888年)慈禧太后为庆寿辰,挪用海军军费修建颐和园,王仁堪上书反对。光绪十六年(1890年)被外放为镇江知府。镇江三年的从政生涯充分展示了他的施政才能和实心为民的为官风范。

知民利病

施政为民

王仁堪在镇江知府任上,为加强地方治安管理创立了保甲制度。当时长江一带有匪患发生,尤其是当地的土匪纠结英人惹事扰民。王仁堪亲自巡防,并禀请两江总督给各国总领事发文书,要求他们制定章程,对无业洋人严加管制,凡有犯罪行为均与当地百姓一律论处,终于消除当地的匪患。

王仁堪认为,“亲民之官当知民之利病”。在镇江上任以后,他遍察民情,几乎走遍了辖区的每个角落。他发现镇江许多地区没有水源,容易发生旱灾,提出开设渠塘、兴修水利是当务之急。但考虑到库银不足,请求拨款无望,又不愿摊派扰民,自己带头捐出俸银,还写信向亲戚朋友求助。镇江商富感动之余纷纷捐输。先后在丹阳、丹徒两县开挖大小河塘,又建起了大量沟、渠、闸、坝等水利实施,不仅促进了粮棉生产,而且便利了商旅交通。光绪十八年(1892年)镇江遭遇大旱灾,王仁堪奏请截留漕米五万斛,救济了20多万饥民,并募款办理各种救灾的善后,如捕蝗、牛赈、浚河、种树、积谷等。

知人善用

崇学重教

同治九年(1870年)王仁堪在顺天乡试硃卷中写道:“国家不患无才,患有才而不用其才,尤患有才而轻用其才。”王仁堪任提督山西学政期间,结合时弊整顿学风,严禁生员吸食鸦片;在出任贵州、江南、广东三省乡试副考官时,选拔出梁启超、汪兆镛等一大批优秀人才;任教习庶吉士时,民国总统徐世昌是其学生;镇江任职时,他知人善用,严格要求,如重用丹阳县令查文清,丹徒县令王芝兰,地方乡绅韩弼元、柳恂、严作霖、鲍上传等,他们都给镇江百姓带来了福祉。

王仁堪了解到镇江近百年来年轻人较少读书和接受教育的情况后,将救灾募捐剩余款项并出私钱用于创办榛思文社、南泠书舍(今镇江中学)作为治经讲学之所,并命所属各区设立义塾,普及民间教育。他亲自带人在金山脚下勘察、清淤,修复中泠泉,并题写了“天下第一泉”五个大字,为镇江保存了一处重要的文化遗产。为延续文脉,王仁堪对重建金山文宗阁进行了精心筹谋,从费用的估算、筹集路径等方面制定了一套修复实施计划,后因调任,计划被搁浅。

以身作则

清廉自守

王仁堪在镇江的府署屋宇破旧不堪,因“年久失修,墙垣剥落,间有鼓裂,砖瓦残缺,门窗朽败,风雨渗漏,每多不堪居处”,“恐风吹雪压,日就倾圮”,不得已才做一些简单修缮。这个府署是官府提供给王仁堪办公及全家居住的地方,属于官府所有。修葺的费用,王仁堪却是申请预支自己的养廉银来偿还事先支付的借款,剩余部分分摊到每年的办公费中去。

当三年任满考绩时,江苏省定王仁堪的政绩为全省第一。光绪十九年(1893年)七月王仁堪被调任苏州,镇江“士民夹道欢送,乃至攀辕哭泣”。士绅欲为其设宴饯行,被他婉言谢绝,于是大家便以中泠泉水相送,以表达景仰之情。在苏州任职不到3个月,因积劳成疾,王仁堪溘然病逝,年仅45岁。名士张謇前往吊唁时为其清贫感慨不已:“身后公私并负七千馀金。公负七千金,督、抚代筹,私负则渺然无著。堂有老母,下有七子,归无一椽寸陇也。高科荣进,修志清名,其终如此耳,可胜慨哉!”可见王仁堪多次捐廉捐俸甚至为了公事举债,家庭负担沉重。

为了纪念王仁堪,镇江百姓在西郊中泠泉南建了一座“王公祠”,由当时名人樊增祥撰文,陈宝琛书碑。泉畔建造了八角凉亭,名“鉴亭”,意取王仁堪高风亮节,如池水清澄鉴人。为向后人展示王仁堪勤政廉洁的珍贵史料,2017年镇江建成王仁堪纪念馆,馆内对联写道:“为民爱民亲民伟绩丰功垂青史,廉政勤政实政高风亮节启后人”,这正是王仁堪为官风范的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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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1年9月24日第6版

本期编辑:翟月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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