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江门“评定分离”激发改革动能

去年5月,江门在江海区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成为省内继深圳、珠海之后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改革的地级市。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江海区改革试点初显成效,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近期,“评定分离”制度正逐步推广至江门各市(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营造良性竞争公平环境

今年7月,高新区(江海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监理标段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工作人员现场依次拆封6家优质竞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宣读工程报价及质量、工期情况,整个过程耗时仅半小时,现场井然有序。

回忆起以往施工项目开标的场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部长李颖媛记忆犹新。

“以往项目开标,动辄有上百家企业参与投标,有时难免'鱼龙混杂’,给现场秩序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经常到中午一两点,开标会还未结束。实行“评定分离”后,这样的情况大大改善了,前来竞标的企业都有充分意向和准备,促进了公平、良性的竞争。“

变化,源于评标定标办法的改变。

“评定分离”制度正逐步推广至江门各市(区)。图为工作人员开封投标文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胡伟岸表示,所谓“评定分离”,就是把项目的评标权和定标权分开。

“以往各地招标投标的普遍办法是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亦相当于确定中标单位。这就可能出现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挂靠多家公司前来竞标的情况,甚至通过'围猎’、买通评标专家等方式,进行不当、过度竞争。”

他表示,实行“评定分离”后,评标委员会专家只负责判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并指出投标文件中的优缺点、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再对投标文件进行计分和排序。具体采用哪家单位,将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在合格投标人中择优选择。

这样一来,相当于评标委员会专家的角色由“代购”变为“导购”,企业围标、串标已无意义,想要中标,就必须努力提高企业实力和竞争力,通过精心准备资料和方案报价来“打动”招标人。这就隔绝了许多无法承担准备投标文件的精力和成本的那些前来凑数碰运气的竞标单位,只留下真正有实力、有诚意的竞标单位,净化和规范了招标投标市场,营造良性竞争公平环境。

据了解,江海区实行“评定分离”前施工项目投标人平均150个,实行“评定分离”的施工项目投标人平均20个,缩减87%,不合格、低质量的投标文件数量大幅减少,大大提高了开标效率。

目前,江海区已完成24个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工作,中标金额约41.23亿元。所有招标项目目前仍为“零投诉”(2020年全市非“评定分离”项目平均投诉率为4.7%),招标相关程序基本在最短的法定时间内完成,缩减了项目建设周期和时间成本。

落实“招标人负责制”
优化中标后工程管理

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是江门推行“评定分离”制度的另一主要原因,目的在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优化中标后工程管理,带来良好社会效益。

《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显示,招标人的权利在“评定分离”招标投标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体现,如评标、定标委员会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方法也由招标人自主选择。

我市首个“评定分离”招标项目——乐祥路东延线(健乐路—胜利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于去年12月建成通车。施工方供图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表梁家华表示,

“'评定分离’赋予招标人更多的自主权,我们可以从竞标单位里'优中选优’,选出更加符合我们要求的中标单位。相比于以往,如今中标单位直接由招标人选定,实现权责统一,中标者做好项目的积极性、履约意识都有所增强。从招标的项目来看,中标单位的企业质量和能力都很不错,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

以江门首个“评定分离”招标项目——乐祥路东延线(健乐路—胜利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为例,该项目于去年9月17日开标,历时25天完成评标、定标、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于去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全过程无投诉、无延期,并计划申报省市政优质工程。

据悉,在目前江海区已完成招标的“评定分离”项目中,中标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普遍较高,多为B级以上,不仅在招标过程中未出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且开工后也未出现转包、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不当行为。

同时,“评定分离”还带来另一个显著变化——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因定标方式的改变,竞标单位纷纷以更具“性价比”的报价展现自身优势。数据显示,“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共约45.55亿元,中标价共约41.23亿元,节约了财政建设资金共约4.32亿元,中标价格下浮10%左右(同期非“评定分离”施工项目下浮5%左右),大大节约了项目建设成本。

加强监督
稳步推进改革扩大试点工作

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探索,“评定分离”的制度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全十美。因此,江门注重在江海区试点工作中找出“症结”,加以解决并持续完善。

例如,定标权归还于招标人后,项目业主的权利明显变大了,若不加以监督,就有可能出现其他问题。“针对这点,我们从内外两方面机制入手,打出'组合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住建部门督促和指导招标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严格落实,如项目招标开始前,招标人要组建不少于3人的招标监督小组,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筛选、评标、考察、定标等过程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招标人制定定标规则后,需要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纪委监委机关,保证定标规则的可追溯性,行政监督部门定期对“评定分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下沙人行天桥施工进展顺利。郭永乐 摄

当前,我市正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各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已在7月15日前完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配套措施的制定,“评定分离”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为招标投标提供创新路径。

7月16日17时,随着最后一段主桥钢箱梁在江门河岸上吊装、焊接完毕,江门市区首个双塔悬索桥——下沙人行天桥成功合龙。一条长达五百米的红色“玉如意”横跨礼乐河,串起两岸旖旎风光。

该项目是江门首个通过“评定分离”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开标、评标的项目,计划在国庆节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中标单位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赖学超表示,

“电子招标能够减少许多线下环节,省时省力,降低我们企业竞标的综合成本,支持!'评定分离’避免了过度竞争、保障了公平,要求企业“用实力和信誉说话”,我们一定会全力把项目建设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

“电子招标投标不仅方便了企业,也增加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评标效率,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李颖媛表示,随着“评定分离”在全市范围推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加大对各市(区)分中心的指导和培训。目前,全市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已具备开展“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也在持续优化中,计划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和操作细则,实现“评定分离”招标投标过程规范、结果合法公正、跟踪监管机制健全,构建公平有序的招标投标环境。

改革者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锡安: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在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中推行“评定分离”,是江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重大改革,与传统模式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做法不同,“评定分离”模式把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分开,将定标权归还招标人,实现招标人权责一致,充分落实“招标人负责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评定分离”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指引和招标文件范本等,并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同开发“评定分离”电子交易模块,为试点改革工作建章立制和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江海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评定分离”模式下保持招标投标“零投诉”;中标下浮率下降,进一步节约建设成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规范高效,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市场氛围。目前江门正开展“评定分离”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将好的经验做法推广至全市,各市(区)、各部门已基本完成准备工作,正在加紧开展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工作。
“评定分离”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江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探索精神,我们将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及时修正存在问题,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工作。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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